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化程度不高,民众自我意识淡薄,社会相对公正的情况下,还是起到了保证政令畅通,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但在当前的转型时期,信息高度发达,民众自我意识不断提高,社会分化日益明显,加之,全球化过程中,西方国家一些先进的政府治理理论与经验的传播及现代社会对民主法治的诉求,无疑都使民众呼唤一种服务型政府,渴望政府能够更好地为民众提供优质的服务,有效的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些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的公平与公正,推动社会的民主化进程。但在众多的群体性事件当中,一些当地政府仍然沿用传统的治理模式,不是平等地与民众交流,妥善的化解矛盾,而是动辄命令,强制的做法,随意动用警察,采用暴力手段平息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虽然表面上平安了,但民众怨气却不断积累,矛盾不断加深,从而会引发更大的冲突。
3、官僚体制的迟滞不能及时有效解决群众的权益问题。官僚制也叫科层制,它在传统社会起到了整合资源,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然而,现代社会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社会结构的日益分化,传统的行政理念与治理模式已经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科层制本身固有的缺陷也越来越突出,如机构缺乏弹性,无法适应环境变化; 层级太多影响行政效率;机关规模缺乏标准; 职能部门之间,由于本位观念,互不协调,甚至互相制擎; 权力集中缺乏民主参与; 官员对上级负责,忽视民意;机关运作中抓权,扩权屡见不鲜等; 引发了政府管理的危机。众多的群体性事件都源于许多基层官员对民意的漫不经心,引发了社会舆情转向社会冲突,错过了处理群体性事件最宝贵的机
会。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地方官员对社会矛盾的反应迟钝? 如果用学者的话说,这是一种体制性的迟钝,与现行干部考核任用,政绩评价体制有关。用老百姓的话说,干部只报喜不报忧,谈问题是“金字塔”,一级一级往上缩小,讲成绩是“倒金字塔”一级一级向上夸大。“小事不报告,大事先摆平再报告”,等摆不平被迫报告时,局面已经难以收拾,丧失了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的最佳时机。 4、信息不流通造成官民矛盾激化。信息公开是现代社会对一个民主政府的基本要求,只有信息公开才能保证公共政策制定的公平与效率,避免官员的贪污腐化与权利寻租,才能为群众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避免一些优势阶层的信息独享与资源垄断。在很多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当中,很多当地政府想法设法封锁信息,即任何不利于自己的信息首先封锁,成就逐级放大,问题逐级缩小,只报喜不报忧。而不是把问题向群众说明,采取公开的对话方式以取得群众的理解与信任,这种做法使得群众因为不知情而猜忌,困惑,更加怀疑政府处理问题的公正性与能力。于是,群众就会选择采取抗议的方式对待政府的行为,要求政府公开事件的真相和处理过程。
5、单一的沟通渠道,不能有效反映民意、导致民众对政府积怨过深。新公共管理理念要求一个政府应该建立社会安全阀机制,即通过一些组织,机构等缩短政府与民众的距离,让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充分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政府可以适时地根据群众意见做出政策调整,等于在政府与群众之间安装了一个安全有效,双向互动的“缓冲网”,使社会张力得以释放,社会免于脆性崩塌。我国传统的政府与
民众的沟通机构就是政府设立的信访部门。但一段时间以来,压制上访,截访甚至以“精神病”为名滥用强制措施的负面新闻不时见诸报端。一些基层信访部门常常为维护一方“稳定”而有意截访,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所谓“越级上访”。群众在政府难以及时解决问题,个人力量实在淡薄,又没有可以依靠的团体或组织,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他们选择了聚众示威,抗议,寄希望于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关注,以使权益得到保护,问题得到解决。
三, 推进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将群体性事件扼杀在摇篮
1、加快政府的公共管理效率,兼顾社会公正与公平。据统计,70%以上的群体性事件源于经济利益问题,转型期社会分化,贫富悬殊已经成为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而政府的责任就是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有高效的行政效率,因为政府行政效率的迟滞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中众多公共事务需要及时解决的需要; 其次,对政府来说,效率不是追求的最终目的,社会公平和正义才是政府治理的理想目标。政府必须具有公共责任心,以不违反机会平等和公众监督原则为前提,绝不能让少数人中饱私囊。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提高经济发展的效率和效益; 另一方面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保障社会的公平和公正,特别是要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要注意完善政府机关的监督检查手段,消除对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具有威胁的因素与隐患。社会发展的基本宗旨是人人共享,普遍受益。当前,一定要从群众最关心,最现
实的问题入手,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弱势群体得到来自社会和政府的更多关怀,不断地使人民群众从经济社会发展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2、积极建设民主阳光的政府体系,促进政府权利法治化。首先,应该确立一种正确,科学的价值理念,政府及公共机构人员必须及时的转变观念,抛弃“官本位”的文化陋习,树立全新的行政价值和管理理念;其次,要加强政府的法治建设,政府权利的运行一定要有法律的监督和制约,比如,不能滥用权利,随便调用警力,采用强制手段来镇压民众合理的利益诉求,不得违规使用枪械,警棍等武器。建立严格的责任追偿制度,对事件处理当中一些行政人员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要进行制裁,追究,使他们时刻牢记自己的行政职责,不敢僭越权利的界限,更好地为民众服务。
3、把对政府的行政体制改革落到实处,构建高效率政府。首先,要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对社会和市场的干预,加快政府机构改革步伐,精简机构,裁汰冗员,简化规章制度。第二,要减少官僚体制的等级链,缩短政策制定与执行层的距离,使政府组织向扁平状,弹性化转变,这样才能够迅速解决问题,提高组织效能;第三,应完善行政管理绩效考评制度,发挥公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以便为行政管理的高效运作提供新的动力支持。第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程序,使各项管理活动井然有序地进行,不至于在某个环节和过程中浪费时间,延缓决策过程;第五,要建设节约型政府,
严格监控财务运行,采用成本——收益分析法衡量活动的必要性,最大限度地节省政府开支,这也是实现政府廉洁高效的重要手段之一。 4、建立阳光透明的政府,利用互联网积极听取民意,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列宁曾指出:“没有公开性而来谈民主制是很可笑的。”公开是公共权力监督的前提,没有公开,任何公共权力监督都无从谈起。政府在运行上应该实行透明行政,公民对公共事务享有知情权,监督权以及参与权,从而有效制约政府行为并提高政府效率。政府通过举行有关审批事项及行政决策等方面的新闻发布会。一方面向社会公布有关行政信息赋予群众以知情权,同时在报刊电视等媒体上辟出专栏以披露行政过程中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实现“阳光行政”。通过舆论压力促使政府及其公务人员严格依法行政。也通过信息公开,使群众及时了解一些事件发生的真实原因及过程,这样就打消了他们的疑虑,不再有被蒙蔽的心里,通过媒体等渠道及时了解事件的处理过程,较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5、养成积极回应民心的思想体系,让民众能多渠道与政府沟通。 “回应型政府 ”是伴随着西方政府治道变革产生,并在新公共管理理论中得以提升,逐渐成为当代各国政府所共同认可的一种政府治理模式。政府不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封闭的官僚机构,而是责任明确,积极回应公众需求的政府,公众不仅仅是被管制者的角色,还是政府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消费者。笔者认为,回应型政府最重要的是建立多元对话沟通机制,为此,一要做到确保政府与民众联系的渠道畅通,对政府来讲,发挥国家信访部门的沟通作用,尤其是基层信访部门的
工作,更有利于群众意见的充分表达。二是要培育和完善社会中介组织,发挥群众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三是要加强社区和农村自治组织的建设。通过发挥社区和加强农村自治组织的功能,把群众的意见,要求及时,有效的反映上来,通过社区和自治组织的沟通和自下而上的这种有效途径,使政府与民众增加了解,使公共政策的制定更能符合民众最直接的需求。 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对我国政府治理模式进行有效变革,势必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与此同时,能让政府部门“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
参考文献:
[1]肖唐镖. 群体性事件研究[M].上海:学林出版社.2011 [2]吴清军.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变革[J].河南大学.2011 [3]周振超.阶层分化与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研究[M]. 上海:学林出
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