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学习版(4)

2018-12-08 19:01

照三次调查土地调查工作分类归并地类(见工作分类附录),被道路、水系等线状地物分割的同类宗地应分割为不同的图斑,道路、水系、绿地等应单独划分图斑,对有多种用途的宗地应按照主要用途调查,对于超大型宗地应按照宗地内用途划分为不同图斑。

农村部分按照1:5000比例尺进行调查,城镇部分按照1:2000进行打开调查。对城镇和村庄地籍调查数据库未覆盖和城市扩张等产生的新建区域,可参考最新的影像图与近期规划图、地形图,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土管所、及村委会相关人员配合建库单位技术人员,采用室内勾绘和实地核实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城镇、村庄内部的每一块地的土地利用类型。

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原则上按照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分类汇总。 (1)内业数据制作

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调查底图为基础,依据城镇地籍调查中宗地界线、土地用途或参考城镇规划的功能分区,按照工作分类,合并土地利用类型一致的宗地,结合影像特征初步勾绘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斑。

特大型的企事业单位,内部土地利用类型显著不同且界线明显的,可以依据工作分类划分成多个图斑。城镇内部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按照城镇村道路用地图斑调查,其他道路归并到相邻图斑。城镇道路两侧非商业区的商业门面等,归并到相邻图斑。城镇内部的耕地、园地等农用地按实地现状调查,并标注“201”或“202”属性。村庄

内部的够上图面积的农用地按实地现状调绘,并标注“203”属性。房前屋后不够上图面积的空地、晒场、树木及宅基地之间的通道等可适度综合到相邻地类。村庄用地周边够上图面积的农用地,应按现状调查。 (2)外业核实

参考城市地形图单位注记、土地审批、土地供应、土地登记、土地整治、执法检查和

其他相关资料为依据,结合实地查勘,核实城镇土地利用图斑的准确性。针对外业核实发现的问题,修正城镇土地利用图斑边界和地类属性等内容。村庄内部的村委会、学校、广场、绿地、工矿仓储用地等应按照工作分类中相应地类细化调查。穿越村庄的国有公路、河流等,保留公路、河流的完整性,不作为村庄内部的图斑进行勾绘。利用村庄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林权登记、土地整治、执法检查和其他相关资料为依据,结合实地查勘,核实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图斑的准确性。针对外业核实发现的问题,修正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图斑边界和地类属性等内容。 (3)城乡土地利用现状图斑衔接

以调查底图为基础,衔接城乡土地利用现状图斑,重点做好城镇村调查范围与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范围、国有土地图斑与国有土地图斑、国有土地图斑与集体土地图斑、集体土地图斑与集体土地图斑、

城镇村道路图斑与农村道路图斑等界线位置和属性内容的衔接。 衔接要求:

a.城镇村土地调查范围、界线与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范围、界线应无缝衔接。

b.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应进行无缝衔接。

c.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图斑与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图斑相互衔接时,应以低精度图斑界线服从高精度图斑界线位置为原则,在允许误差范围内,应综合考虑图斑衔接的圆滑性和协调性。

d.城镇村道路与农村道路相互连通时,应各自独立划定图斑,同时要保持道路表现时的完整性。 (五)专项调查 1. 耕地细化调查

对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以外的耕地图斑,参考相关部门的有关资料,根据耕地的位置和立地条件,开展耕地细化调查,按照附录J.1 标注标注为:河道耕地 (HDGD )、湖区耕地(HQGD )、林区耕地 (LQGD )、牧区耕地 (MQGD)和沙荒耕地 (SHGD)。 2.批而未用建设用地调查 (1)调查范围

包括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中的“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图斑和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用地批准范围界线内图斑。

(2)调查方法

按照工作分类,全面查清“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范围内土地 的数量、类型、分布及权属状况,并按照附录J.2标注相应属性。

3.耕地等别调查评价

在耕地等别调查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更新耕地等别成果,将最新的耕地等别调查评价成果落实到三次调查形成的耕地图斑上,建立耕地等别调查评价专项数据库。具体调查方法和要求见GB/T 28407-2012。 (六)数据库建设 1.基本内容

土地调查数据库及专项调查数据库主要包括土地权属、土地利用现状、专项调查、基础地理、DOM、DEM 等信息。 2.总体要求

县级土地调查及专项调查数据库建设应执行TD/T 1016标准,以完整县级行政辖区为单位,依据土地调查结果及专项调查结果,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及专项调查数据库。土地调查数据与专项调查数据应一体化建库,分图层存储,保证土地调查数据成果与专项调查成果的衔接。

(1)图形数据采集

根据外业调查结果,结合内业资料进行图形矢量化工作,形成全区域所有要素的数字化成果。对于电子化外业数据,外业采集要素在导入数据库的过程中不得有要素丢漏和位置偏移的情况。图形数据采集原则上按照土地调查数据采集、专项调查数据采集、不一致图形处理三个步骤开展。全面采集土地调查外业数据,包括地类图斑、权属界线等内容。在土地调查数据的基础上,依据专项调查结果开展耕地细化、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耕地等别调查评价等专项用地调查数据的采集。其中,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图斑图形边界由国家统一采集,下发各地建库。对于土地调查数据、专项调查数据图形不衔接的,应结合影像、 外业调查等手段进行核实,并按照核实结果调整相关图形边界,实现各类数据的衔接。要素采集界线与调查界线的移位不得大于图上0.2mm。数据应分层采集,并保持各层要素叠加后协调一致。公共边只需矢量化一次,其他层可用拷贝方法生成,保证各层数据完整性。数据采集、编辑完成后,应使线条光滑、严格相接、不得有多余悬挂线。所有数据层内应建立拓扑关系,相关数据层间应建立层间拓扑关系。 (2)拓扑关系构建

检查要素在图层内、图层间的相互关系,并进行拓扑处理,建立拓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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