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
陈忠林
主要内容摘要
一、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的发展 二、物资组织管理体系 三、物资代理公司的管理 四、供应商管理 五、物资概算管理 六、物资计划管理 七、物资招标采购管理 八、物资供应管理
九、物资的质量监控与交验管理 十、物资保管与库存管理 十一、驻厂监造管理
第1章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的发展
(一)物资管理的目标
1. 规范物资采购供应行为 2. 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 3. 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
(二)物资管理的发展
1. 1992前:计划配给制 2. 1993-2005:施工单位负责制 3. 2006至今:分级分类管理制
(三)管理制度
1.已下发的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办法
(1)《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2)《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3)《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4)《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 (5)《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6)《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9〕46号)。 2.计划中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办法
(1)《关于规范二级市场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招投标行为的通知》; (2)《关于加强和规范铁路物资管理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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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物资设备供应商信用评价办法》
(四)部管物资集中采购分析
1. 集中采购的概念:上级主管单位或上级授权单位对其权力范围内机构使用的物品进行统一购买的采购形式;是将批量、规模的采购项目(标的),在市场竞争性环境下,统一采购的组织形式。实施集中采购能够达到节约成本、控制质量、保证供应的目的。
2. 集中采购的特征 (1)批量规模化 (2)管理统一化 (3)流程规范化 (4)信息集约化 3.集中采购的优势
(1)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2)集中采购有利于采购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3)规范市场,确保产品质量
(4)透明度更高,能有效地防止腐败的发生 (5)推进“引进技术”的产业化
(6)做好供应和质量监控管理工作,保障施工需要 4.集中采购的案例(1)
美国联邦政府采购统一由联邦总务署(GSA)负责。 GSA 每年集中采购320亿美元左右,平均降低15% 左右,约48亿美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2003年到2007年累计集中采购金额291.4亿元,节约财政资金62.5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17%左右。中国石化截至2008年5月28日,八年累计集中采购突破5000亿元,节约采购资金172亿元,节约资金率为3.7%。
哈大与武广钢材价格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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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客专支座2007年自采价格与2008年集采价格比较
案例(4):黄河桥(集采)与郑西(自采)水泥价格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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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物资组织管理体系
2.1物资管理的组织
1.甲供物资设备管理领导小组
物资管理的领导机构是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铁道部成立以主管部领导为组长,计划、财务、科技、建设司,运输、监察局,鉴定、外资、工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职责:统一领导物资设备的采购和供应工作。
2.物资管理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物资管理办),其工作由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承担,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监管甲供物资设备的采购、供应工作,定期提出甲供物资设备目录调整意见
3.建设单位
职责: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的主体,全面负责建设工程物资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物资设备管理制度。其中甲供物资设备负责招标采购、组织供应、资金结算和质量监控等工作;甲控物资设备负责制定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并负责供应商资格审查,监督下工程承包单位招标采购;自购物资设备负责监督工程承包单位负责采购、供应、资金结算、质量监控等工作。
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物资设备管理机构,指导物资代理公司的物资采购供应服务工作。
4.物资代理公司
指按照物资管理办拟定、并经领导小组审批的物资代理公司选择方案,由物资管理办选择确定,履行合同约定的物资物资采购服务、组织供应、质量监控以及驻厂监造等工作的机构。
5.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在物资管理中的职责,是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技术服务。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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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设计中选用符合铁路主要技术政策、装备政策的物资设备,注明标准、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标准;
(2)编制甲供物资设备清单,包括数量、技术要求、概算单价、概算合价以及交货地点; (3)提供物资设备进场建议计划;
(4)在物资招标前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提供符合铁道部相关技术标准的技术规格书; (5)配合物资设备招标工作。
6.工程承包单位
(1)设立专门物资设备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及日常管理工作; (2)按季度、月份分别编制需求计划;
(3)根据现场实际提出变更需求计划,调整物资需求;
(4)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及时对采购的甲供物资设备进行检查、验收; (5)对出现的质量、数量异议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物资代理公司解决; (6)适量储备,以确保在物资供应不足或滞后时,项目施工不受大的影响;
(7)加强对物资的现场管理,做好物资现场分配工作,提高现场物资管理水平; (8)配合建设单位对物资生产(供应)商进行考核。
7.监理(咨询)单位
监理(咨询)单位在物资管理中的职责,是基础数据审查、进场材料验收检验和关系协调。 监理(咨询)单位主要工作内容: 7.1.在审查数据方面的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审核工程承包单位提供的数据;
(2)负责核查设计院提交的甲供物资设备清单;
(3)审查物资的需求计划,确保计划满足施工进度和投资控制要求。 7.2.在进场材料方面的主要工作内容:
(1)审查所有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
(2)参与现场物资设备的开箱检查、验收,签署验收单,确认物资设备质量状况及丢件、损件、缺件数量;
(3)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对物资设备进行抽样,送交经国家计量认证或铁道部认可的检验机构检测;
(4)督促工程承包单位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规定进行检验、测试,并对其检验、测试予以审核和签认;
(5)按规定比例对工程承包单位的抽样试验进行见证试验或者平行试验; (6)监督检查已验物资设备的使用和储存保管情况 7.3.在协调关系方面的主要工作内容
(1)协调和处理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及交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2)协调处理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3)对出现的质量异议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物资代理公司解决。
8.合格生产(供应)商
生产(供应)商在物资采购供应管理中的职责,是全面履行物资采购供应合同。 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与建设单位签订物资采购合同; (2)履行物资设备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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