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挂靠公司的合作管理办法

2018-12-08 19:00

关于挂靠公司的合作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物业行业的市场份额,规范对外挂靠项目合作方的甄选、挂靠项目的服务品质和合同履行的监控、执行情况,努力完成公司的发展计划,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 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外所有挂靠项目合作方的控制。 三、 职责

(一) 市场部负责对公司挂靠项目合作方的信息收集,拟定挂靠合作协议,考察挂靠项目,并对公司挂靠项目的选择和持做出客观评价。 (二) 品质部负责监督指导对挂靠项目的日常服务质量,并协助公司对挂靠项目的日常管理进行评价。

(三) 财务部负责对挂靠项目的支付款项、保证金、挂靠费等付款方式及合同中约定的支付价格进行财务审核监督。

(四) 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对挂靠合同当中的挂靠金额及风险因素进行把控,负责最终合同及协议的签署。

(五) 人事部负责对挂靠项目的合作时间及合作期限进行把控,合同(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其公司及合作方。 四、 定义

(一)挂靠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订合理合规相应管理措施。

(二) 以公司名义承接项目,使用公司已获取的资质及相关经营证 件,但须同时向公司报备。

(三) 充分利用公司物业管理资质,自主开展物业相关业务。 (四) 在以公司的名义承接项目时,针对该项目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五)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须向公司报备(注:不得与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相冲突,也不得与公司制定的制度相冲突)。

(六) 挂靠项目在经营与公司合作项目期间享有经营权、财务支配权、人事管理权。

(七)合同期间对挂靠项目合作方的品质监控。

1、与挂靠项目对接的专业责任人,应熟练了解和掌握合同的相关要求,并监督挂靠项目编制计划落实合同要求。

2、与挂靠项目对接的专业责任人,应协助挂靠项目开展工作,为其提供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条件。

3、与挂靠项目对接的专业责任人,应监督和指导挂靠项目的各项工作,并要求挂靠项目按合同要求提供其需报备公司的工作内容。 4、公司品质部对挂靠项目每季度根据月度评估报告,以及日常品质监督检查情况,对挂靠项目进行季度评估和持续评价。

5、挂靠项目不合格的服务内容,由项目相应责任人及时对挂靠项目合作方签发函件,并抄送项目负责人处,督促其及时整改。对挂靠项目未及时整改的,应按合同(协议)中约定的要求进行处理。 五、续签合同

(一) 需续签合同的,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项目负责人、公司归口部门一并,对挂靠项目进行评估,确定合同(协议)是否续签,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二) 不需续签合同的,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公司负责人、挂靠项目负责人共同协商,合同(协议)自动终止。 六、其他事宜

公司挂靠项目统一归口市场部,原则上挂靠项目前期所需手续及相关文件的处理,由市场部统一跟进协调;特殊情况除外。

市场部

二○一六年七月十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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