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市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题申请
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局内各单位:
为了提升市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的议事效率,现将机关各部门议题申请等有关问题重申并明确如下。
一、会议召开原则
(一)党组会原则上半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主要研究全市国税系统重大工作部署、基建项目确定、大额资金安排、人事调整、党委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二)局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主要研究贯彻上级重要决策、审议法规性文件和重要政策规定、听取重要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等。
(三)领导碰头会可随时召开,不需会议记录。主要传达通报各级会议精神、交流传递工作信息等。
(四)原则上市局领导均于周一议事,必要时临时调整。 (五)原则上对会议中的临时动议不予研究。 二、议题申请单的提交
(一)须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提交议题。
(二)议题提交前应与有关领导、单位、部门充分沟通。 (三)坚持一事一议题原则,准确、完整填写议题申请单(见
附表)。
(三)每周五将议题申请单以纸质或电话形式提交。 三、会议准备
(一)议题提交部门负责人须对议题内容清晰明了,并主动掌握与议题有关的各方面情况,供领导决策参考。
(二)议题提交部门需按数量要求提前准备会议材料。 五、其他有关说明
(一)办公室原则上不再主动询问、征求议题。
(二)办公室定期将议题申请向主要领导报告,由主要领导决定是否需领导集体决议。
(三)办公室在会议召开时间明确后,第一时间通知议题提交部门,由议题提交部门及时知会有关列席单位、部门、人员。
(四)办公室原则上对会议前的临时动议不予受理。
附件:市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题申请表
二O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