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飞翔汽车制造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7月,该厂购进用于汽车生产的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共700万元;进口大型检测设备一台,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10万元;销售汽车取得销售收入9000万元(含增值税);兼营汽车修理修配业务收入30万元(不含增值税),用于汽车修理修配业务所购进的零部件、原材料等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共4万元;兼营汽车租赁业务取得收入50万元。该厂分别核算汽车销售、汽车修理修配、汽车租赁业务的营业额。已知:该厂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8%。 要求:分别计算该7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2、海东汽车制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3月,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2日:外购用于生产W牌小汽车的钢材一批,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8.7万元。
(2)10日:外购用于装饰公司办公楼的建筑材料一批,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当月已将该批建筑材料用于办公楼装饰。
(3)15日:外购用于生产W牌小汽车的配件一批,价款已付,从供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供货方于3月16日将该批配件发出,但海东公司3月31日仍未收到该批配件。
(4)19日:采取直接收款方式向H汽车销售公司销售W牌小汽车一批,已收到全部车价款(含增值税)760.5万元,给购车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日将\提车单\交给购车方自行提货。3月31日购车方尚未将该批车提走。
(5)23日:采取托收承付方式向M汽车销售公司销售W牌小汽车一批,车价款(不含增值税)为300万元。海东公司已将该批汽车发出并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3月31日海东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车款。
已知:W牌小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小汽车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海东公司2007年3月1日增值税进项税额余额为零。要求:计算海东公司3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和消费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