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软学院
关于来华留学生的管理和住宿管理办法
一、法规与校纪校规
◆ 外国留学生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 外国留学生应尊重中国人的风俗习惯,遵守社会公德。
◆ 我校尊重外国留学生的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但不提供举行宗教仪式的场所。
◆ 校内严禁宗教活动及宗教聚会。
◆ 外国留学生在中国境内进行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严禁在宿舍楼、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受到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 不准私自在校园内张贴、散发宣传品、印刷品。 ◆ 严禁赌博、酗酒、打架斗殴、吸毒、贩毒。
◆ 任何人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科研设施,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 不得在教室、餐厅抽烟以及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播放音乐。
◆ 驾驶机动车必须持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驾驶机动车来校上课的留学生,请到校保卫处办理机动车通行证。
二、学籍管理规定
考勤
留学生在校期间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按时上课,不得无故旷课、迟到和早退。
学习期间不得请假旅行,利用周末外出旅行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休学
自费留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继续在华学习,由本人持休学申请书和医院证明,经相关学 院同意后到留学生办公室办理休学手续。经留学生办公室批准后,
缩短居留许可,办理离校手续。
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学期或一学年,因服兵役休学的自费生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留学生休学前所获学分,自休学之日起保留一年(因服兵役休学可保留两年)。 自费生申请休学时所在学期缴纳的学费一律不退。
休学者凭休学证明按规定时间复学。因病休学者,复学时需出示康复证明。休学期满不按时到校复习将按自动退学处理。 转学
在我校学习的留学生,若中途提出转学申请,请凭录取学校的通知书并经相关学院同意后到留学生办公室办理转校手续。
由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请持原学校转学证明或结业证明前往留学生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后10日内,持原学校《结束学习证明》,前往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转学手续。 退学
留学生因故退学,应向相关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签署意见后报留学生办公室,得到批准后办理离校手续。
自费生申请退学时,所在学期缴纳的学费一律不退。 请假规定
学生个人因事、因病请假离开学校,必须提交有关请假证明资料及书面理由,因病请假须附医院出具的病假条或病情证明。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批;三天以上至两周以内,由辅导员或班主任签署意见,学院审批;两周以上由学院签署意见,留学生办公室审批。研究生还须导师签署意见。学生个人因事、因病不能继续学习,须按有关规定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奖励与处分
学校对遵守学校纪律,学习成绩优秀的留学生,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旷课、破坏公共财物、打架斗殴或有其它不良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留学生,在一年内有显著进步,可解除处分;经教育仍不改者,
勒令退学。
留校察看处分一经决定,除向留学生本人宣布外,学校还将视情况和需要,通知留学生所在国驻华使馆、代表机构、派遣单位或家长。
留学生如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处理,学校也将给予相应的处分。
三、办理证件、证书及成绩证明 学生证
◆学生注册一个月内,由留学生办公室发给《成都东软学院学生证》。 ◆学生证是留学生的身份证明,请随身携带,不能转借、涂改。 ◆学生证如果丢失,请到留学生办公室补办。补办时交1寸照片一张。 图书证
◆需办理“成都东软学院学生一卡通”的学生,请先到留学生办公室获取办证证明,并交纳押金人民币200元。然后自行到信息管理中心办理。 证书
◆普通进修生、语言学习生完成学业后由学校颁发《进修证书》。
◆本科生、研究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翻译文本,请到留学生办公室办理。 在读证明及成绩单
◆留学生办公室为留学生提供“在读证明”(中文或英文)。 ◆留学生毕业成绩单(中、英文)由所在学院提供。
四、机动车管理
有摩托车等机动车辆的留学生,请到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使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只有持这二证才能上路行驶。
五、探亲、陪读
留学生家属来华探亲、陪读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其家属须持以下材料到中国驻贵国使(领)馆申请签证来华:
① 在学证明:持家庭关系证明及银行存款证明向成都东软学院申请; ②“婚姻公证”(在本国办理);
② “婚姻公证认证证明”(在中国使领馆办理)”
陪读家属办理签证延期手续,请持留学生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前往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陪读家属在华停留期限不得超过外国留学生居留许可的有效期限。
六、留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不签订合同要求入住留学生宿舍的在读境外学生,一律按短期住房价交纳住宿费和押金。入住者由留学生宿舍总服务台统一安排房间,留学生本人不得自行选择、转租、转让、互换房间。
入住者不得将亲友和来访者留住在本人房间。如其亲友和来访者需在宿舍住宿,须在留学生宿舍前台办理登记手续并交纳房费后由前台另行安排房间。 两人或三人合住的房间如其中有人搬出,其余人员应服从留学生宿舍总服务台的重新安排,如不服从管理人员重新安排,将承担空缺床位的费用。
因宿舍或房间临时维修改造的需要,入住者应服从宿舍管理人员调整房间的安排。
入住者在留学生宿舍区域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的学习与休息,举办集体活动应提前一周向学校留学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举办。
留学生宿舍的公共设施和住房内配置的各种设施及物品应当爱护使用,如有损坏、遗失、污损,由责任者照价赔偿;房间内不得私接电线,安装、使用电热用具、大功率电器,违者将被没收违禁电器并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00-200元。
入住者应妥善保管本人的贵重物品及房间的钥匙,离开房间时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注意防盗、防火。
自行车、电瓶车不得在公寓区内随处停放,必须按照规定停入留学生宿舍自行车棚内。
入住者要保持房间整洁,便池内禁止丢入果皮、垃圾、废物等,否则,由此
造成管道阻塞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住房者支付。
入住者必须自觉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夜间外出应在23:00公寓关闭大门前返回。若有特殊情况超时返回,须事先通知宿舍门卫。
入住者在合同到期后未按时续签合同而继续住宿在留学生宿舍,应按临时住房价计算交纳房费。
宿舍钥匙押金(人民币200,回国时退还)由本人承担。
七、医疗保险
根据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外国留学生到校后,必须参加学校集体投保的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综合医疗保险。保险费金额为:一年1200元。
凡一次性缴纳一年学费的自费留学生可以得到由成都东软学院提供的一份综合医疗保险(保险费由学生自付),包括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残疾保险和身故保险,具体保险责任以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设定为准。
为了保障你的保险利益,在申请医疗保险理赔时必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包括本人护照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或意外事故经过证明、病历本、各项检查报告单、药费处方、详细的检查项目及用药清单和住院收据、出院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