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的监督下,招标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经济、技术方面专家4人和招标人代表1人组成评标委员会(名单见附表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于2016年6月7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封闭进行。经评委民主推荐 作为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评标工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派员对评标过程进行了监督。
3.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
在评标委员会进场后,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开启开标后封箱保存的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评标委员会于2016年6月7日对所有开启的14份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了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经评审, 4家投标单位的4份商务和技术文件不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10家投标单位的10份商务和技术文件通过了评审。不通过评审原因详见表-4
评审详见“表2—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审查表(商务和技术文件)”、“表3—资格条件审查表(商务和技术文件)”、 “表4—商务和技术文件评标结果一览表”。
4.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开标和评审
招标人于2016年6月8日下午11:3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召开了投标书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会,在开启投标人报价文件前,由投标人代表抽取了计算评标基准价下降幅度百分值,然后招标人对通过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书第二信封进行了开启。
主任委员: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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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的№J1标段第二信封内无固化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经监标人确认,作废标。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派员对第二信封开标活动进行了监督。招标人对投标书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开标情况作了如实记录,招标人、投标人和监督人员对开标记录进行了签字确认。
在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开标后,评标委员会于2016年6月8日对开启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评审。
1)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10份投标文件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评审,均通过了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评审详见“表5—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审查表(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2)综合评价得分计算
抽取的№J1标段计算评标基准价下降幅度百分值为2%。
本次招标采用的是工程量固化清单,经审核,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10份报价文件均通过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报价得分计算方法,计算出了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再根据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计算出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最后汇总后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评价得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详见“表6—综合评价表”。 四、 评标结果
主任委员: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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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价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合同段 №J1 1 2 3 推荐中标候选人 A B C 预期中标价备 注 (万元) 6461.6388 中标候选人 6370.5743 第一后备中标候选人 6504.4941 第二后备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详见“表7—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表”。 2. 有关不同意见 无。
3. 合同签署前建议招标人应处理的有关事宜 无。
五、 有关说明
招标人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组成了清标工作组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负责清标、表格准备、文字等辅助性工作。评标委员会认为清标结果没有存在倾向性、不公正、遗漏和重大偏差的情况。
六、附表:
1. 附表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2. 附表2—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审查表(商务和技术文件); 3. 附表3—资格条件审查表(商务和技术文件); 4. 附表4—商务和技术文件评标结果一览表;
5. 附表5—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审查表(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6. 附表6—综合评价表;
主任委员: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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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附表7—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表;
8. 开标记录表(商务和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
9. 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办法;
10. 四大网站的招标公告网页截图、评标结果公示的网页截图。
主任委员: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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