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战争危险应急预案
1.船长收到公司、港口机关或代理通知或发现船舶已面临战争危险,应立即发出警报,组织应急。尽可能选择合适的航线避开战区。若收到船公司通知,船舶将面临战争危险或驶往战区执行任务应按公司指令制定航行计划。
2.如船舶必须驶入或驶进战争海域,船舶应事先做好充分的物质、人员、医疗和其他安全准备。并对应急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随时可用。
3.做好船用物品、备件的系固,保证水密装置正常
4.节约食品和淡水,对灯火和能量实行管制,安排战区值勤班。 5.船舶抵达战区前或已驶进战区,船长应指定专人守听、收听当地战况广播。报务员及时抄收战区航警和气象预报,密切注意布雷区及禁航区。通过向公司、代理、港口机关、战争当局了解巡逻线和对商船的航行规定。船长据此设计能尽快驶离战区的安全航线并报船东及境外租船人。
6.如船在战争影响的区域,应尽量避免与战区各方发生冲突,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7.船舶抵/离战争区域,向公司发抵离战区的预报和确报。每天按时向公司报告船位或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8.战区海上航行,若遇军舰采取不友好敌对行动,应及时采取变向、变速等措施,以减少炮火命中率。并立即电告公司或驻外使领馆。 9.若遭到军方袭击,不论船舶是否受损,应立即向公司或驻外使领
馆报告有关情况。
10.船舶在战区导致消防、堵漏、人落水、弃船、油污染等应急情况时,按船舶的应变部署表/应急计划进行
11.船舶驶入战区,面临战争危险或战区遇险应急计划见船舶战区遇险应急计划表。 战区遇险应急计划
职务 负责部位 应急职责
船长 驾驶台 总指挥,指挥操纵船舶,对外联系。视面临的危险发布应急行动命令。
政委 全船 副总指挥,协助船长工作,动员及组织人员,督促检查各项战区应急措施的实施。
值驾/二副 驾驶台 协助船长了望,按船长命令操纵船舶,核定船位,守听VHF,做好各项记录。
报务员 电台 电台值守,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按船长要求迅速接通船公司和驻外使领馆,及时抄收航警(布雷区/禁区)及气象预报。 值班水手 驾驶台 按船长或驾驶员指令正确操舵
驾助 驾驶台 加强海面、空中了望,监视全船灯光遮蔽情况,传令及内部联络。
大副 甲板 执行船长命令,部署、检查甲板各项应急准备的实施,备妥货物舱单,做好开舱检查准备。
二副 驾驶台 备妥海区(战区)大比例尺海图和相应资料,根据船长的指示设计航线。
三副 甲板 将救生艇、筏处于随时释放状态,并在艇内增设急救箱,消防设备处于临警状态。
水手长 甲板 备妥足够、有效的堵漏器材,甲板安置安全绳,指派水手协助木匠关闭所有的水密门窗。
木匠 甲板 测量各水舱、货舱污水井,协助水手长做好堵漏准备,按大副计划会同三管轮做好排水准备。
水手 甲板 按大副、水手长指令工作,并做好护船、保卫工作。 轮机长 机舱 应急操纵机器,封闭机舱。
大管轮 机舱 协助轮机长工作,检查各设备工况,准备应急抢修 二管轮 机舱 协助轮机长工作,封闭机舱。
三管轮 机舱 协助轮机长工作,检查机舱/货舱排水系统,做好排水准备。
机工长 机舱 准备应急抢修器械,备妥堵漏器材,协助轮机员工作。
电机员 机舱 负责应急电源和应急报警系统的正常使用机舱,切断机舱暂时不用电处所的电源。
机工 机舱 听从轮机长、轮机员指挥,做好护船、护机工作。 医生 全船 做好抢救准备工作,对伤员实施抢救、护理。 其他人员 做好战时各项准备,服从调动、听从指挥。
船舶丧失操纵能力应急预案
1船舶在航行中发生丧失操纵能力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发出警报,召集应急,应立即采取滞航(大洋及远离海岸航行)及就地抛锚(沿岸航行,水深适宜)等措施。
2在采取应急行动的同时迅速报告公司安全质量经理或其替代人及公司调度室,并可据船位报告就近港口国主管机关或海上搜救中心(对船舶、船员生命安全构成威胁时)
3 在狭水道航行时,条件允许可向就近港口机关申请拖轮予以协助。 4进出港时,可通过引水、代理、或直接向港口主管机关申请派拖轮予以协助,使船舶抵安全水域抛锚。
5当值驾驶员和值班水手应加强了望,以防本船失控后与他船发生紧迫局面,并按《国际信号规则》和《72避碰规则》的要求显示号灯、号型。
6 当值驾驶员应使用VHF发布本船目前位置,提醒来船注意,并做好各项记录。
7 船长应积极配合引水,征求引水意见(进出港时),沉着指挥。 8 轮机长指挥轮机员迅速进行故障设备抢修工作。
9 求得岸基支持,按公司相关处室或主管人员指示,采取进一步抢救和抢修措施。
10 船舶丧失操纵能力导致的碰撞、触礁、搁浅、燃油泄漏等事故,按相应应急预案进行部署
11 船舶发生丧失操纵能力时,按下列应急计划进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