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法律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
《预算法》和《会计法》 (2)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发布实施或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实施的各种条例、规范和办法等 。
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细则》:2015年 6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014年12月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方案》; 其他行政法规:《会计人员职权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3)会计部门规章
由财政部制定的会计部门规章有: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