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质量验收报告
岩矿层名称 起止井深 岩层 岩 矿 心 采 取 率 矿 层 其它 采取率达到要求 的矿层数占矿 层总厚(%) 采 取 率 达 到 要求的矿层厚度(m) 采取率达到要求 的分层数占分层 总数的(%) 质量评定 厚度 (m) 长度采取率(%) 矿层总厚度(m) 实际 矿心总长度(m) 矿层平均采取率(%) 采 取 率 达 到 要求的矿层厚度 (m) (m) 要求 7
地 质 组 分队或 矿区验 收意见 探 矿 组 项目主管单位审定 意见 备 注 8
3.钻孔编录准备工作 3.1 业务准备
3.1.1 了解矿区的基本地质情况,如地层、岩石、矿产、构造、岩矿石特征及岩层划分单元等;
3.1.2 熟悉钻孔原始地质编录的有关规定,程序、要求等; 3.1.3 熟悉矿区地质工作部署及工程布臵情况; 3.1.4 了解,熟悉钻孔施工设计即钻孔指示书。 3.2 工具、材料、表格准备 3.2.1 工具、材料:
图包、地质锤、放大镜、三角板量角器、钢卷尺、文具盒(内装铅笔、橡皮擦、铅笔刀、防水墨笔等)、讲义夹、数码照相机、计算器、红油漆(或防水符号笔)、白胶布,标本包装纸、样品袋等。 3.2.2 表格及标签: ①表格:
钻孔地质记录表、钻孔采样记录表、标本登记表、矿石体重记录表、 照片记录表、录相记录表、孔深校正及弯曲度测量记录表 ②标签:
钻孔回次标签、岩矿心分层签、岩矿心采样签、 样签、标本签 4.检查钻探班报表,整理检查岩矿心 4.1 现场指导
在预计见矿井段,编录人员要跟综指导,确保钻探质量。 编录应随钻孔施工的进度在钻探施工现场及时进行。 4.2 检查钻孔班报表
4.2.1 正式编录前应详细检查机台钻探班报表(包括孔深校正及变曲度测量记录、简易水文观测记录表)记录的回次进尺、井深、水文观测资料等是否齐全,无误。
4.2.2 根据编录场地大小,将岩心箱依井深顺序排列,仔细检查岩心长度及编号是否正确,岩矿心摆放有无拉长现象,若发现岩矿心顺序有颠倒,应正确地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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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调整,若发现破碎的岩矿心有人为的拉长现象时,应正确地压缩后重新丈量,并通知机场当班记录更正班报表。
4.2.3 检查回次标签:孔深、进尺;岩心长度、残留岩心长度、回次号、回次岩心编号等数据准确无误。若发现有误,应通知机台更正。
4.2.4 检查岩心是否有错放,一旦发现,应正确地予以调整并重新编岩心号。 4.2.5 岩心编号:大于10cm以上的岩心及大于5cm以上的矿心用红油漆(或防水符号笔,下同)编上号,岩心编号用代分数表示:分数前面的整数代表回次号,分母为本回次中有编号的岩心总块数,分子为本回次中第几块编号的岩心。 例:某孔中第7回次,有4块编号的岩心,其中第3块编号为7
图5 岩心编号
4.2.6 对长度较长的矿心,不方便采样,应加编岩心号(图6)。
3 (图5). 4
图6 加编岩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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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检查处理“残留岩心” 5.1 残留岩心认定
某回次的岩心长度大于回次进尺时,超过的岩心为“残留岩心”。如某回次进尺2.10m,但完整的岩心有2.56m,超出进尺0.46m的岩心即为“残留岩心”。 残留岩心长度一般以施工人员测量为准,在未进行残留岩心测量,或残留岩心测量不准时,残留岩心处理由编录人员进行。 5.2 残留岩心处理原则
在岩心完整时,以本回次岩心采取率为100%,将超出部分推到上回次计算,如继续超出可继续上推,最多只能上推三个回次(图7)。
图7 残留岩心处理
例:上图中第9回次进尺4m,岩心长4.9m,大于该回次进尺0.9m的岩心作为残留向上推到第8回次(第9回次采取率现为100%)。
第8回次原进尺4.5m,岩心长4.2m,现加上第9回次上推的0.9m残留岩心,则岩心长为4.2+0.9=5.1m,超过进尺0.6m继续上推至第7回次,则第8回次采取率现为100%(该回次原采取率93%应更正为100%)。
第7回次原进尺4m,岩心长2.9m,采取率73%,现加第8回次上推的0.6m残留岩心,则岩心长为2.9+0.6=3.5m,采取率为88%,岩心长度小于进尺,无残留上推,至此,第9回次残留岩心处理完毕(第7回次原采取率73%,应更正为88%)。如残留岩心处理中,上推三个回次仍继续超出,应寻找其原因,再作处理。
如岩心破碎为砂状、粉状和不在同一岩性中钻进而用反循环采心工具采取的岩心,一般不准上推。 5.3 回次记录
将钻孔回次有关数据:孔深、岩心采取率、残留岩心处理数据等填入钻孔回次记录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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