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十:员工报到登记表
员工报到登记表
序 号 姓名 户籍 拟安排岗位 报到担身日期 保份人 证 离存学计健职折历生康证复证 证 证 明 印件 社暂报考领用合手工到勤人签保住同 册 牌 单 卡 名 卡 证
制表人: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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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一:
《门店招聘管理规定》(试行)宣传办法
为保证《门店招聘管理规定》(试行)的顺利实施,让门店每个员工和相关人员都能
学习、理解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宣传对象:
公司所有员工,重点是门店人员、城市公司/城市营运部门人员、人事专员、小区经理。 二、宣传方式:
1.在公司内部网公告;
2.在城市公司/城市办公室张贴;
3.在门店办公区定期张贴(每季度一次,每次保留10天); 4.在营业管理手册中登载。 三、保证措施:
为保证本规定在门店宣传到位,人力资源部门将以巡场题考试的方式检验门店宣传效果。
人力资源本部 200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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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二:
《门店招聘管理规定》(试行)实施监督办法
为保证《门店招聘管理规定》(试行)的顺利实施,确保人事专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严格
按《门店招聘管理规定》实施招聘,特制订本办法。 一.监督对象
1、门店人事专员。
2、城市公司/城市营运支持人事专员。
3、大型综合超市/综合超市店经理、标准超市小区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监督办法 (一)检查
人力资源本部和区域人力资源部定期或不定期派员(每季度至少一次)到各门店和城市公司/城市营运支持部门检查招聘情况,检查内容为招聘过程中的各种文件、单据。 (二)走访
人力资源本部和区域人力资源部定期或不定期派员(每季度至少一次)对门店员工进行走访,了解门店在招聘工作中有无违规现象。 (三)接受投诉 1、 人力资源本部和各区域人力资源部公布投诉电话。 2、 门店员工可以信件、电话、传真、内部邮箱等方式向人力资源本部和区域人力资源
部就门店招聘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投诉。 3、 相关人员自接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必须展开调查,7个工作日内须将调查结果
反馈给投诉人、人力资源本部及相关门店。 4、 监督人可应投诉人要求对其身份给予严格保密。 (四) 罚则
1、 门店管理人员招聘录用本人亲属进入本人所在门店将给予记过处分,同时对已进
入人员给予辞退处理。
2、 对于门店招聘过程中存在的其他违规行为,人力资源本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
责任人相应处罚。
人力资源本部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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