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术语
2.0.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precast concrete structure
由预制混凝土构件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装配而成的混凝土结构,包含部分构件现浇、部分构件预制的混凝土结构。在建筑工程中,简称装配式建筑;在结构工程中,简称装配式结构。 2.0.2 预制混凝土构件 precast concrete components
是指在固定工厂或在建筑物建成位置以外预先制作的混凝土构件,简称预制构件。 2.0.3 固定工厂 fixed plant
在固定场地上拥有预制构件制作所必须的各种设备、人员,拥有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持续生产,并提供质量稳定预制构件的工厂。 2.0.4 移动工厂 mobile plant
具有围护结构、生产设备和人员,在某地单独设置使用完成后拆除的现场工厂,或使用后继续将工厂和设备移动到其他现场的现场工厂,也可称为现场工厂。 2.0.5 叠合构件 composite member
由预制混凝土构件(或既有混凝土结构构件)和后浇混凝土组成,以两阶段成型的整体受力结构构件。
2.0.6 预制混凝土结合面 precast concrete joint face
不同时间浇筑的混凝土的接触面。根据成型不同,也可称为接合面、接触面、界面等。 2.0.7 预制构件接合部 precast concrete joints
构件之间或构件内部,通过后浇混凝土连接在一起的部位。 2.0.8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 rebar splicing by grout-filled coupling sleeve
在预制混凝土构件内预埋的金属套筒中插入钢筋并灌注水泥基灌浆料而实现的钢筋连接方式。 2.0.9 钢筋浆锚搭接连接 rebar lapping in grout-filled hole
在预制混凝土构件中预留孔道,在孔道中插入需搭接的钢筋,并灌注水泥基灌浆料而实现的钢筋搭接连接方式。
2.0.10 结构性能检验 inspection of structural performance
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挠度、裂缝控制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 2.0.11 结构实体检验 entitative inspection of structure
在结构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检验或送至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的检验。 2.0.12 准用证 birth certificate
预制构件出厂前观感质量、外形尺寸、预留预埋、装饰偏差等检验合格,结构性能检验符合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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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出厂日混凝土强度等级未达到设计强度等级,但不低于C30,由监理单位所签发的质量证明文件称为准用证。
2.0.13 进场验收 site inspection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构件、半成品,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的过程。主要包括外观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抽样检验等。 2.0.14 分段验收 segmented acceptance
将原有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按楼层、变形缝等划分验收段,每段验收应满足分项验收合格和结构实体检验标准的工程验收称为分段验收。 2.0.15 严重缺陷 serious defect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耐久性能或安装、使用功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2.0.16 一般缺陷 common defect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耐久性能或安装、使用功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2.0.17 质量证明文件 quality certificate document
随同进场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等一同提供用于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有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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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0.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造全过程应建立协调一致的信息共享管理模式。 3.0.2 监理单位应对预制构件制作、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
3.0.3 预制构件制作、运输、存放、安装等阶段宜采用三维软件和BIM技术审核验证深化设计成果,实现装配式结构实施全过程的动态可视化管理。
3.0.4 预制构件深化设计文件应包含结构拆分图、构件制作图以及构件从制作到安装的全过程使用要求,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建立构件统一标识系统;
2 构件的种类、形状、范围、数量、定位、构件重量; 3 构件的模板图、配筋图、连接构造图;
4 预留预埋等(预埋件、预留孔洞、管线、连接件等);
5 构件制作、脱模、运输、存放、吊装、临时支护、施工技术要求等。
3.0.5 预制构件制作单位应建立全面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和试验检测手段,并应建立相应企业标准。
3.0.6 预制构件出厂前,构件厂应对构件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并由监理单位签发合格证(准用证),同时应在明显部位标注生产单位、构件型号、生产日期。
3.0.7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项目工程实施前,应进行钢筋灌浆连接工艺检验,按施工现场所采用的灌浆工艺制作3个套筒灌浆连接(浆锚搭接连接)接头检验试件,检验结果应符合《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的相关要求,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应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钢筋外形尺寸与已完成工艺检验的钢筋有较大差异时,应再次进行工艺检验。
3.0.8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
3.0.9 灌浆的作业工长(责任人)、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厂家或专门机构等的技术培训,执业资格应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
3.0.10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为子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划分应符合附表A.0.1的规定。
3.0.1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备案。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制定专门的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单位核准。
3.0.12 预制构件制作、施工、验收应符合《混凝土结构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204、《混凝土结构施工规范》GB50666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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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预制构件制作
4.1 一般规定
4.1.1 构件制作宜在固定工厂进行,也可在移动工厂进行。复杂预制构件可部分在固定工厂制作,并在移动工厂进一步组合完成。
4.1.2 构件制作前应审核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图纸,并根据构件深化设计图纸进行模具设计,影响构件性能的变更修改应由原施工图设计单位确认。
4.1.3 预制构件制作前,应根据构件特点编制生产方案,明确各阶段质量控制要点,具体内容包括:生产计划及生产工艺、模具计划及模具方案、技术质量控制措施、成品存放、保护及运输方案等内容。必要时应进行预制构件脱模、吊运、存放、翻转及运输等相关内容的承载力、裂缝和变形验算。 4.1.4 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的各种检测、试验、张拉、计量等设备及仪器仪表均应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1.5 预制构件制作前,应对混凝土用原材料、钢筋、灌浆套筒、连接件、吊装件、预埋件、保温板等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进行检查,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复检试验,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试验报告应存档备案。
4.1.6 预制构件制作前,应依据设计要求和混凝土工作性要求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必要时在预制构件生产前,应进行样品试制,经设计和监理认可后方可实施。 4.1.7 构件制作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和专业技术操作技能培训。
4.1.8 预制构件的出厂质量检验应按模具、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四个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时对新制作或改制后的模具、钢筋成品和预制构件应按件检验;对原材料、预埋件、钢筋半成品、重复使用的定型模具等应分批随机抽样检验;对混凝土拌合物工作性及强度应按批检验。常用检验表格见附录B。 4.1.9 模具、钢筋、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的制作质量,均应在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的基础上,由专职检验员进行检验。
4.1.10 对检验合格的检验批,宜作出合格标识。检验批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不合格点的偏差不得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 具有完整的生产操作依据和质量检验记录。
4.1.11 检验资料应完整,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混凝土、钢筋及受力埋件质量证明文件、主要材料进场复验报告、构件生产过程质量检验记录、结构试验记录(或报告)及其必要的试验或检验记录。 4.1.12 对检验不合格构件,应在构件显著位置使用明显标识,不合格构件应远离合格构件区域,单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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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并集中处理。
4.2 生产准备
4.2.1 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厂时,驻厂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规格、型号、外观和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需要进行复检试验的应在复检结果合格后方可使用。
4.2.2 混凝土原材料应按品种、数量分别存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和掺合料应存放在密封、干燥、防止受潮的筒仓内。不同生产企业、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原材料不得混仓;
2 砂、石应按不同品种、规格分别存放,并应有防混料、防尘和防雨措施; 3 外加剂应按不同生产企业、不同品种分别存放,并有防止沉淀等措施。
4.2.3 预制构件制作前,应对各种生产机械、设施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工况检验和安全检查,确认其符合相关要求。
4.2.4 预制构件制作前,应对相关岗位的人员进行技术操作培训。
4.2.5 预制构件制作前,应根据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编制下列生产计划文件:
1 生产工艺及构件生产总体计划; 2 模具方案及模具计划; 3 原材料、构配件进厂计划; 4 构件生产计划; 5 物流管理计划。
4.3 模具组装
4.3.1 模具应采用移动式或固定式钢底模,侧模宜采用钢板或铝合金型材,也可根据具体要求采用其他材质模具。模具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保证在构件生产时能可靠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及工作荷载。
4.3.2 模具系统应组装、拆卸方便,且应便于钢筋安装和混凝土浇筑和养护。
4.3.3 模具组装应按照拼装顺序进行,对于特殊构件和对要求钢筋先入模后拼的特殊构件模具,应严格按照操作步骤执行。
主控项目
4.3.4 模具摆放场地应平整、坚固、不应积水。用作底模的台座、胎模、地坪及铺设的底板等均应平整光洁,不得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4.3.5 模具及所用材料、配件的品种、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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