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XXX,男,汉族,XXXX年X月X日出生,住佛山市顺德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
被答辩人:XXX,女,XXXX年X月X日出生,住湖南省桃源县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案号:(2014)XXXXXXXXXXXXX],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确认答辩人与被告二之间为劳务关系,事故发生时被告二正履行职务行为,因此答辩人对此次交通事故负有相应的责任;
二、被答辩人在本次事故发生时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对此次交通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因此,应当减轻答辩人相应的责任;
三、根据南公交认字第[2013]第XXXXXXXX号《道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一?陈建国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驾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是导致此事故的过错之一。?因此,答辩人的责任应当减轻;
四、答辩人为涉案汽车粤YXXXXX号轻型普通货车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应在保险的赔偿范围内免除答辩人的赔偿责任;
五、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一不合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被告一、被告二和答辩人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答辩人请求法院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平、公正地裁判。
此致
XXXXX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