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乡中小学、幼儿园 校内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为了确保了学校稳定,使学校的教学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特制定如下制度:
1、每月组织两次生与生、师与生、师与师、师生与社会的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并分上、下半月分别填报《预防暴力事件矛盾纠纷排查记录表》,针对教职工当中、师生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出现的具体矛盾要遵循“自下而上、逐级解决”的原则,禁止将矛盾随意上交,互相推诿、扯皮现象。
2、以信访形式进行矛盾纠纷排查
(1)健全机构,规范制度,畅通渠道。学校在校长办公室设立信访信箱。
(2)学校建立多种沟通形式,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3)坚持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将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4)坚持分级负责,协调处理原则。
(5)实事求是、按章办事的原则。处理师生的来信来访,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绳。既要对群众负责,又要符合政策规定。
(6)坚持解决实际问题和加强思想工作相结合。学校在每项政策出台前,都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宣传解释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于群众提出应当且能够解决的问题,都积极解决;对于一时难以解
决和超出政策规定范围的问题,向群众耐心解释,说明情况,讲清道理,求得理解。
(7)发挥信访信息功能,为校领导决策服务。及时了解师生的思想动态、意见要求、议论热点,是沟通群众与学校领导联系的重要渠道。做到守信用、讲效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