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对待科技发展的问题上。苏联在“大清洗”期间对大批所谓“资产阶级科技专家”采取了排斥和镇压政策。大批的科学家、航空精英被逮捕处死。更有甚者,“苏联内务部特别设立了一所监狱即第29号中央设计局”[18]来镇压科技人员。苏联对科技专家的“大清洗”使苏联科技界元气大伤,严重阻碍了苏联的科技发展,拉大了与西方国家的差距。而“文革”期间,尽管科技事业也受到了严重冲击,但是由于毛泽东、周恩来对一些著名科学家采取了特殊的保护政策,加上广大科技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使我国的科技事业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仍取得了某些重要的成就。我国的核技术和航天技术处于世界先进水平。1966年10月,我国首次发射中程地对地导弹成功;1967年6月,我国第一颗氢弹试爆成功;1970年4月,我国第一颗人造卫星上天……这表明,“文革”期间,我国科技的发展还是迅速的,如果不受它的影响,我们将会取得更多的成果。
(四)在对待运动的善后处理方面。大清洗运动中制造的大量冤假错案长期得不到昭雪。由于坚持肯定运动本身,因此平反工作迟迟也未有开展。直到戈尔巴乔夫在庆祝十月革命70周年的报告中谈到这个问题时才指出:“斯大林及其帮手们对党和人民犯下的大规模镇压措施和违法行为的罪行是巨大的和不可饶恕的。”[19] “文革”随着“四人帮”的覆灭结束以后,邓小平同志复出,进行了拨乱反正工作。在中共一届三中全会上审查和解决了党的历史上一大批冤假错案。先后为被错误批判、打击的领导干部、各界人士平反。如1980年2月,为刘少奇主席平反并恢复了名誉。这一系列有条不紊的平反工作安定了民心,为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条件。全国平反运动的开展,是中国共产党勇于改正错误、兴旺发达的重要标志,使党赢得了全国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同时也促进了国家政治生活的正常化。
四、“大清洗”与“文革”的后果与教训
两场历时多年的运动无异于使社会经历了一场大地震,在各方面都留下了深重的后果。
首先,运动给两国的经济和文化事业带来的消极影响和损害长期难以消除。政府经济部门受到冲击,对生产产生了重要影响。由于大批干部被打倒,工业发展速度下降,国民经济比例失调,人民生活水平下降,社会主义优越性得不到发挥,进一步拉大了同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技术差距。
其次,运动使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长期陷入不正常状态,强化了对最高领袖的个人崇拜。斯大林和毛泽东的意见比党和政府的决定更有权威,比宪法和
法律更要管用。他们完全被神化了,个人领导完全取代了集体领导。运动期间,内务部和中央文革小组一直是凌驾于党中央和政府机构之上的,致使一大批善于投机钻营的小人窃取了国家高位。运动期间,党和国家的政治制度被践踏。党的政治生活陷入不正常的状态。苏联党章规定,党的代表大会至少每三年举行一次,中央全会则至少每四个月举行一次。[20]但联共十八大和十九大的举行竟间隔了13年!“文革”期间,尽管国家的根本大法上明文写着:全国人大代表,非经全国人大许可,“不受逮捕或审判”。[21]但这些形同虚设,身为国家主席的刘少奇同志竟被批斗、迫害致死,这是极为不正常的!
再次,在社会思想意识方面打上了难以愈合的内伤。由于诬告者往往一举成名,这大大便利了一些小人,他们甚至专以此为业,运动严重扭曲了人们的社会心理。人们在“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恐怖气氛中生存,思想受到严重创伤。
“文革”与“大清洗”都使两党、两国人民遭受了严重的挫折和损失,它们表现出的尖锐的斗争形式,充分暴露出党和国家在组织、工作和体制方面存在的缺陷,并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经验教训,表现在:
(一)必须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国家所面临的主要矛盾已不是阶级斗争。国家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发展经济建设上。而“大清洗”与“文革”却抛开了这一工作重点,而到本党内去深挖“杀人凶手”、“卖国贼”、“走资派”,人为地扩大阶级斗争,把人民内部矛盾当作敌我矛盾来处理,这显然是错误的。事实上,在运动中,能点名道姓说出来的真正的人民敌人没有几个,被捕人犯罪名也是子虚乌有,如果真要找人民公敌,恐怕只有内务部和文革小组的成员才是真正的人民敌人。
(二)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反对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大清洗”与“文革”长时间持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内个人崇拜盛行,使党失去了纠正领袖错误的能力。因此,必须反对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决不容许任何人凌驾于党组织之上。这一点,我们已经做到了,而前苏联到后来却又出现了几次个人崇拜,这表明前苏联吸取的教训还不够。
(三)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是不可分的。宪法和法律是保障人民权利的。破坏了它,也就不会有真正的社会主义民主。“大清洗”运动中,斯大林擅自违背1936年的新宪法,将反对派领袖一律定以“外国间谍”、“暗害分子”等罪名,这严重破坏了法制建设。[22]“文革”期间,宪法成了一纸空文,国家主席及各级干部被随意揪斗,迫害,造成了“无法无天”的局面。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人身自由在两场运动中都失去了保障。因此,必须使国家宪法和法律称为任何人都不可侵犯的力量,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悲剧的重演。
参考文献
[1][8]世界历史,1988年第1期。 [2]斯大林全集,第11卷,P150。
[3][4][22][苏]斯大林:列宁主义问题,人民出版社,1964年,P473—474、P688—689。
[5][14]党和国家重大决策的历程,第四卷,红旗出版社,P223、P245。 [6]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P871。 [7]斯大林全集,第7卷,P28。
[9]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中央全会决议汇编,第4分册,P408。 [10]库西宁:斯大林前后,群众出版社,1981年,P131。
[11]齐世荣:世界史(现代卷),上,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P208。 [12]斯大林选集,下卷,P457。 [13]“文革”闯将风神榜,P262,P273。 [15]斯大林文选,P127。
[16][17]陈扬勇:苦撑危局——周恩来在1967,中央文献出版社,P173。 [18]齐世荣、廖学盛:20世纪的历史巨变,人民出版社,1999,P158。 [19]陈启能:《苏联大清洗内幕》 下载于:
http://www.cass.net.cn/chinese/s24_oys/chinese/Book/History/sldq/index.html
[20][美]路易斯·斯特朗:斯大林时代,世界知识出版社,1979年,P91。 [21]何沁: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P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