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主人根据提问用手机邮件回复。这样,在救灾总部的信息终端上就会显示每一个受访者的位置和基本的状况,对做好灾害紧急救助工作十分有帮助。
2) 无线射频识别技术的应用
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在日本的应用已较为广泛,在防灾救灾中的应用也较为成熟。例如,如果有人被埋在废墟堆里不能动弹或呼救的话,内置无线射频识别标签的手机会告诉搜救人员被埋者所处的具体位置,使搜救者能以最快的速度展开营救。此外,无线射频识别标签还可以实现人和物、人和场所的对话。在救援物资上贴上这种标签,就可以把握救援物资的数量,根据每个避难所的人数发放物资,尽可能地做到合理分配。还有一个重要的应用是,当无法辨认伤员或死者的身份时,可以通过其身上携带的无线射频识别标签获得相关信息,以准确地判别其身份。这项应用在重大灾害应对处理时起着重要的作用。
3) 临时无线基站的应用
当出现强烈地震、海啸等严重自然灾害时,无线基站很容易遭到破坏,从而使移动通信系统处于瘫痪状态。为了在紧急状态下仍能发挥移动通信的作用,日本的相关公司开发出了可由摩托车运载,能充当临时无线基站的无线通信装置,解决移动通信的信号传输问题。这种“基站”可以接收受害者的手机信号,确认他们的安全情况,并把相关情况通过这一装置传递给急救车上的救护人员。这种装置用充电电池可以连续工作4小时,,电波传输范围直径可达1公里,基本能
满足现场通信的迫切需要。 4) 网络技术的应用
在地震发生前迅速作出预报,对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意义十分重大。日本气象厅已开始利用网络技术实现“紧急地震迅速预报”,以减轻受灾程度。通过这一技术的应用,在地震发生前的30秒内,离震源较远的地方可提前采取对策,从而可以有效减轻由地震造成的损失。与此同时,网络技术在建筑物减震方面也开始一显身手。日本大成建设公司正尝试应用网络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给建筑物造成的损坏。另外,应用网络技术的救助机器人也已在各种灾害救助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今后,能够接受救灾总部指挥,能与救助者进行通信联络的新型机器人,将会在地面、空中和室内的救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 欧盟应急管理及技术发展概况
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逐步深化,欧盟逐步整合各国力量和资源,对灾难和突发应急事件及时响应。2002年,欧盟成立欧洲联盟互助基金(COUNCIL REGULATION No 2012/2002 of 11 November 2002 ---establishing the European Union Solidarity Fund),以欧盟规章(REGULATION)的形式规定了互助基金体制和运作机制,并确定与欧盟执委会、欧盟议会、欧盟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区域(各国)委员会承诺义务以及各方的责任,标志欧盟应急统一协调机制的形成。
欧盟互助基金在发生重大灾害事件时使用,它区别于其他的社会基金,它能够帮助人们在社会灾难发生时快速高效地采取行动和协
助,如在紧急服务动员时,可以满足人们的迫切需要、有助于关键受损基础设施短期内恢复重建、使受灾地区生活紧急恢复。可以用于一个或多个地区、一个或多个国家境内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 欧盟应急管理技术支撑系统为e-Risk系统。e-Risk系统是一个基于卫星通信的网络基础架构,为其成员国实现跨国、跨专业、跨警种、高效及时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提供支持服务,该系统于2000年建成。在重大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经常碰到通信系统被破坏、信道严重堵塞等情况,导致救援人员无法与指挥中心和专家小组及时联系。基于这种情况,e-Risk利用卫星通信和多种通信手段来支持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考虑到救灾和处理突发紧急事件必须分秒必争,救援单位利用“伽利略”卫星定位技术,结合地面指挥调度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对事故现场进行精确定位,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发现场,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而多种通信手段的利用则体现在应急管理通信系统集成了有线语音系统、无线语音系统、宽带卫星系统、数据网络系统、视频系统等多个系统,配合应急管理和处置调度软件,使指挥中心、相关联动单位、专家小组和现场救援人员快速取得联系,并在短时间内解决问题。
欧盟e-Risk系统在应急管理应用中包括突发事件发生前、发生中、发生后三个方面:
(1) 在事故发生前,系统通过搜集和处理影像资料、图片、地理信息等,开展风险预防;
(2)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通过收集和发布来自现场的资料、图
片等,在救援小组、专家小组和指挥中心之间建立起语音、图像、数据的同步链路,通过各部门的“协同作战”,开展现场救援;
(3) 在救援工作结束后,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处置进行分析和交流,并对有关数据库进行更新,制定新一轮的预案。
二、国内应急发展情况
自古以来,中国遭受了无数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灾难,历朝历代一直把灾害的管理作为安抚民心、稳定社会、巩固统治的重要措施。在不断完善灾害管理体制的过程中,古代社会逐步形成了大量积极的灾害管理政策,如兴修水利、植林垦荒、重农贵粟、扩大积储等。在救灾过程中也逐步形成了灾后赈济、调粟、养恤、安辑、蠲缓、放贷等规范有效的灾害救助方法。不仅如此,我国历史上灾害管理的实践为我们留下了许多流芳百世的经典防御灾害工程,举世瞩目的都江堰至今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新中国之初,中央政府就确定了统一的救灾领导体制,成立了中央救灾委员会,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灾害救助事务。1949年12月19日,政务院颁布《关于生产救灾的指示》,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必须组织生产救灾委员会,1950年2月27日,中央救灾委员会成立,统筹全国救灾工作 ,4月又在北京召开了中国人民救济代表会议,成立了中国人民救济总会。在中央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全国上下同心协力,战胜了连年不断的自然灾害。
1989年4月,中国政府响应联合国倡议成立的中国国际减灾十
年委员会,2000年10月更名为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2005年4月更名为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更名为国家减灾委员会及调整有关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05〕23号),由国务院办公厅、外交部、发改委、民政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铁道部等30余个国务院部门组成,研究制定国家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地方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国际交流与合作。2003年10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由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发改委、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等20余部委组成,负责生产事故灾难的管理、政策制定和应急救援等工作。2006年2月,成立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该机构由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领导,隶属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履行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协调、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除了中央统一的救灾领导机构,我国还针对不同类型的灾害和抢险救灾的不同环节,建立了灾害预防、抢险、救助等专业部门,逐步健全国家灾害防控网。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年6月7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正式成立中央防汛总指挥部,1992年,将国家防汛总指挥部更名为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旱工作;其他应急相关工作分别由不同的专业部门分管,如民政部负责灾害救助,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地震局负责地震灾害的预测、预报和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