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注会《经济法》第15章练习(3)

2018-12-12 22:53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根据规定,需要申报的情形包括:(1)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2)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本题中,选项B虽然满足全球营业额的标准,但是不满足境内至少两个经营者营业额4亿元的标准,因此不用申报;选项C既不满足全球合计营业额100亿元的标准,也不满足中国境内营业额合计20亿元的标准,因此不用申报。

【答疑编号97897,点击提问】【加入我的收藏夹】 13.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1)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2)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 【答疑编号97900,点击提问】【加入我的收藏夹】

三、综合题 1.

【正确答案】 (1)甲公司的产品在A省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根据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即可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本题中,甲公司的产品在A省的市场份额达到一半以上,可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2)甲公司拟定的约定销售商不得销售乙公司的产品的协议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根据规定,纵向垄断协议包括排他性交易。排他性交易也称独家交易,通常包括一个或者一系列协议,其中约定供应商同意在特定的地区内向销售商独家销售商品,或者销售商同意只从供应商购买用于转售的一类商品,或者双方当事人相互承担上述两个方面的约束。 (3)如果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甲公司拟定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本公司产品的计划不合法。根据规定,因下列情形而进行的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均为正当:①销售鲜活商品;②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③季节性降价;④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本题中,甲公司没有上述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并且在A省具有家用电器市场支配地位,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4)如果甲公司董事会的两项决议得以实施,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答疑编号97902,点击提问】【加入我的收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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