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心理咨询室主要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的咨询工作,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为本校全体师生。
2、心理咨询的主要对象是帮助解决某些有心理障碍的学生。 3、心理咨询室通过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使其具备健康的心理从而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创造和谐校园。
4、心理咨询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 为来访者提供心理测试和结果分析,以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发掘潜能。
(2) 为个别有心理困扰的来访者进行鉴别、疏导、调整。 5、咨询员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尊重来访者,对咨询内容有保密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来访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6、咨询员应本着真诚、尊重、温暖、负责的原则,对来访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
7、咨询员若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明确告诉来访者。咨询员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8、咨询员有权拒绝不属于咨询内容的要求。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员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9、每次咨询结束后,咨询员应及时整理咨询记录,分类存档。 10、咨询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营造安静、舒适的咨询环境。
11、爱护咨询室的物品,保持好咨询室卫生。
12、严禁随意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咨询室及翻阅咨询档案。 13、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
心理咨询室保密制度
咨询人员必须遵守:
一. 除征得来访者本人同意,不得向其父母、教师、朋友谈及来访者的咨询内容和隐私;
二. 能在报刊上报道来访者的典型案例分析,但须注意文字技巧,除本人同意外,不得披露来访者的真实姓名和所在学校名称;
三. 除有关心理咨询人员外,不允许任何人查阅心理档案; 四. 除来访者触犯法律,并经公检法机关认定证明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借用心理档案。
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一、心理咨询室主要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的咨询工作。 二、心理咨询的主要对象是帮助解决某些有心理障碍的学生。 三、心理咨询室通过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使其具备健康的心理从而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创造和谐校园。
四、心理咨询室定期咨询,学生也可根据需要随时通过网站进行心理咨询。
五、希望学生将自己的心理委屈或其它自己解决不了的心理想法及时与我们交流、沟通,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帮助同学解决更多的难题并安心学习,与同学友好相处。
心理咨询辅导员工作职责
1、热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愿意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奉献时间和精力,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心理辅导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接受过系统的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能为学生提供个别心理辅导。
3、心理辅导员要遵循“尊重理解、真诚保密、助人自助”的辅导原则,认真做好来访者的接待工作,完成辅导记录。
4、守时守信,热情服务,让自己的工作真正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努力维护学校心理辅导站的声誉。
3、心理辅导员应不断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辅导技能和服务水平,并推动这项事业的发展。
4、 心理辅导员要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对来访者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有关档案,不将来访者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因专业和教育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所有可能会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在得到来访者的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例外)。
5、 心理辅导员应认识到自身的局限性,对自己能力范围外的个案,应及时做好转介工作。
6、危机干预:在心理辅导过程中,如果发现来访者有危害其自身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辅导员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的上级主管部门)。
7、心理辅导员应保持自身情绪的稳定与身心健康,在自身处于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避免接待来访者。
8、 心理辅导员必须严格遵守心理辅咨询室的各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