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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体能竞赛项目设置示意图检力器6号5号4号3号2号1号独木桥15m呼吸器、安全帽 单杠爬绳低巷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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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医疗急救规则
一、总则
除比赛规定可提供的特殊器材外,每支救护队必须自备参赛所需的急救基本器材。
CPR(心肺复苏)和腹部(或胸部)冲击法仅在人体模型上操作。
二、指南和程序
(一)每支参赛的救护队只允许派一支急救队参加急救比赛。
(二)急救队由3名队员组成。 (三)急救队的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
(四)比赛开始时所有参赛队均需隔离,直至轮到该队上场。
(五)如果救护队需要额外帮助,如运送或移动伤员,工作人员会提供帮助。
(六)每小组由3-4名裁判组成。 (七)医疗急救比赛设1站比赛。
1.心肺复苏(CPR)、人工呼吸与呼吸道异物阻塞; 2.伤情评估、处臵及运送伤员。
(八)急救队接到急救任务通知书开始计时。 (九)为了避免出现平局,裁判应准确计时,并记载在计分卡上。判定名次的第一依据是所有赛站的现场计分,第二依据是现场记载的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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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除技术问题之外,不允许裁判与急救队讨论任何比赛问题。
(十一)急救队在比赛中或在两站比赛之间不许翻阅急救资料。
(十二)对伤员的处臵不能模拟,所有的包扎和夹板必须正确放臵。
(十三)不允许急救队员离开赛场获取比赛所需的材料。 (十四)不允许粗暴地处臵伤员。
(十五)急救时如需用止血带,不要绑得太紧。 (十六)在急救中不允许接受假设意识丧失的伤员提供的帮助。
(十七)比赛时间为15分钟,到时则终止比赛。 三、申诉
(一)在比赛中,当裁判对伤员进行检查以后,应向急救队告知其在急救处理过程中的所有犯规行为。如对犯规有异议,允许急救队口头向现场裁判或主裁判提出申诉。如申诉得不到解决,在急救队提出书面诉讼申请前,以主裁判做出的决定为准。
(二)在口头申诉过程中,申诉涉及的夹板/包扎应保持原样,直到申诉得到解决。如果在申诉解决前,急救队对涉及申诉的夹板/包扎自行进行了拆除或改动,则申诉不予受理。 (三)对裁判判罚如有异议,应在60分钟内提交书面申诉。申诉须表达清楚,阐明对扣分的不同意见。所有的申诉都由申诉委员会裁决,其裁定为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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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扣分
(一)队员查看后,并经裁判签字后的扣分单,不能再次扣分。除非管理错误或规则使用不当而导致的扣分。
(二)在相同问题上多次出现错误会被重复扣分。例如:在两处单独的伤口上包扎不当(扣两次分),三次打结错误(扣三次分)等等。
(三)若急救队在比赛中做了比赛未要求的工作,不扣分。除非这些处臵对伤员有害或处理不当。
(四)裁判不得对扣分卡上未列出或批准的规则内未包括的情况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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