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及
领取资格证书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http://www.gsszczx.com/W/HdContentDisp-1-159-2012612-484133.ht时间:2012-6-12
各市(州)建设局(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2011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造价工程师、城市规划师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2)91号)文件精神,我省2011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造价工程师、城市规划师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 房地产估价师
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 房地产经纪人
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9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50分)。
(三) 造价工程师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科目72分(满分120分);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84分(满分140分);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科目60分(满分100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科目60分(满分100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科目60分(满分100分)。
(四) 城市规划师
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五)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经济60分(满分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78分(满分130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满分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含各专业)96分(满分160分)。
二、对考试合格者,根据以下要求由各地州市建设局、有关单位统一携带资料于2012年7月23日开始到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领取等事宜。
1、 根据考试合格名单,提交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2、 各单位统一填写领取资格证表格(附件八)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印章,在交完照片一星期后,凭单位出具领取资格证的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注册中心领取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
3、非考试单位领取,必须有原考试单位出具的同意其他单位领取的介绍信。
八、领取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doc
主管单位: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联系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13楼
电话: 0931-4806670 847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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