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畈镇卫生院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

2018-12-19 20:43

大畈镇卫生院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

根据《咸宁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管理制度》,和县卫生局关于加强《全县卫生系统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通知,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并严格执行。 一、严禁B超科室、各村卫生室使用B超或其他检测设备及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要在B超室内张贴“两禁止”的醒目标识。

二、禁止终止妊娠药品在各科室及村卫生室流通、使用,辖区内所有卫生工作人员任何个人和科室不得非法采购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医院药房和村卫生室药房要悬挂“禁止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警示牌。

三、严禁医院各科室和个人;及村卫生工作人员对生育怀孕妇女实施一切终止妊娠手术。

四、公共卫生妇幼保健人员,对辖区内已掌握孕情的领证对象,要定期为其进行孕检,并做好访视、咨询服务、登记等工作,确保包保对象的正常分娩。

五、凡在医院确实要开展B超检查患者,不管是什么人、什么病,一律要落实两人(经治医生和B超工作人员)在场,院长(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的制度,否则严禁检查。对孕妇进行B超孕检的,要使用全市统一的《孕妇超声诊断仪检测登记表》,并要以上三人签字。

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

工作专班。专班人员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和卫生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监督其不得使用终止妊娠药品、不得实施一切终止妊娠手术、不得使用不B超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七、严格管理、严厉追责。对违反方案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依规处理,单位处理不了的要直接上报到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决不姑息。

大畈镇卫生院

2011-09-06

附:医院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陈继中

副组长;从武刚(专班组长,负责业务监督)

谭经喜

成员:焦赞(专班成员,负责B超管理)

谭崇建(专班成员,负责药品管理) 刘合宗(专班成员,负责医生管理)

袁浩(专班成员,负责村级医疗机构管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袁浩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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