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SOP) 实验室检测样品包装和运送 ZHCADC-PGC04-2010 第 1 页 共 2 页 第 1 版 第 0 次 修订 2010年 1月 11日发布/1月20日实施 1 目的
维护检测样品的质量,防止病原的泄漏和扩散,保障样品检测的顺利开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测样品的包装和运送。 3 职责
3.1 操作者必须严格按照本程序操作,不可擅自做出超出本程序的操作,所有实验人员对所从事的工作负相应的责任。
3.2 实验室负有对样品包装、运输的监督和管理职责,并监督检查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程序和行为。 4 过程要求
拟运输的样品,要求严密包装,外表加以消毒,编号、登记后,贴上“生物危险”标识,并严防标识脱落。样品必须经三层包装。 4.1 样品的包装 4.1.1 内包装
4.1.1.1 必须是不透水、防泄漏的主容器,保证完全密封。 4.1.1.2 必须是结实、不透水和防泄漏的辅助包装。
4.1.1.3 必须在主容器和辅助包装之间填充吸附材料。吸附材料必须充足,能够吸收所有的内装物。多个主容器装入一个辅助包装时,必须将它们分别包装。 4.1.1.4 主容器的表面贴上标签,注明样品类别、编号、名称、数量等信息。 4.1.1.5 相关文件,例如毒种或样本数量表格、危险性声明、信件、毒种或样本鉴定资料、发送者和接收者的信息等应当放入一个防水袋中,并贴在辅助包装的外面。 4.1.2 外包装
4.1.2.1 外包装的强度应当充分满足对于其容器、重量及预期使用方式的要求。 4.1.2.2 外包装应当印上生物危险标识并标注“高致病性动物疫病病原微生物,非 专业人员严禁拆开!”的警告语。
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SOP) 实验室检测样品包装和运送
4.1.3 包装要求
4.1.3.1 液体或者固体样品
ZHCADC-PGC04-2010 第 1 页 共 2 页 第 1 版 第 0 次 修订 2010年 1月 11日发布/1月20日实施 在辅助包装周围必须放置冰、干冰或者其他冷冻剂,或者按照规定将冷冻剂放在由一个或者多个完整包装件组成的合成包装件中,内部要有支撑物,干冰或者干冰消耗掉以后,仍可以把辅助包装固定在原位置上。如果使用冰,包装必须不透水;如果使用干冰,外包装必须能排出二氧化碳气体;如果使用冷冻剂,主容器和辅助包装必须保持良好的性能,在冷冻剂消耗完以后,仍能承受运输中的温度和压力。 4.1.3.2 冻干样品
主容器必须是火焰封口的玻璃安瓿或者是用金属封口的胶塞玻璃瓶。在辅助包装周围还必须放置冰、干冰或者其他冷冻剂。
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SOP) 实验室检测样品接收 ZHCADC-PGC05-2010 第 1 页 共 1 页 第 1 版 第 0 次 修订 2010年 1月 11日发布/1月20日实施 1 目的
规范接收检测样品,保证生物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送检样品的交接管理。 3 职责
3.1 接样室负责接收样品和接样的生物安全。 3.2 检验室负责样品检测和检测样品的生物安全。 4 过程要求
4.1检测样品由样品管理员统一接收,任何人不得直接对外承接检测样品。 4.2 样品管理员在接收送检样品时应填写《检测业务委托协议》和《接收样品登记表》,并对样品进行符合性检查,检查包括:
(1) 样品包装、标志及外观是否完好;
(2) 对照抽样单核查样品的名称、采样地点、样品数量、性状等信息; (3) 样品是否损坏、污染或已过有效期。
4.3 样品符合性检查后,样品管理员应作好样品登记,确定样品唯一性编号。 4.4 业务办公室制样人员负责制备样品,将样品处理、分装备份。对样品进行实验编号,应与原始编号一一对应,确保准确无误。所有备份的样品要送至样品保存室进行登记保存。
4.5 样品管理员进行样品符合性检查、标识、登记和制样后,应填写《检测任务书》和《样品流转卡》,并通知实验室领样检测。
4.6检测人员按检测内容,需要尽快检测的样品立即进行检测。检验后的剩余样品交还样品管理员,按相应的保存条件,妥善保存。
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SOP) 样品检测操作规程 ZHCADC-PGC06-2010 第 1 页 共 1 页 第 1 版 第 0 次 修订 2010年 1月 11日发布/1月20日实施 1 目的
为规范样品的检测,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适用不同待检样品的检测。 3 职责
3.1 实验室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本规程进行样品的检测。 3.2 实验室主任负责监督实验室工作人员样品的检测工作。 4 过程要求
样品的检测方法应采用《作业指导书-检测标准》规定的方法。 5. 相关文件
《作业指导书-检测标准》
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SOP) 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1 目的
ZHCADC-PGC07-2010 第 1 页 共 1 页 第 1 版 第 0 次 修订 2010年 1月 11日发布/1月20日实施 为规范实验室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气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3 职责
实验室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本规程进行使用电器设备。 4 过程要求
4.1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得到相应培训并予使用授权,必须具有熟悉仪器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等技能,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遵守仪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操作任何授权以外的电气设备。
4.2 使用仪器设备前必须先观察设备上的标志,绿色标签为表示该仪器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准许使用;黄色标签表示该仪器设备部分功能停用,此时只准使用允许使用的功能,不得超过规定使用范围;红色标签表示该仪器设备停用。
4.3仪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立即报告主任和行政办公室仪器设备维护负责人,及时查找原因,尽快排除,并登记。
4.4每日完成工作后必须对使用过的仪器设备按相关要求安全去污染,以减少其他使用人员和维护人员受化学或生物性污染的风险。 5 相关文件
《作业指导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ZHCADC-ZYGC-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