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中父亲形象的建构(2)

2018-12-10 23:57

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最终还感情战胜了血脉的纽带。书中表述父子深情的应该是故事的高潮阶段,从老家到上海,在途经上海的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这六个县城卖血。由于前两站卖血过多,到了第三站松林的时候就晕倒了。后来,在两个新结识的朋友帮助下,几经坎坷,他慢慢地恢复了元气,接着又继续在下面3站卖血。就这样一直卖血到了上海,才最后挽救了大乐的生命。许三观用自己的几经枯竭的鲜血挽救了儿子的生命,让我们感受到了这似乎埋藏于心底,又光芒四射的父爱。遇县城,就卖血,为患肝炎的一乐筹医药费的经历,即使你在前面,从未觉得这个故事有什么出奇之处,那到此,也应该为许三观这个年过半百,短时间内连续卖血,竟因为失血过多而休克的男人动容。当许三观由于休克而昏倒,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医生输了700ml的血,莫名其妙地丢失了两次卖血的钱后,默默地在树旁哭泣时,任谁都会心痛的。

(三)性格的矛盾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

试论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中父亲形象的建构

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四)英雄的形象

从这一次次的生活困难逼迫许三观去卖血的自我救赎的过程中,一次次的深化了他的形象,他卖血的价值也在不断的增强,由最初的证明自己身体好到后来一次次解救家人于危难中甚至用卖血救回了一乐的生命。许三观的形象已经由一个城市的小市民变成了一个具有牺牲精神的\英雄形象\。他的英雄形象在一次次的卖血中得到了升华,越来越多的体现出了他身上的优秀品质。在许三观十二次的卖血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而一乐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不顾世俗的眼光一次次的用自己的血液去拯救一个与自己并没有血脉关系的别人的儿子,这是十分令人敬佩的。第一次许三观为一乐卖血付医药费时, 更大的原因是因为家里的东西被方铁匠拉走了,他被逼无奈才去买了血。他当时心里也很挣扎,因为别人都知道他做了乌龟,而给一乐出钱就意味着又做了一次乌龟,但迫于生活他还是去卖了血。而之后几次为一乐卖血,他已经把一乐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他为冲破世俗的眼光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所作出的挣扎与努力,给人以强烈的震撼,让人无法再把许三观看作一个小市民,而是一个有着光辉的英雄。他善良的品质被作者放大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让人肃然起敬。而这些都建立在他在卖血上的一次次重复上,所以卖血这个主线事件的不断的重复叙述,加深了人物的形象,也更加深刻的表现了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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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作手法

(一)叙事特色

从1987年第一篇作品《十八岁出门远行》到《现实一种》、《活着》、《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创作以其不断变化的风格、永不枯竭的创造力为读者和评论者带来了一个又一个的惊喜《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创作转型期的作品,转型首先是从语言的变革开始,作品的语言一改作者过去夸张奇崛的风格而变为平白质朴。为了接近人民的口语,作品中多用短句,少用长句,不用繁复华采的词汇,使老百姓都能读懂,作品就为自己赢得了最广大的读者群。他采用对话、重复的叙述模式,以敏捷的思维和丰富的情感使“客观的叙述”、“单纯的对话”、“简单的重复”达到“心动”的效果。比起人物描写、情节结构来,作品的语言艺术更有许多妙处,不少地方读时令人拍案叫绝。“首先是以无夸张、无议论、无感慨的纯客观冷静的叙事贯串始终,只在很少的地方运用了描写的方法,可谓好钢用在刀刃上。《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创作转型期的作品,文中采用对话的叙事方式、重复的叙事模式、用客观简洁的叙述、对话、重复叙事等叙事手法展现了一个平凡却伟大的父亲的形象。

(二)意象特征

书中,“血”意象在文中凝聚着两种状态,即生存中的苦难与坚强。苦难与坚强的相交,正是冷热的冲撞。“冷”是生命之火的式微,是生命之火行将熄灭的重重危机状况;“热”是维系生命之火继续燃烧以抵抗“冷”对生命侵袭的种种努力。血,在许三观眼里成为了可以依赖的财富之源,正如他讲:“卖血的钱要花到刀刃上”。血是许三观觉得可以归自己支配,并且可以支撑自己以至全家能够继续生活下去的信念所在。

卖血成了许三观对生命中遇到的苦难所不屈服的体现。在饥荒的年代,当孩子们喝着加了点糖的稀粥却喝不出来甜的味道时,许三观说:“这苦日子什么时候能完?小崽子们苦得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的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为此他又去卖血来给孩子们买点好吃的。在那个动乱的年代,人民生活的痛苦与无奈,

试论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中父亲形象的建构

是用许三观的卖血来折射的。鲜血又一次帮助许三观解决生活的难题,使他再一次意识到了自己的鲜血对于自己与家庭的巨大作用。某种意义上,鲜血在这里不仅使生命的“长度”得以延续,同时使生命有了深度的意义与坚实的支撑,增加了对生命的持续的色彩与信念。

一乐是别人的孽种这个事实是许三观最无法忍受的事情,可到头来他对一乐

最好,最后几次卖血都是为了一乐。人对命运总有天生的逆来顺受的能力,同时又具备反抗的能力,如果反抗无济于事,只好寻找一条自我安慰的途径。面对一切道德和价值的混乱、丧失,许三观都一个个平静接受、承受,很少有情绪的大波大折,可当一乐说:“我最爱的是领袖毛主席,第二爱的就是你(许三观)”时,他直直地看着一乐,眼泪流了下来。他接受了一乐,接受了生活的安排。小说中,许三观似乎从来没有流露出对命运不公的强烈不满,也没想过自己这样生活的根源问题。对于一乐,他把他当作自己的亲儿子,就像他自己戏谑的话:“一乐不像老子没关系,像兄弟也行。”

尽管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孩子,小说却突破了陈旧的血统亲缘论,许三观与一乐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关怀,是生命之间的互相拉近,无血缘的冰冷现实被巨大的温情所融化,为了家庭他依然义无反顾地用自己的生命去成就一乐。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就一路卖着血去上海救一乐,差点死在路上,卖了两次血的钱最后反倒被输了回来的血一次花光。在此过程中,一个悲凉的插曲是面对许三观让医生收回去另外三百毫升血的要求,医生说他“你有病”时,或许他的想法在世人看来是可笑、荒唐的,可正是这可笑的荒唐却那么实在地让人感觉到了一个弱小卑微生命面对亲人病重时的无奈与焦灼、无助与慌乱!许三观为了挽救一乐---这个不能确定是不是自己亲生儿子的生命,差点丢了自己的生命。书中超越了所谓的血缘关系,人性深处最善良最柔软的地方被开启,被触碰。在何小勇被车撞到时,许三观曾幸灾乐祸的说:“说起来我做了十三年的乌龟,可你们看看一乐,对我有多亲,比二乐、三乐还亲,平日里有什么好吃的,总要问我。爹,你吃不吃,二乐三乐这两个小崽子有好吃的,从来不问我,一乐对我好,为什么?是老天爷奖我的??所以,做人要多行善事,不行恶事,做了恶事的话,若不马上改正过来,就要像何小勇一样,遭老天爷的罚??”许三观的言语和行动都表明,在其心中,一乐已经是和亲生儿子一样重要,一样可以为他一次次付出热血的牵挂所系,生命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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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对“血”的迷恋非常执着, 他所创作的人物形象总是在无声默然的情绪下隐藏着暴风雨般的力量,用刺目的意象来阐释最平凡、朴实、苍凉的人性底色。

(三)喜剧效应

王安忆评价説许三观其实是一个喜剧人物。如“在这地方没有卖过血的男人都娶不到女人”,书中许三观的乐观态度甚至还会让读者不自觉得莞尔一笑。

对人物外貌描写,进行心理刻画,一般是塑造人物形象最常用的手法。然而这里读者竟然看不到对主人公肖像的描写,更不用谈对其心理的刻画了。作者主要就是运用对话的方式,甚至连说话人的语气、和态度都省略了。只用片段式的三次对话就构成了一副生动的画面。如许玉兰后来对许三观说道:“所以你让三个儿子叫一乐、二乐、三乐,我在产房里疼了一次,二次,三次;你在外面乐了一次,二次?,三次,是不是?”简洁而含蓄,自然而然避开了生育的痛苦,让读者乐在其中。在对人物语言的处理上,作者还用了许多富有生活气息的口语,甚至是低俗下流的乡下话。如 “干”、“裤裆”和“屌毛”,许玉兰总是喜欢扯着嗓门在门口哭诉她的“家丑”;许三观对许玉兰说他儿子的那句话:“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这就是他们的生活态度,短短十几个字道出了活着的真谛。

书中的人物做出的行为每每让人啼笑皆非。最让笔者印象深刻的是福贵父亲在村口拉屎的情形,60多岁了,还坚持在村口粪缸拉屎,“两条腿就和鸟爪一样有劲”,他颤抖的时候就说是风吹的。这样一种近似粗鄙可笑的行为,在福贵父亲死在粪缸旁有了别的意味。余华似乎很喜欢这样的幽默,许三观就当着儿子们的面要许玉兰交代她与何小勇的私情。他先是找个理由让许玉兰坐着被批,然后又在孩子们瞪大眼睛听许玉兰详细报告时屡次打断她,最后他竟也自我检讨起来。这造成了一种奇特的幽默效果。而作为主要情节线的“卖血”就更有喜剧意味了。许三观卖血是跟着阿方、根龙去的。每次卖血前都要喝满肚子的水,而卖完血后都要到胜利饭店去吃“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这样简单的思维,使他们的行为在读者眼里有那么点苦中作乐的味道,但在他们自己看来这就是他们活着的方式,一切都无法粉碎他们向生活要快乐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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