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752—2005
7.2.3.8 腮红晕染均匀,颜色搭配合理。
7.2.3.9 晚妆整体达到面部五官立体结构清晰,妆面干净、亮丽、艳而不俗,色彩与整体效果相融。 7.2.4 护肤美容
7.2.4.1 对皮肤判断准确,选用化妆品得当。 7.2.4.2 安全、正确使用美容仪器。
7.2.4.3 面部按摩穴位准确,手法得当,频率、力度适中。 7.2.4.4 面膜倒膜上膜手法、部位准确,厚薄均匀,膜面光洁。
7.2.4.5 经护肤美容后,皮肤光滑、嫩白,有光泽,弹性好,起到紧肤、润肤、美肤的效果。 8 星级划分条件
8.1 二星级
8.1.1 符合6规定的基本条件。 8.1.2 场地装潢及设施设备 8.1.2.1 星级美发店、星级美容店营业使用面积不少于50㎡,星级美发美容店营业使用面积不少于60㎡,设有咨询处、休闲处、更衣处。
8.1.2.2 营业场地建筑结构较好,门面、室内装修美观大方,整洁干净,富有本店特色。
8.1.2.3 基本美发设备设施齐全,男女理发座椅采用较好的软椅,不少于四把;有舒适的洗头盆和躺(座)椅设施,且不少于两组;烘干大风机、焗油机各不少于一台;配置达到服务量的需求。 8.1.2.4 基本美容设备设施齐全,美容床不少于三张,多功能美容仪不少于两台,每两张美容床配置一台离子喷雾机,配置达到服务量的需求。
8.1.2.5 有干净舒适的沙发或座椅供顾客等候。 8.1.2.6 设有免费开水和报纸杂志供顾客阅读。 8.1.3 技术力量与配置
8.1.3.1 从业人员不少于八名,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不少于50%,中级技能以上美发美容师占技术人员的比例不少于20%。
8.1.3.2 在店堂醒目处明示技术人员名单和技术等级。 8.1.4 服务项目与服务质量
8.1.4.1 主要服务项目齐全,具备男女洗、剪、推、吹、漂、染、焗油、烫发、美容化妆、护肤等相关的服务项目。
8.1.4.2 执行开业标准SB/T 10270-1996及本企业美发美容服务操作规程。 8.1.4.3 美发美容质量应达到7规定的要求。
8.1.4.4 美发美容所使用的物料必须是合格产品,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8.1.4.5 美发美容的员工着统一工作服,佩带统一胸卡从事服务工作。 8.1.5 卫生与消毒
8.1.5.1 具有消毒设备,面巾用后清洁干净,一客一消毒,或用一次性用品。
8.1.5.2 美发美容工具、仪器、棉织用品洁净。皮肤病患者使用后的美发美容工具、用品必须彻底消毒。
8.2 三星级
8.2.1 符合6规定的基本条件。 8.2.2 场地装潢及设备设施 8.2.2.1 星级美发店、星级美容店营业使用面积不少于60㎡,星级美容美发店营业使用面积不少于80㎡,咨询区和休闲区共计不少于15㎡,环境优雅,备有饮用水和书籍报刊。 8.2.2.2 房屋建筑结构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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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752—2005 8.2.2.3 门面店内装修采用优质材料装饰,美观大方,富有本店特色。灯饰美观,符合城市照明要求。
8.2.2.4 基本美发设备设施齐全,男女理发座椅采用较好的升降椅或软椅,不少于六把;有舒适的洗头盆和躺(座)椅设施,不少于二组;红外线护发仪,烘干大风机、焗油机各不少于一台;配置达到服务量的需求。
8.2.2.5 基本美容设备设施齐全,美容床不少于六张,多功能美容仪不少于三台,超声波美容仪不少于一台,每两张美容床配置一台离子喷雾机,配置达到服务量的需求。 8.2.2.6 有干净舒适的沙发或较好的软椅供顾客等候。 8.2.2.7 有顾客存放衣物的保管柜,并有人负责保管。 8.2.2.8 室内有一定数量鲜花或干花,美化环境。
8.2.2.9 有免费的开水和报纸杂志供顾客阅读,有电话供顾客使用。 8.2.3 技术力量与配置
8.2.3.1 从业人员不少于12名;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不少于70%,高级技能以上美容美发师占技术人员的比例不少于20%;中级技能美容美发师不少于50%。 8.2.3.2 在店堂醒目处明示技术人员名单和技术等级。 8.2.4 服务项目与服务质量
8.2.4.1 主要服务项目齐全,具备男女洗、剪、推、吹、漂、染、焗油、烫发、美容化妆、护肤等相关的服务项目。
8.2.4.2 严格执行开业标准SB/T 10270-1996及本企业美发美容服务操作规程。 8.2.4.3 美发美容质量应达到7规定的要求。
8.2.4.4 美发美容所使用的物料必须是经过检验合格的优质产品,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8.2.4.5 美发美容师的妆面及发型得体大方,从业员工着统一工作服,佩带统一服务胸卡从事服务工作。
8.2.5 卫生与消毒
8.2.5.1 美发美容工具、仪器、棉织用品洁净,无破损。干毛巾与面巾要严格分开使用。 8.2.5.2 设有工具、用具消毒设施,用药物或电蒸汽箱消毒均可。
8.2.5.3 面巾用后清洗干净,一客一消毒;不同项目的毛巾分开使用、清洗、消毒,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
8.2.5.4 皮肤病患者使用后的美发美容工具、用品必须彻底消毒。 8.3 四星级
8.3.1 符合6规定的基本条件。 8.3.2 场地装潢及设备设施
8.3.2.1 星级美发店、星级美容店营业使用面积不少于120㎡,星级美发美容店营业使用面积不少于200㎡,设有六平方米以上的咨询区,20㎡以上的休闲区,环境优雅,备有饮用水和书籍报刊。 8.3.2.2 房屋建筑结构良好。
8.3.2.3 门面店内装修采用较高档材料,造型高雅,富有行业特色;门前灯饰美观,造型艺术,有霓虹灯或灯箱映衬,符合城市照明要求。
8.3.2.4 拥有现代化管理模式及电脑管理系统。
8.3.2.5 有店面企业识别系统(包括企业的标识、色调等)。
8.3.2.6 基本美发设备设施齐全,男、女理发座椅采用高档升降软椅,不少于八把;有舒适的洗发设施及躺(座)椅,按美发椅3:1配置(三把椅子一个洗头盆),与操作区域分开;红外线护发仪、石英整发仪各不少于一台;烘干大风机和焗油机各不少于二台;空气净化器配置达到服务量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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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752—2005 8.3.2.7 基本美容设备设施齐全先进,美容床不少于八张,多功能美容仪、超声波美容仪各不少于二台,冷光放大镜、腊疗机各不少于一台,有SPA水疗相关设备,每两张美容床配置一台离子喷雾美容仪,配置达到服务量的需求。
8.3.2.8 室内服务设施布局合理,店内有优美的背景音乐,有干净舒适的沙发供顾客等候。 8.3.2.9 有专用的顾客更衣室,有专人保管顾客衣物。 8.3.2.10 店内绿化面积不少于1.5㎡,环境优雅。 8.3.2.11 有男女分开使用的卫生间。
8.3.2.12 设有顾客意见簿和有关部门的投诉电话。 8.3.3技术力量与配置
8.3.3.1 从业人员不少于20名,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不少于70%,须有高级技师或技师一名以上,高级技能以上美发美容师占技术人员的比例不少于30%,中级技能以上美发美容师不少于60%。 8.3.3.2 在店堂醒目处明示技术人员名单和技术等级。
8.3.3.3 企业法人代表熟悉国家与美发美容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8.3.4 服务项目与服务质量。
8.3.4.1 服务项目齐全,具备男女发的洗、剪、推、吹、漂、染、焗油、烫发以及美容化妆、护肤、美体、塑身、美甲等。
8.3.4.2 严格执行开业标准SB/T 10270-1996及本企业美发美容服务操作规程。 8.3.4.3 美发美容质量应达到7规定的要求。
8.3.4.4 美发美容所使用的物料必须是经过检验的知名产品,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店内有产品展示柜。
8.3.4.5 前厅设有专门接待的咨询人员,对顾客进店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使用敬语,文明礼貌,说普通话,会用一般接待英语,懂得一些地区方言和民俗礼节。
8.3.4.6 美发美容师和辅助工妆面及发型得体大方,着统一工作服,佩带统一服务胸卡从事服务工作。
8.3.5 卫生与消毒
8.3.5.1 美发美容的工具、仪器设备要洁净;棉织物品无破损;干毛巾与面巾要严格分开使用。 8.3.5.2 备有一定数量的供顾客使用的专用服装,顾客服、床单要一客一换。 8.3.5.3 有单独的洗涤消毒间和单独的储物间。
8.3.5.4 备有电蒸汽箱、紫外线消毒柜等消毒设施,需要消毒的工具用后应及时消毒。
8.3.5.5 面巾用后,应一次一清洗,一客一消毒,或用一次性用品。不同项目的毛巾要严格分用、分洗、分消毒。
8.3.5.6 有专人负责消毒工作,消毒人员要懂消毒基础知识及有效的消毒方法。 8.3.5.7 为皮肤病患者设置专用的美发美容工具,用后必须一客一消毒。 8.4 五星级
8.4.1 符合6规定的基本条件。 8.4.2 场地装潢及设备设施
8.4.2.1 星级美发店、星级美容店营业使用面积不少于200㎡,星级美发美容店营业使用面积不少于300㎡。设有10㎡以上的咨询区,30㎡以上的休闲区,环境优雅,宽敞舒适,备有饮用水和书籍报刊。
8.4.2.2 房屋建筑结构良好。
8.4.2.3 门面店内装修采用高档、豪华建材,工艺精湛,风格鲜明,造型新颖典雅,富有行业特色和时代特征;门前灯饰辉煌,造型艺术,有霓虹灯或灯箱映衬,符合城市照明要求。 8.4.2.4 拥有现代化管理模式及电脑管理系统。
8.4.2.5 有CI企业识别系统(包括企业的标识、色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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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752—2005 8.4.2.6 设有高档的贵宾房,能满足高层次需求。
8.4.2.7 基本美发设备设施齐全,男女理发椅采用高档电动或液压升降软椅,不少于八把;有专门洗头房,配有高档舒适的洗头盆设施和坐(躺)椅,按美发椅3:1(三把椅子一个洗头盆)配置;烘干大风机及焗油机各不少于四台;空气净化器、红外线机、石英整发仪各不少于一台;活氧生化仪若干;配置达到服务量的需要。
8.4.2.8 基本美容设备设施齐全先进,美容床不少于八张,电脑光纤显微皮肤检测仪、腊疗机、太空仓各不少于一台,多功能美容仪、超声波美容仪各不少于三台,有SPA水疗及美体、塑身、减肥、除皱、健胸等相关设备,每两张美容床配置一台离子喷雾机,配置达到服务量的需要。 8.4.2.9 有单独的化妆间,配置设计合理的灯光;店内有优美的背景音乐。 8.4.2.10 有专用的顾客更衣室,有专人保管顾客衣物。 8.4.2.11 有免费茶水和收费的饮料供顾客饮用,并备有多种书刊杂志和当日报纸供顾客阅读,有电话供顾客使用。
8.4.2.12 店内绿化面积不少于二㎡,环境优雅。 8.4.2.13 有男女分开使用的卫生间。
8.4.2.14 设有顾客意见簿及有关部门的投诉电话。 8.4.3 技术力量与配置
8.4.3.1 从业人员不少于30名,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不少于70%,须有高级技师或技师二名以上,高级技能以上美容美发师占技术人员的比例不少于40%,中级技能以上美发美容师不少于70%。辅助工与技术人员按2∶1比例配置。
8.4.3.2 在店堂醒目处明示技术人员名单和技术等级。
8.4.3.3 企业法人代表熟知国家、本省美发美容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8.4.4 服务项目与服务质量
8.4.4.1 服务项目齐全,具备男女发的洗、剪、推、吹、漂、染、焗油、烫发以及美容化妆、护肤、美体、塑身、美甲等。
8.4.4.2 严格执行开业标准SB/T 10270-1996及本企业美发美容服务操作规程。 8.4.4.3 美发美容质量应达到7规定的要求。
8.4.4.4 建有完整的顾客档案,有规范化的接待、服务能力,能为客人提供合理建议。 8.4.4.5 美发美容所使用的物料必须是经过检验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产品,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店内有产品展示柜。
8.4.4.6 前厅要设有专门接待的咨询人员,对顾客进店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使用敬语,文明礼貌,说普通话,会用一般接待英语,懂得一些地区方言和民俗礼节。
8.4.4.7 美发美容师和辅助工妆面及发型得体大方,着统一工作服,佩带统一服务胸卡从事服务工作。
8.4.5 卫生与消毒
8.4.5.1 美发美容工具仪器设备要洁净;棉织物品无破损;干毛巾与面巾要严格分开使用。 8.4.5.2 备有一定数量的供顾客穿的专用服装,顾客服、床单要一客一换。 8.4.5.3 有单独的洗涤消毒间,单独的储物间。
8.4.5.4 备有电蒸气箱、紫外线消毒柜等多种消毒设施,需要消毒的工具用后应及时消毒。
8.4.5.5 面巾用后,应一次一清洗,一客一消毒,或用一次性用品。不同项目的毛巾要严格分用、分洗、分消毒。
8.4.5.6 有专人负责消毒工作,消毒人员必须懂得消毒基础知识及有效的消毒方法。 8.4.5.7 备有足够量的周转围布、大小毛巾等。
8.4.5.8 为皮肤病患者准备专用的美发美容工具,用后必须一客一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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