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和地方教育基金必须全部用于教育,而且主要用于布局调整、危房改造、改善办学条件和弥补公用经费不足,不得用于发放教师工资、弥补财政赤字或抵顶教育事业费拨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资金预算管理”、“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健全和完善教育财务管理制度。区审计、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绩效考核与审计监督,规范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确保依法用于教育的投入不挪用,确保依法收取的费用规范使用。 25、建立和完善扶贫助学机制。进一步完善并全面落实“三全两宏”和“两免一补”政策(对贫困学生全员建档、全程跟踪、全面服务,开办宏志班、招收宏志生,免杂费、免课本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动员全社会广泛开展捐资助学活动,深入开展“爱心一日捐”等助学活动;逐步降低低收入家庭教育开支占家庭支出的比重,逐步减轻普通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教育负担,决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四、加强对建设教育强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26、高度重视建设教育强区工作。全区各级党、政组织要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力推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建设教育强区的任务落到实处。区建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教育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指导全区教育现代化工作的开展。区四套班子负责人每人联系、指导一所学校。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协调、指导本乡镇、街道的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确保2007年全面完成教育现代化乡镇和社区教育示范街道的创建任务,2008年全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建立健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主要领导抓教育工作的情况、教育投入情况、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纳入对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考核的指标体系,每年由区委组织部、教育局和政府督导室进行一次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凡在规定时间内创成教育现代化乡镇和社区教育示范街道的,区政府将予以—定比例的经费补贴。
27、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切实加强教育法制建设,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办学行为和教育管理行为。抓好教育普法工作,提高全社会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种涉及教育的违法事件。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机构,健全教育督导制度。深入推进教育政务、校务公开,促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努力构建政府依法行政、社会依法参与、学校依法办学、学生依法受教的良好局面。 28、不断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教育工作的积极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尊师重教的积极性,动员和引导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事业。教育部门要加强作风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区组织、宣传、发经、财政、人事、物价、公安、民政、审计、工商、文化、规划、国土、建设、税务、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要紧密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不断提高为建设教育强区服务的水平。有条件的部门要联系一所农村中小学,开展支教帮扶活动。重视和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切实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不断完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确保校园安全。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尊师重教、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区的和谐氛围。
29、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进一步抓好各级各类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和党员队伍。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教育系统党员的素质和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重视抓好民办学校党的建设,探索符合民办教育特点的党建工作新形式、新路子。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及行风建设,抓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处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优良的党风带动行风和校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