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SHEN ZHEN LIAN HONG PROPERTY SERVICE CO.,LTD 编 号 QW-KF-03-04 版 本 页 码 A/O 1/2
物品出入管理规程 1.0目的
为加强规范物品出入管理,有效控制装修材料出入、偷盗治安事件等。为维护小区住户的切身利益,制定本规定。 2.0范围
适用于小区物业对物品出入管理。 3.0职责
(一)服务中心经理和安全部主管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二)安全部主管和领班督促并负责对执行过程实施监控。 (三)各岗位具体操作执行。 4.0管理规定 1、物品的搬入:
a、当顾客或其他人往小区(大堂)内搬运物品时,值班人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入。
b、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值班人员应拒绝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告主管或服务中心。 2、物品的搬出:
a、业主需要搬出物品,应提前到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在《物品放行条》的存根上签字认可,服务中心确认手续完毕出具《物品放行条》。业主房自己出租,使用人搬出物品,服务中心应通知业主到场签字认可,方能办理。若业主因故不能到场,通过确认无误后,服务中心可在使用人办妥手续后放行。
b、公司自有物业出租房需要搬出物品,应提前到公司市场部办理手续,市场部按照其提供的情况确认后服务中心再出具《物品放行条》。公司或单位租用的员工宿舍中员工搬出物品,需公司或单位出具证明,方能办理。
c、道口岗亭当班安管员按《道口岗岗位职责》执行。收到顾客交来的《物品放行条》后,应礼貌地对搬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请顾客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的相应栏目上签名,登记顾客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并签上值班人员的姓名和放行的时间。然后对顾客的支持与合作表示感谢。《物品放行条》须交回服务中心存档(保存期一
深圳市联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SHEN ZHEN LIAN HONG PROPERTY SERVICE CO.,LTD 编 号 QW-KF-03-04 版 本 页 码 A/O 2/2 物品出入管理规程 年)。
d、若顾客搬出物品时未办理《物品放行条》,值班人员应予提示并拒绝放行。特殊情况可立即报告中主管或服务中心处理。 5.0表格
《QR-KF-19物品放行条登记表》 《QR-KF-20 物品放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