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天气应急预案(2)

2018-12-19 20:42

并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教育局和所属学校做好防沙尘暴应急工作;2.停止露天活动;3.师生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应当戴好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注意交通安全。

4.3沙尘暴红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或者已经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教育局和所属学校做好防沙尘暴应急抢险工作;2.师生不要在户外活动;3.中小学、幼儿园推迟上学或放学,直至特强沙尘暴结束。

(五)高温

5.1高温黄色预警信号。标准: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防御指南:1.教育局和所属学校做好防暑降温准备工作;2.师生午后尽量减少户外活动;3.对学生进行防暑降温指导。

5.2高温橙色预警信号。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防御指南:1.教育局和所属学校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2.师生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3.对学生进行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4.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

5.3高温红色预警信号。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防御指南:1.教育局和所属学校采取防暑降温应急措施;2.停止户外露天作业;3.对学生采取保护措施;4.要特别注意防火。

(六)大雾

6.1大雾黄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防御指南:1.教育局和所属学校做好防雾准备工作;2.户外活动注意安全。

6.2大雾橙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防御指南:1. 教育局和所属学校做好防雾工作;2.减少户外活动。

6.3大雾红色预警信号。标准: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防御指南:1.教育局和所属学校做好防雾应急工作;2.师生不要进行户外活动。

(七)雷电

7.1雷电黄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防御指南:1.教育局和所属学校做好防雷工作;2.密切关注天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7.2雷电橙色预警信号。标准: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防御指南:1.教育局和所属学校落实防雷应急措施;2.应当留在室内,并关好门窗;3.户外人员应当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4.切断危险电源,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避雨;5.在空旷场地不要打伞。

7.3雷电红色预警信号。标准: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

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发生,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防御指南:1.教育局和所属学校做好防雷应急抢险工作;2.师生应当尽量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并关好门窗;3.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和其他类似金属装置;4.尽量不要使用无防雷装置或者防雷装置不完备的电视、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等电器;5.密切注意雷电预警信息的发布。 (八)雾霾

8.1重度污染日。标准:200<全市平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300。预计未来24小时为重度污染日,或者已经出现重度污染日,预计未来还将持续。防御指南:1.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运动。2.提醒儿童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

8.2严重污染日。标准:300<全市平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500。预计未来24小时为严重污染日,或者已经出现严重污染日,预计未来还将持续。防御指南:1.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2.提醒儿童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

8.3极重污染日。标准:全市平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500,预计未来24小时为极重污染日,或者已经出现极重污染日,预计未来还将持续。防御指南:1.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和露天体育比赛活动。2.提醒儿童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

3.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对学校进行减少户外活动、停止户外活动、停课、停考、提前放学或延期上学等工作安排。

四、信息报送和处理

1、气象灾害信息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各学校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报告。

2、遇极端恶劣天气学校要做好值班值宿工作,保持信息网络畅通。

3、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的信息报送要快速、准确,重要信息立即上报,若一时难以全面准确把握,先报基本情况,后抓紧补报详情。

4、要建立健全家校联系网络,能将应对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提示家长做好应对。

五、责任追究

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本预案,结合实际,编制相应实施预案,成立以本学校一把手为领导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急领导小组可针对其它极端恶劣天气,或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采取相应措施。

2015年12月3日


灾害天气应急预案(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具体实施措施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