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在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在进行充分的文献检索、调研的基础上,应选择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紧密、有理论意义或较大实际应用价值、有一定新颖性的题目。论文的开题要求在第三学期中期完成,开题报告内容包括:研究课题所在领域的现状、历史及前沿问题,论文工作已有条件、目标、困难和解决问题的技术途径等。经本学科开题报告评议小组评审通过并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开始论文工作。
六、中期考核
第四学期中期进行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根据其课程学习的学分是否满足要求及是否具有培养前途,决定是否进入学位论文阶段。除执行研究生学院有关规定外,提出进一步的具体要求如下。
根据研究生学院要求,结合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实际,在第四学期对硕士学位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
(一)考核范围:
1、思想品德:考核硕士学位研究生在爱祖国、爱人民、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公益事业等方面的表现。
2、业务学习:考核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以及在实验技能、工程实践中的能力和表现。
3、科研能力:考核硕士学位研究生在参加学术活动、学术报告以及在科研工作等方面表现出的自学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4、身心状况:考核硕士学位研究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考察其能否从事论文阶段的研究工作。
(二)考核结果处理:
1、考核合格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可进入论文阶段。
2、考核不合格者,允许在二个月内重新考核一次。若没有明显改进,根据情况做出推迟毕业的处理。
七、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论文在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做到主题明确,内容有一定的创新,立论有理有据,应能反映作者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够表明作者具有综合应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文流畅,符合《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
论文完成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我校有关规定组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