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地方行政制度(2)

2018-12-14 22:58

北魏还在州之上设置具有中央派出机构性质的“行台”,但北齐之后此制夭折。 2、强化县级的行政管理。晋朝规定,县令有政绩的可将县级地位升级,又规定官员不曾为县官者不得出任台郎。北魏也曾有类似规定。这些规定的目的是在于强化县级的行政管理。 参考书目

1、《宋书》、《隋书》、《南齐书》 2、《三国志》

3、沈任远:《魏晋南北朝政治制度》 4、严耕望:《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 5、陈寅格:《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

6、黄慧贤著,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四卷

谢谢观赏!!!

第二小组全体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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