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1.7 主要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表
序号 1 2 其中 地下建筑面积 3 4 5 6 1.2.5.2建筑 1.2.5.2.1 设计依据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卫生部)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卫生部)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2008年修订)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144-2004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93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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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地上建筑面积 单位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 辆 数量 12957 80000 50000 30000 5346 3.86 41.26 557 备注 地下停车 建筑物占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小汽车停车位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50037-96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88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67-2006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02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50-2001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50353-2005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发改运行[2003]2116号 1.2.5.2.2 建筑设计
(1) 设计原则
医院建筑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充分展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与环境高度融合的思想。建筑空间组织充分考虑到人的活动需求,创造人性化的、不同层次的空间,为病人提供一个安静、舒适的就医场所。
(2)单体建筑设计
建筑立面设计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方法,运用不同的表现形式, 建筑设计主要是满足使用功能的需要,同时本着合理适用、经济节约、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力求建筑与规划相结合、建筑与地形相结合、建筑与景观相结合。
本项目主要建设1栋门诊医技楼,由门诊、医技、办公三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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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门诊医技楼总建筑面积约8万㎡,地上13F,建筑面积约5万㎡,地下3F,建筑面积约3万㎡。1-3层为裙房,主要为门诊、急诊各科室楼;4-13为主楼,其中4-11层为各科室楼,12-13层为行政管理办公室及会议、报告厅;地下层为停车场,其中地下一层布置有放射性科室及设备用房;门诊医技楼在3、4F利用玻璃连廊与现骨科病房楼相互连接。本建筑地下1-3层层高3.9米,1-2层层高5米,3-11层层高4.2米,12-13层层高3.6米。
地下部分功能介绍:
地下一层东北侧为放射科设置有X光室、mri磁共振成像室、CT室、血管造影室、伽马刀室、直线加速器室、碎石中心、后装室及其他检验分析室、实验室等;南侧设有设备用房包括变配电室、弱电机房、监控、消防控制室、给水中水、消防泵房、暖通机房等。地下室一层其他区域为停车场可停放车辆145辆,地下室二层及三层均为停车场共可停放车辆412辆,整个地下部分可提放停放车辆557辆。
地上部分功能介绍:
一层在西侧设置为急诊部分,设有外科、骨科、内科、儿科、妇科诊室,急诊手术室,急诊医技用房(B超、CT、心电图等),化验检查室,急诊收费室、急诊药房等。东侧为门诊部分,设有挂号收费大厅、输液大厅、中西医药房、取药大厅。北侧设计有高压氧舱。门诊与急诊可相互连通。
二-十一层门诊楼部分主要布置有以下科室:骨伤科、手外科、关节科、骨儿科、儿科、脊柱科、足病科、足外科、妇科、产科、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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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科、整形科、心外科、胸外科、肝胆外科、普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疼痛门诊、内分泌一二科、心内一二科、肾内科、肛肠科、肿瘤科、消化科、呼吸科、呼吸睡眠科、神经内科、神经肌肉科、口腔内外科、口腔修复正畸科、耳鼻喉科、眼科、眼外伤科、免疫风湿科、血液科、老年病科、中医科、营养膳食科、感染科、按摩中心、针灸中心等。门诊医技部分布置,功能检查、检验科、病理科、实验中心等。每层楼都设置有护士站,每个科室外设置有一次侯诊区及二层侯诊区。门诊医技楼在3、4F利用玻璃连廊与骨科病房楼相互连接。 十二-十三层主要布置为办公用房,在十三层设有多功能报告厅。 每层科室设置情况详见下表:
门诊医技楼分层设置表
层数 地下三层 地下二层 主要内容 车库 车库 医技房主要有X光室、mri磁共振成像室、CT室、血管造 影室、伽马刀室、直线加速器室、碎石中心、后装室及其地下一层 他检验分析室、实验室等。设备房主要有变配电室、弱电机房、监控、消防控制室、给水中水、消防泵房、暖通机房等。其余为车库。 急诊部分:外科、骨科、内科、儿科、妇科诊室、急诊手 术室、高压氧舱、急诊收费室、急诊药房等。 一层 急诊医技用房:B超室、CT室、心电图室、X光室等。 门诊部分:挂号收费大厅、输液大厅、中西医药房、取药大厅等。 二层
备注 骨伤科、手外科、关节科、骨儿科、儿科、功能检查检验 18
科 三层 四层 五层 六层 七层 八层 九层 脊柱科、足病科、足外科、妇科、产科、实验中心 康复科、整形科、心外科、胸外科、病理科 肝胆外科、普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 疼痛门诊、内分泌一二科、心内一二科 肾内科、肛肠科、肿瘤科、消化科 呼吸科、呼吸睡眠科、神经内科、神经肌肉科 口腔内外科、口腔修复正畸科、耳鼻喉科、眼科、眼外伤 科 十层 十一层 十二层 十三层 免疫风湿科、血液科、老年病科、中医科、营养膳食科 感染科、按摩中心、针灸中心、血液科 办室室、会客室 办室室、多功能报告厅
1.2.5.3 结构 1.2.5.3.1设计依据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01)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8)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9—2001)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0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3850011—2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 《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9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 1.2.5.3.2 设计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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