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制度,落实相关措施,明确阶段性目标,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工作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二)统筹兼顾,完善保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直执法单位要将加强执法形象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执法形象建设所需资金,列入预算,充分利用原有的执法服装和装备经费渠道,探索多种形式的资金保障途径,明确资金渠道,保障经费落实到位。
(三)强化标准,确保统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直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确定的各项标准规范组织实施,确保标准统一、形象一致、工作协调。要将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的措施计划纳入法制工作规划,做到统一部署、统一配置、统一行动、统一考核。
(四)严格制度,规范管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直执法单位要严格执法人员准入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教育,规范执法证件使用和人员着装。执行公务时要做到执法标志标识使用规范,着装整洁统一。要严格执法风纪,强化装备管理,通过加强执法形象建设,切实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服务,树立良好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社会形象。
附件2: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组织机构
组 长:王树森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副组长:毕忠德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成 员:邵新怀 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处长
谢玉田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陈立华 省公路管理局局长 沈瑞丰 省运输管理局局长 冯秀明 省航道管理局局长
陶志政 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厅法规处处长邵新怀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厅法规处处,负责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