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牵引供电变配电设备、电力、接触网技术改造及大修施工。 (十三)车站站台、雨棚、天桥等建筑物及客运上水和吸污设备、站场供水设施技术改造及大中修施工。
(十四)高速铁路线路、路基、桥隧涵病害整治,冻害整治,更换轨枕(板)及道岔主要部件等施工。
(十五)高速铁路整锚段更换接触线、承力索,更换接触网支柱,隧道内接触网预埋件整治等施工。
(十六)其他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 第十条 维修项目
维修项目是指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并且在维修天窗时间内能完成的项目;在双线V型天窗区段,一线作业不影响另一线设备的正常使用。高速铁路维修天窗作业项目见附件1,普速铁路维修天窗作业项目见附件2。
第三章 天窗和慢行规定
第十一条 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施工和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
第十二条 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年度大中修计划和设备检修、维修计划,结合季节变化和作业特点提报需求,运输部门针对不同的线路、区段,结合运输组织情况,在每次调整列车运行图时按规定预留施工、维修天窗,维修天窗内不铺画任何列车运行线,施工天窗内维修天窗外可铺画一定数量的货物列车。
—6—
各区段及每个区间天窗起止时分在调整列车运行图文电中同时公布,因施工、维修需要临时调整高速铁路、繁忙干线和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天窗时,必须报铁道部运输局批准。
第十三条 实行天窗修要对高速铁路(京沪高铁和相关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胶济客运专线)、繁忙干线(京沪、京九、新兖线)、干线(胶济、蓝烟、胶新、兖石线)和其它线路区别对待。
天窗时间规定如下:
(一)高速铁路天窗原则上不应少于240分钟。
(二)普速铁路施工天窗:大机清筛、换轨、更换道岔、成段更换砼枕、路基处理车施工不应少于210分钟,其它施工不应少于180分钟。
(三)普速铁路维修天窗:双线不应少于12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90分钟。
(四)垂直天窗:
1. 电气化铁路需两个接触网供电臂或供电单元停电的检修作业,其时间安排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40分钟。编组、区段站每个供电臂每月应保证1次不少于40分钟封锁停电时间。双线车站影响上下行渡线的分段绝缘器的检修作业,每季度不少于1次垂直天窗,每次不少于40分钟。
2. 双线车站,进行同时影响上下行正线的渡线道岔或影响全站信号设备正常使用的电务为主、其它部门综合利用的设备检修作业,其时间安排每月应保证2次,每次不少于40分钟(原则上套用上行或下行天窗)。进行影响全站及相邻区间的CTC/TDCS、列控系统、安全信
— —7
息传输、电源屏等设备的检修作业,其时间安排每月每站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40分钟。遇有特殊情况(如多方向车站、客车晚点等)时,经调度所值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适当调整垂直天窗时间。
3. 技术站、较大车站和多方向车站按接发列车方向划分联锁区(联锁区由电务部门负责会同车务、工务部门共同协商确定后发文公布),组织在维修天窗时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其时间安排每联锁区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第十四条 利用维修天窗对车站渡线道岔进行扳动试验时,电务人员要按规定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与维修作业一并登记,经车站值班员同意后方可进行,每次不超过3分钟。
第十五条 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的安排,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施工天窗:
1. 繁忙干线和干线集中修、高速铁路、图定货物列车对数小于12对的普速铁路施工时可连续安排施工天窗。
2. 其余各线周六、周日不安排施工天窗。 (二)维修天窗:
1. 高速铁路每日安排维修天窗。
2. 普速铁路轨道结构为新Ⅱ型或III型轨枕、I级以上道砟、无缝线路区段(由工务部门每年公布),周一至周四安排维修天窗,周五、周六、周日不安排维修天窗;其他区段周一至周五安排维修天窗,周六、周日不安排维修天窗(货物列车对数小于8对的区段除外)。
3. 对运输影响较小的到发线、编发线等维修作业,由车务段(直属站)在周天窗修实施计划中安排,可在周六、周日图定天窗时段内
—8—
进行。
4. 对济南、济西、济南东、晏城北、晏城、泰山、磁窑、白家店、兖州北、聊城北、菏泽南运转场、菏泽、临沂、日照、青岛、青岛西、胶州、历城、烟台、黄岛、淄博站货运车场、东风、莱芜东等23个车站的维修天窗作业计划,有关车务段(直属站)要加强协调和组织,保证天窗时间(困难时可分2~3次给点,每次不得少于30分钟),工务部门原则上使用本线维修天窗。其中新兖、兖石线与京沪、京九线的交会车站(白家店、菏泽)分别以京沪台和京九台为主实行天窗修,按京沪、京九线天窗执行。
5. 对不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和其他线路,运输部门可根据施工和维修需要,适当增加天窗时间和次数或对天窗时段进行调整。
6. 不影响正线及区段通过能力的到发线维修天窗时段,由运输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7. 遇路用、试验列车运行影响维修天窗时,由运输部门根据路用、试验列车运行情况适当调整天窗时间,确保天窗综合利用。
第十六条 运输部门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繁忙干线和干线原则上单线1个区段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双线1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不超过1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速度和慢行距离。
针对运输需要,编制施工分号图时,可依据慢行附加时分,适当增加施工慢行处所。滚动施工阶梯提速,按一处慢行处所掌握。施工后产生的慢行在12小时内恢复常速的,可不统计慢行处所。
— —9
我局各线慢行区段的划分如下: 京沪高铁:德州东~徐州东;
胶济客运专线:即墨~潍坊站客运车场~济南东; 京沪线:德州~济南(西)~兖州(北)~利国; 京九线:临清~聊城(北)~梁堤头; 新兖线:菏泽南~兖州(北);
胶济线:青岛~青岛西~东风~济南(西); 蓝烟线:青岛西~烟台;
胶新线:胶州~临沂北~新沂西; 兖石线:兖州(北)~临沂~日照; 辛泰线:东风~莱芜东~泰山。 其它支线均将本线视为一个区段。
第十七条 各项施工作业,施工点前不得安排慢行。增加天窗时间影响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时,必须报铁道部运输局批准。
第四章 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
第十八条 高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一)Ⅰ级施工
1. 超出图定天窗时间且需要调整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含确认列车)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及列控系统设备改造、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等施工。
2. 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有图定列车运行的GSM-R核心网络设备施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