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监督重点。我们始终把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掌握人、财、物实权岗位的工作人员列为监督的重点,对容易滋生腐败的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征地补偿、土地收购储备以及干部的调整使用等重点环节严加防范。做到权力在哪里,监督就在哪里,问题发生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
二是创新监督方式。一方面,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近年以来,局主要负责同志先后3次参与德州电台“承诺热线”栏目,在线接待群众诉求、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局地籍股、国土监察大队、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等对外服务科室,还在宁津县电视台“承诺在线”栏目做出公开承诺,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并公开监督方式;局门户网站也设立了公开监督电话、邮箱等;局大厅设立了意见箱,及时征求前来办事人员的意见建议。这些活动的开展和措施的实施,不但有效解决了群众实际问题,也增加了行政工作的透明度,让我们的干部职工真正接受群众的监督;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我局在组织土地和矿权的招拍挂时,都邀请县财政局、县纪委和县公证处的领导全程参加,加强内外监督,防止串标现象,有效地杜绝了暗箱操作等腐败问题,使国有资产价值充分得以显化。
三是把反腐倡廉与推行行政责任制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今年7月下旬开始,我们按照县纪委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在推行行政责任制的活动中,我们依法明确和规范了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能职责,界定了行政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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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了人员岗位职责,编制了工作程序,建立了绩效评估体系,并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相关科室机构各负其责、工作人员人人有责”的新的责任体制。这些举措的实施,对国土资源管理的每一个工作人员和每一个工作环节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对预防国土资源系统的腐败问题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五、严惩处,发挥反腐倡廉的震慑作用
从目前国土资源系统的现状来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尽管经常教育引导,但难免有个别人受利益驱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一直以来,我们不仅不遮丑护短、姑息迁就,而且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生的问题坚决查清原因、总结教训,坚决查清责任、追究责任人,坚决进行整改、堵塞漏洞,较好地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保证责任制的有效执行,发挥了反腐倡廉的震慑作用。
总之,宁津县国土资源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政风行风建设乃至国土资源中心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也客观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以进一步夯实国土资源工作基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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