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委托长期在中国经商的美国公民霍克艾为诉讼代理人。 B.委托中国律师纪春林为诉讼代理人。
C.委托美国律师邓肯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D.委托美国驻华使馆官员强森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
25.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 AB )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A.被执行人的住所地 B.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
C.与被执行人缔结合同时的合同缔结地 D.与被执行人缔结的合同的合同履行地
26.实践中,各国指定的司法协助中央机关不尽相同,包括( BCD )。 A.国务院 B.司法部 C.外交部 D.最高法院
27.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 ABCD )。 A.仲裁争议事项 B.仲裁地点 C.仲裁机构 D.仲裁规则
28.目前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包括( BC )。 A.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C.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D.深圳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29.依各国普遍的实践,在下列各项中,属于国际民事诉讼法调整的事项有( BCD ) A.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是否应适用特别的期间 B.对哪些案件内国法院可以行使审判管辖权
C.外国审判程序或判决、裁决在内国具有什么样的效力 D.外国人民事诉讼法律地位的确定
30.依我国《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的情形是( ACD ) A.当事人未订有仲裁协议的 B.被申请人没有到庭的
C.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的 D.执行该裁决违背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案例分析题(共3题) 案例一
日本某公司于1988年5月7日向日本专利机构提出“防眼疲劳镜片”发明专利申请。之后,该公司于1988年10月3日以相同的主题内容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了优先权书面声明,并于1988年12月25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了第一次在日本提出专利申请的文件副本。
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7月也成功地研制出一种用于减轻因荧屏所造成眼疲劳的镜片,这种镜片和日本某公司的镜片相比,无论在具体结构、技术处理,还是在技术效果上都是相同的。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9月10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保健镜片”的发明专利申请。 (注:中国、日本同是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加入国》) 问: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给谁?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日本某公司。
中国、日本两国共同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因此,本案中专利权授予给谁的争议应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为依据进行断定。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了优先权原则,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为12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外国人在我国申请专利,只要按我国的法律规定提交了必要的文件,就享有公约规定的优先权。 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虽然先于日本某公司在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但这种申请行为不足以对抗公约规定的优先权,所以,该想专利权应授予日本某公司。
案例二
中国公民王华石与中国公民付春花1987年在北京结婚,1989年生有一子。1990年,王华石自费到美国留学,1996年获得博士学位,后在加拿大安大略省一家公司找到工作。1997年8月,王华石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多伦多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状由王华石的代理律师邮寄送达付春花。王华石在离婚诉状中隐瞒了他与付春花生有一子的事实,以逃避应承担的抚养费。付春花在北京市某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问:
1.王华石的代理律师通过邮寄的方式向付春花送达传票,该传票在我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2.在加拿大多伦多法院已经受理王华石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能否受理付春花的离婚诉讼?
参考答案:
1)我国反对外国法院采用邮寄的方式向位于我国境内的中国公民送达司法文书。和我国有司法协助关系国家的法院,可采用中央机关送达的方式送达司法文书,和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关系国家的法院,可采用外交方式送达。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的司法文书在我国不具有法律效力。
2)加拿大多伦多法院受理王华石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应可以受理付春花的离婚诉讼。对涉外离婚案件,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中国公民的利益,我国不反对一事两诉,当事人一方在外国提请离婚诉讼,不妨碍我国法院受理中国公民提请离婚诉讼。
案例三
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陈某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如陈某在内地,受案法院是否必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
2)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张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是否能向其送达?
参考答案: 1)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简称《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下同)第三条规定,作为受送达人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内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自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 2)否。《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除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外,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为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诉讼代理人送达。
国际私法综合练习题
第一次形考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 1.国际私法主要解决( )。 A.区际法律冲突 B.时际法律冲突 C.人际法律冲突
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2.( )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A.国际条约 B.国际惯例 C.国内立法 D.国内判例
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
4.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 A.成文法 B.判例法 C.学说法
D.成文法与学说法并存
5.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 )。 A.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 B.1794年《普鲁士法典》 C.1804年《法国民法典》 D.1898年《日本法例》
6.2010年《法律适用法》在总则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该规定将( )理论提升为法律制度。 直接适用的法 反致 法律规避 公共秩序保留
7.2010年我国台湾《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29条规定:“依本法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时,如依其本国法就该法律关系须依其他法律而定者,应适用该其他法律;依该其他法律更应适用其他法律者亦同。但依该其他法律,应适用台湾法律者,适用台湾法律。” 不承认反致
不承认反致,也不承认转致 承认反致,不承认转致
承认反致,也承认转致和间接反致
8.下列冲突规范中属于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是( )。
A.夫妇财产契约的缔结,关于其方式或依据缔结契约国之法律,或依婚姻举行时婚姻当事人各自之本国法,或依婚姻继续中夫妇各自之本国法,均为有效
B.离婚依其原因发生时夫之本国法,但其原因事实非日本法亦认为离婚之原因者,法院不得为离婚之宣告
C.本人与第三人关系中,代理权的存在与范围以及代理人行使或意图行使代理权所产生的效力,应适用代理人为有关行为时其营业所所在地法
D.在任何情况下,外国的法律和法规、一个组织或法人的章程和规定,以及私人间的规定和协议,如果违反公序良俗,在意大利领土上无效
9.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 )。 A.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直接规定 B.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规定 C.单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D.双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10.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 )。 A.范围 B.系属 C.连接点 D.准据法
11.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 )。 A.侵权行为 B.侵权行为地 C.侵权行为法律
D.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 )。 单边冲突规范 双边冲突规范 选择型冲突规范 重叠型冲突规范 13.《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是( )。 A. 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在这一冲突规范中,从结构上看,其范围是( )。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 D.定居国
15. 海牙《关于离婚与别居的法律冲突和管辖权冲突公约》第2条规定:“离婚之请求,若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这是(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1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是( )。 A. 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17.属人法是以涉外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的( )或住所作为连接点的准据法表述公式。 A. 居所 B.国籍 C.选择 D.配偶
18.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19.国旗国法是指( )。
A.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船舶所悬挂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B.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使馆人员其使馆悬挂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C.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无国籍人自行选择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D.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外国人所共同选择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20.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设计缺陷致乙受伤。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此行为属于( )。 A.识别 B.司法协助
C.法律援助 D.法律规避
21.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循环反致
22.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 A.鲍富莱蒙离婚案
B.贝科克诉杰克逊侵权案 C.福果继承案
D.特鲁弗特继承案
23.法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德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两国都认为本国指定的法律包括冲突规范在内。假设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继承发生争讼,会产生( )。
A.在法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B.在德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C.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不会发生反致 D.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会发生反致 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条规定表明,我国( )。 A.采用反致 B.不采用反致 C.采用转致
D.采用循环反致
25.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 )。 A.驳回起诉 B.适用我国法律
C.适用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相类似的其他国家的法律 D.适用一般法理
26. 住所在英国的一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阿根廷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采用国际私法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 A.直接反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