理。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含深基坑工程的建设项目安全措施备案提供资料。 2、深基坑工程评审专家组条件。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1: 深基坑开挖围护工程安全措施备案 需提供资料目录
建设单位办理深基坑开挖围护工程安全生产措施备案手续,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施工单位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的资格证及安全培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监理单位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检测单位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深基坑工程地勘报告和设计、施工专项方案; 六、检测单位基坑监测方案; 七、深基坑施工应急抢险救援预案; 八、深基坑开挖围护设计文件审图机构意见; 九、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终评意见书;
十、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缴纳凭据复印件(查验原件); 十一、工程招标投标情况报告书(复印件)。
附件2: 深基坑工程评审专家组条件
深基坑工程评审专家组的专家必须具备以下四项资格之一并具有丰富的设计、施工和管理经验,有处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熟悉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一、一级建造师; 二、注册岩土工程师; 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四、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五、具有中专学历以上、职称为工程师以上的、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