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弘达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泰丰煤矿
瓦斯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编制:陈祖军 总工:罗智勇 矿长:唐会明
二0一五年六月四日
泰丰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安〔2015〕3号)和瓮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瓮安委办通【2015】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治理、细化安全措施、及时消除瓦斯超限积聚等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发生、以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为核心。经矿领导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泰丰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行动,以攻坚战行动推动瓦斯治理安全发展,从而确保我矿在安全生产中取得进一步好转,为此、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组 长:唐会明 副组长:罗智勇
成 员:谢应良、蒋金泉、陈应学、王启华、陈祖军、周进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科办公室,组长、副组长负责本次攻坚战的业务开展和指导工作,成员具体负责攻坚站实施、资料收集及存档管理。
二、指导思想:
通过瓦斯治理攻坚战,全面提升瓦斯防范意识及瓦斯治理和管理水平。牢固树立“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瓦斯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促进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从而实现2015年瓦斯“零”事故。
三、目标任务:
为加强矿井瓦斯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确保矿井瓦斯治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
行,在瓦斯治理工作中树立“瓦斯不治、矿无宁日”及“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杜绝瓦斯事故发生。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按照监管部门及公司统一部署和安排,本次本次瓦斯治理攻坚从2015年6月4日开始,到2015年12月31日结束,根据煤矿自身情况制定开展四个瓦斯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报公司备案。并迅速安排部署,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及重点,找准主攻方向,全面启动攻坚行动。根据我矿自身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1、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30日): 在全矿全面贯彻学习《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安?2015?3号)和瓮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瓮安委办通【2015】16号)等文件,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个防止”和“十项攻坚”内容,制定煤矿瓦斯管理制度的同时,把“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个防止”和“十项攻坚”内容同时规范到各岗位责任制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会议、布标、培训等形式,宣传“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个防止”和“十项攻坚”内容,让全体员工充分理解煤矿瓦斯危害以及尊章守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1)、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地方政府文件规定”结合我矿实际, 按照泰丰煤矿认真做好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隐患排查整改小组,深入、全面、细致、彻底开展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对井下通风、瓦斯治理、监测监控进行全面排查,并制定《自查自纠整改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2)、制定矿上职工岗前教育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分批进行培训。其次每月15号定为全矿全员安全培训,由安全矿长组织培训学习。
(3)、培训内容涵盖煤矿自救互救与现场急救知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矿井通风、有毒有害气体防治、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治理“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个防止”和“十项攻坚”内容,矿井“五大灾害”预防及处理办法,煤矿供电、停电应急处臵,煤矿法律法规、防止事故的对策,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防突知识、职业卫生等内容。
(4)、参加培训结束后由矿方实行统一命题考试,试卷包括《瓮安县地方煤矿从业人员应急知识培训试题》、《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考试试卷》、《地方煤矿2015年度职工考试试题》。
(5)、统计煤矿现有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按照作业点设臵,实行定点定员配备,对特殊工种不足的,做好培训计划进行送培。
(6)、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整改制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隐患排查以通风、瓦斯治理、监测监控、供水施救、通讯联络、等系统的安全状况为重点,对井上下作业环境、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所查出的隐患编制整改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对隐患整改按照“排查→整改→复查→验收→销号”的工作流程及五落实方案进行整改。
(7)、明确带班领导下井及特员跟班,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从严查处。
(8)、严格落实班前会议制度,明确工作中注意的问题,识别不安全因素,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9)、严格执行班前会议制度和特员现场交接班制度,矿领导和特员必须做到先入后出,在井下现场交接班。填写好交接班记录,防止问题不明、措施不当危及安全生产。
(10)、加强日常自检自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对自检自查情况在隐患公示牌上进行公示,接受上级检查和职工监督。
3、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 每7天一次由安全矿长组织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劳动力组织情况、爆破物品使用管理情况、矿井采掘接替与年度采掘计划实施情况、“三超”情况、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情况、规程措施审批情况、通风管理情况、矿井瓦斯治理情况、安全监控系统、供水施救、人员定位、通信联络运行情况、紧急避险系统维护情况、雨季三防及水害防治计划(措施)实施情况、机电运输管理及运行情况、地面各要害场所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工业广场文明卫生情况等。全面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查出的各类隐患和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督促整改。对于重大不安全隐患,严格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原则,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在日常检查中按照“五个一”检查制度,采取班前检查、班中排查、每日一巡查、每周一检查和自检自查等方式,严格矿领导带班和特员跟班,强化矿领导区域负责制,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严抓死守。
4、巩固提高及总结阶段(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由矿长组织领导小组,对集中整治阶段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落实,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实施处罚和责任追究。同时、对整个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效果进行“回头看”,及时全面总结,取得的成果,扬长避短,进一步巩固各阶段取得的成果,对存在的不足制订确实可行的方案和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形成一个规范的符合煤矿瓦斯治理的管理制度。把“瓦斯治理”及“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作为煤矿长期以往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并抓好、抓实。
五、攻坚战安全技术措施: 1、教育培训和劳动用工管理:
(1)、根据开拓开采规划要求,确定生产计划、制定班组建设及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