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丁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九:入股合作协议 入股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各方合作,入股各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汶上县鸿达石材制品厂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入股各方作为企业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汶上县鸿达石材制品厂,企业形式为私营企业。
二、企业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企业重大事项决策。企业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共同指定同志担任。
三、入股股东共 人。 方以方式出资 万元,占股份的 %; 方以方式出资万元,占股份的 %;股东各方以所持有的股份比例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四、股东各方负责各自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资金到位时间如下: 1.
2. 3.
五、企业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各股东按占有股份比例筹集或由企业负责筹集,如由企业负责筹集的资金,将作为企业对外负债。
六、厂长由股东共同聘任同志担任,全面负责石材厂日常经营管理;生产厂长(管理人员)由厂长报股东会批准后任命,财务会计、出纳由股东会聘用人员担任。 七、企业经营范围为花岗岩板材加工、销售。 八、企业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企业各种经营资料。石材厂应在会计年度内,每月终结五天内编制月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别送各股东方。 九、股东各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本企业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企业管理机构、股东会、财务人员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石材厂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企业法和企业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一、企业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厂长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二、企业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
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三、股权的转让:
1、各股东需转让其所持有的本企业股权,须经股东会同意。
2、股东向股东方以外的人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3、股东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股东之间相互转让所持有的股权,须经股东会同意。 十四、禁止行为:
1、禁止任何股东以个人或企业名义进行有损企业利益的活动;否则其活动获得利益归企业所有,造成损失按有关法律赔偿。
2、禁止各股东经营和参与同本企业竞争的业务。 3、禁止有专业技术的股东将其技术投入第三方。 4、禁止股东方私自或与他人合伙开展与本企业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5、禁止股东方以其拥有的技术秘密和技术优势对企业进行要挟。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企业实际损失赔偿。严重者经股东会讨论按有关法律法规可减少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弥补其他股东的损失。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
充协议执行。
十六、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股东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股东各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 份,股东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二○○六年十月 日 厂长(经理)聘用合同书
聘请方:汶上县鸿达石材制品厂(以下简称甲方) 应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股东会决议,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厂长。为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聘用内容: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石材厂厂长。 二、聘用期限:自XX年10月 日起至XX年10月 日止。
三、担保方式:乙方以所持有本企业的股份作为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担保。 四、权利义务:
(一)甲方由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制订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臵,决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5、监督乙方的工作。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对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行使股东会授予的一切生产经营管理职权,并接受甲方股东会的监督。保证甲方安全生产,长效管理,保值增值。
2.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臵方案,拟订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3.不得改变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应经股东会同意;
4.对甲方的财产无处分权,更不能转让、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与等;
5.聘用经营期间,若以甲方的名义贷款,须经甲方股东会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