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4年应知应会-质量管理
1.国家环境标准包括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基础标准、污染物排放(或控制)、环境监测方法(或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和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2.我国化学试剂分为四级,优级纯试剂用G.R表示,标签颜色为绿色,分析纯试剂用A.R表示,标签颜色为红色,化学纯试剂用c.P表示,标签颜色为蓝色。
3.生物样品采集中,应特别注意防止沾污和样品的代表性。
4.气体标准的传递是指将国家一级标准气体的准确时值传递到例行工作所用的标准气体上的过程。标准传递的逆过程称为标准的溯源,当进行系统误差分析时,可逆向逐级检查各步骤对误差的贡献,追踪原因,从而保证监测数据质量。
5.在空气和废气监测中,如果现场污染物浓度不清楚,采气量或采样时间应根据标准规定的浓度和分析方法的测定下限确定。
6.在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实验室分析中,对有些斜率较为稳定的校准曲线,在实验条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使用以前的校准曲线时,必须测定两个标准点,测定结果与原曲线相应点的相对偏差均应小于5%,否则应重新制备曲线。
7.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中,运行维护人员每月应对每个站点所有自动分析仪至少进行1次质控样试验,采用国家认可的两种浓度的质控样进行试验,质控样品浓度一种应接近废水实际浓度,另一种应超过相应排放标准浓度,每种样品至少测定2次,质控样测定的相对误差应不大于标准值的±10%。
8.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是整个环境监测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
9.进行水样分析时,应按同批测试的样品数,至少随机抽取l O%~20%的样品进行平行双样测定。
10.对拟修约的数字,在确定修约位数后应该一次修约获得结果,而不得多次连续修约。 11.仪器校准、空白试验、标准物质对比分析和回收率测定,都是减少系统误差的方法。 12.实验室内使用的化学试剂应有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使用及保管情况,酸碱试剂必须分开存放。
13.水样的pH、溶解氧、电导率和透明度应尽可能在现场测定。 14.灵敏度是指某方法对单位浓度或单位量待测物质变化所致的响应量变化程度。 ’ 15.校准曲线包括工作曲线和标准曲线。
16.实验室间质量控制的目的是为了检查各实验室是否存在系统误差,找出误差来源,提高实验室的监测分析水平。
17.根据产生原因,误差可分为系统误差、随机误差和过失误差。
18.使用天平称量物质前,应开启侧门平衡天平内和室内的温度和湿度。
19.对于第一类水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
20.空白试验反映实验室的基本情况和分析人员的经验与技术水平。 21.常规监测质量控制技术包括平行样分析、明码样分析、密码样分析、标准样品分析、加标回收率分析、室内互检、室间外检、方法比对分析和质量控制图等。
22.系统误差又称恒定误差或可测误差、偏倚。 23.实验室间质量控制是在各参加实验室处于受控的条件下,由有经验的实验室主持进行。
24.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国家和省级两级管理。 25.开展环境监测时,选择监测分析方法的原则是首选国家标准分析方法。 26.剧毒试剂应由两个人负责管理,加双锁存放,共同称量,登记用量。
2
27.根据《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对下级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质量管理的监督与检查是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的主要职责。
28.样品在采集、运输、保存、交接、制备和分析测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样品质量。
29.采取密码样、明码样、空白样、加标回收和平行样测试等方式都是内部质量控制的有效措施。
30.对环境监测人员实施持证上岗考核时,对没有标准样品的环境监测项目,可采取实际样品测定、现场加标、留样复测、现场操作演示和提问等方式进行考核。
31.根据《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环境监测人员取得上岗合格证后,有编造数据、弄虚作假者即取消持证资格,收回或注销合格证。
32.影响空气中污染物浓度分布和存在形态的气象参数主要有风速、风向、湿度、温度、压力、降水以及太阳辐射等。
33.湿沉降采样器的设置应保证采集到无偏向性的试样,应设置在离树林、土丘及其他障碍物足够远的地方。
34.实验室内对玻璃量器进行容量校准,通常使用称量法。 35.实验室间比对是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2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的样品进行检测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36.能力验证是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确定实验室的检测能力,不限于几个实验室。 37.量值溯源的目的是使所有测量结果或标准的量值都能最终溯源到国家基准或国际计量基准。
38.采集到的水样应有唯一标识。
39.平行双样测定的精密度用相对偏差表示。 40.相对偏差可以是正值,也可以是负值。 . 41.最佳测定范围是指在限定误差能满足预定要求的前提下,特定方法的测定下限至测定上限之间的浓度范围。
42.线性范围是方法校准曲线的直线部分所对应的浓度范围。
43.标准曲线是描述待测物质浓度(或量)与相应的测量仪器响应量(或其他指示量)之间的定量关系的曲线。
44.玻璃量器不能烘干。
45.化学试剂的提纯方法有蒸馏法、萃取法、重结晶法和醇析法等。 46.直接称量法包括:常规称量、固定量称量和减量称量。 47.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是通过配套实施各种质量控制技术和管理规程,而达到保证各个监测环节工作质量的目的。
48.Grubbs检验法可用于一组测量值的一致性和剔除一组测量值中的异常值,一次只能检出一个异常值。
49.20℃时,100 mlA级滴定管的总容量允差为±O.1O ml。
50.Dixon检验法用于一组测定值的一致性检验和剔除一组测定值中的异常值,可用于要检出一个或多个异常值。
51.置信区间过大,估计的精度就差,所以不是置信水平越大越好。 52.环境监测中用于质量控制的标准物质必须是有证标准物质。 53.我国的标准物质一般分为国家一级标准物质和二级标准物质。 54.实验室质量体系管理评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55.实验室质量体系内部审核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
56.对于政府下达的指令性监测任务,也应编制工作计划和质量保证计划。
3
57.水样可以通过加入抑制剂、氧化剂、还原剂和控制pH进行保存。 58.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 1 93--2005),对于空气自动监测 中的气态污染物监测仪器,对于不具有自动校零/校跨的系统,一般每5~7d进行1次零/跨漂检查。
59.用基准试剂配制元素、离子、化合物和原子团的已知准确浓度的溶液称为标准溶 液。 60.实验室分析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应妥善处理,确保符合环保、健康和安全的要求。
61.用于校准采样仪器的流量校准装置,其精度应高于采样仪器流量计的精度。 62.采集气态污染物的溶液吸收法属于有动力采样法即富集采样法。
63.气态污染物的采样方法包括直接采样法、有动力采样法和被动式采样法。
64.由污染源排出的污染物进入空气中,在物理、化学作用下,发生一系列化学反应,形成了另一种污染物质,叫二次污染物。
65.河流水质监测时,若水深5~10 m,采样垂线设上、下层共两点。 66.河流水质监测时,若水面宽小于50 m,采样垂线设一条中泓线。 67.瞬时水样是指从水中不连续地随机采集的单一样品。
68.等比例混合水样是指在某时段内,在同一采样点位所采水样量随时间或流量成比 例的混合水样。
69.地表水和污水监测中,测定溶解氧、生化需氧量和有机污染物等项目时,水样必 须注满容器,上部不留空间,并有水封口。
70.平均风速大于4.5 m/s时,很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和稀释,不适宜进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
71.按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 8883—2000)进行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时, 采样点的高度原则上与人的呼吸带高度一致,一般相对高度在0.5~1.5 m之间。 7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0)规定,室内环境空气监测应在装修完成7 d后进行。
7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 8883--2000)规定,室内环境空气监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2 h后进行。
74.环境空气手工监测时,采样仪器临界限流孔流量每月校准1次,流量误差应小于5%。 7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一般在排放源上风向设1个参照点,在下风向最多 设4个监控点。
76.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污染物监测采样时,为防止气体中水分在采样管内冷凝,造成待测污染物溶于水而产生测定误差,采样管需加热。
77.一般情况下,固定污染源排气温度应在烟道中心点测定。 78.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 193---2005),PM10采样头至少每3个月清洗1次。
79.废气采样装置的流量计和监测气态污染物的传感器应定期进行校准。
80.采集土壤样品时均应填写2个标签,一个放在袋(或瓶)内,一个放在袋(或瓶) 外或贴在袋(或瓶)外表面上。
81.进行易挥发固体废物采样时,应采取容器顶部无顶空存样,冷冻方式保存。
82.进行污染事故土壤监测时,如果是固体污染物抛撤型,打扫后采集表层O~5 cm 土壤,样品数不少于3个。
83.采集水中底质样品时,若船体或采泥器冲击搅动了底质,应另选采样点位。
0
84.采集用于监测细菌学指标水样的玻璃瓶,在洗涤干燥后,要在160~170C干热灭
0
菌2 h或高压蒸汽121C灭菌20 min。
4
85.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 1 93—2005),在正常情况下,气态污染物至少有1 8 h的采样时间,可吸入颗粒物有不少于12 h的采样时间,才能代表环境空气质量日均值。
86.在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不大于3 dB(A)的视为稳态噪声,否则为非稳态噪声。
87.在进行噪声测量时,传声器应加风罩。
88.大气酸沉降监测中,应每24 h采样一次,一天有几次降水可合并为一个样,若遇 连续几天下雨,上午9:00至次日上午9:00的降水视为一个样品。
87.平行样分析反映分析结果的精密度。 88.加标回收率分析反映分析结果的准确度。
89.正态分布的总体偏差越大,数据越分散,正态分布曲线越平宽。 90.随机误差又称偶然误差或不可测误差。
91.在水质监测采样中,用船只采样时,采样人员应在船前部采样,采样船应位于下游方向,逆流采样,避免搅动底部沉积物造成水样污染。
92.进行加标回收率测定时,加标物的形态应该和待测物的形态相同,加标量应尽量与样品中待测物含量相等或相近,加标后的测定值不应超出方法的测定上限的90%;而“加标量均不得小于待测物含量的3倍”的提法时错误的。
93.近似数运算中,18.3+1.454 6+0.877等于20.6。( 保留位数!) 94.灵敏度与检出限密切相关,灵敏度越高,检出限越低。 95.准确度常用绝对误差或相对误差表示。
96.为减少随机误差,除必须严格控制实验条件、正确执行操作规程外,还可增加测定次数。
97.一个分析方法或分析系统的准确度是反映该方法或该测量系统存在的系统误差和随机误差的综合指标,它决定着这个分析结果的可靠性。
98.一组测量值内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表示极差。 99.根据《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合格证有效 期为五年。
100.由最高管理者组织就质量方针和目标,对质量体系的现状和适应性进行的正式评 价是管理评审。
101.质量的国际单位制名称是千克。 102.列入强检目录的环境监测仪器,应按计量法的规定定期进行检定,贴上三色标签,其中黄色标签代表准用。
103.一般情况下,分析有机污染物的水样应冷藏或冷冻,并在7d内萃取完毕。 104.滴定管活塞密合性检查操作为:在活塞不涂凡士林的清洁滴定管中加蒸馏水至零标线处,放置15min,液面下降不超过1个最小分度者为合格。
105.水质环境监测分析中,制作校准曲线时,包括零浓度点在内至少应有6个浓度点,各浓度点应较均匀地分布在该方法的线性范围内。
106.采集环境空气中颗粒物样品时,采样前应确认采样滤膜无针孔和破损,滤膜的毛面应向上。
107.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时,吸收瓶吸收效率测定大于95%为符合要求。
10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时,一般企业和水泥厂生产工况应分别达到设计规模的75%和80%。
109.面积较小、地势平坦、土壤组成和受污染程度相对比较均匀的地块,在采集土壤混合样时应采用梅花点法。
5
110.用测烟望远镜法测定烟气黑度时,一般测定值可分为0~5级。 111.《固定污染源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中规定,样品分析当天或仪器每运行12 h,应用标准溶液对标准曲线进行核查,通常情况下若标准溶液的分析结果与标准值标准偏差不超过20%,原曲线可继续使用。
112.水质自动监测常规五参数是:pH、电导率、浊度、水温、溶解氧。 113.废水监测悬浮物、挥发酚、氨氮、生化需氧量时,需要单独定量采样的是悬浮物。 114.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应选在法定厂界外l m,高度1.2m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小于l m的位置。
115.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监测时,如是稳态噪声,则采取1min的等效声级。
116.噪声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的天气条件下进行,风速超过5.0m/s时停止测量。 117.地下水质监测水量、pH 、电导率、氟化物、浊度中,可以不在现场监测的项目是氟化物。
118.实验室内质量控制手段主要有:实验室的基础工作(方法选择、试剂和实验用水的纯化、容器和量器的校准、仪器设备和检定等),空白值试验,检出限的测量,校准曲线的绘制和检验,平行双样、加标回收率,绘制质量控制图等。
119.监测数据“五性”是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1)代表性:指在具有代表性的时间、地点,并按规定的采样要求采集有效样品。使监测数据能真实代表污染物存在的状态和污染现状。(2)准确性:指测定值与真实值的符合程度,一般以监测数据的准确度来表征。(3)精密性:指测定值有无良好的重复性和再现性,一般以监测数据的精密度表征。(4)可比性:指用不同的测定方法测量同一样品时,所得出结果的一致程度。(5)完整性:强调工作总体规划的切实完成,即保证按预期计划取得有系统性和连续性的有效样品,而且无缺漏地获得监测结果及有关信息。
120.根据《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三部分。(1)基本理论考核:包括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环境监测基础理论知识、环境保护标准和监测规范、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知识、常用数据统计知识、采样方法、样品预处理方法、分析测试方法、数据处理和评价模式。(2)基本技能考核:布点、采样、试剂配制、常用分析仪器的规范化操作、仪器校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数据记录和处理、校准曲线制作、样品测试以及数据审核程序。(3)样品分析: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对发放的考核样品进行分析测试,给出分析结果。
121.我国颁布实施的主要环境保护法律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污染防治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影响评价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22.监测数据的统计处理(见复习题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