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6—5 2、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 项目名称 混凝土楼梯(板式) 混凝土楼梯(梁式) 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 楼地面、天棚、墙、柱、梁面 系数 1.15 1.00 1.82 1.00 工程量计算方法 水平投影面积 展开面积 单面外围面积 展开面积 3.金属面油漆
附表6—6 单层钢门窗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单层钢门窗 双层(一玻一纱)钢门窗 钢百叶钢门 半截百面钢门 满钢门或包铁皮门 钢折叠门 射线防护门 厂库房平开、推拉门 铁丝网大门 间壁 平板屋面 瓦垄板屋面 排水、伸缩缝盖板 吸气罩 系数 1.00 1.48 2.74 2.22 1.63 2.30 2.96 1.70 0.81 1.85 0.74 0.89 0.78 1.63 展开面积 水平投影面积 长*宽 斜长*宽 框(扇)外围面积 工程量计算方法 洞口面积 附表6—7 其他金属面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操作台、走台 钢棚栏门、栏杆、窗棚 钢爬梯 踏步式钢扶梯 零星铁件 系数 0.71 1.71 1.18 1.05 1.32 工程量计算方法 重量(t)
附表6—8 平板屋面涂刷磷化、锌黄底漆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平板屋面 瓦垄板屋面 排水、伸缩缝盖板 吸气罩 包镀锌铁皮门 系数 1.00 1.20 1.05 2.20 2.20 展开面积 水平投影面积 洞口面积 工程量计算方法 斜长*宽 第七章 其他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项目在实际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用量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二、本章定额中铁件已包括刷防锈漆一遍,如设计需涂刷油漆、防火涂料时,按第六章相应子目执行。 三、货架,柜类定额中,未考虑面板拼花及饰面板上贴其他材料的花饰、造型艺术品,货架、柜类图见本定额附录二。 四、招牌
1、平面招牌是按安装在门前的墙面上:箱体招牌、竖式标箱是指六面体固定在墙面上; 沿雨棚、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按平面招牌复杂项目执行。
2、一般招牌和矩形招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凹凸面,复杂招牌和异形招牌是指正立面有凹凸造型。
3、招牌的灯饰均不包括在定额内。 五、美术字安装
1、美术字均按成品安装固定考虑。 2、美术字不分字体均执行本定额。
3、其他面指铝合金扣板面、钙塑板面等。
4、电脑割字(或图形)不分大小、字形、简单和复杂形式,均执行本定额。 六、装饰线条
1、木装饰线、石膏装饰线、石材装饰线条均按成品安装考虑。 2、石材装饰线条磨边、磨圆角均包括在成品单价中,不再另计。
3、定额中石材磨边、磨斜边、磨半圆边及台面开孔子目均为现场磨制。
4、装饰线条按墙面上直线安装考虑,如天棚安装直线型、圆弧形或其他图案者,按以下规定计算:
天棚面安装直线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34。
天棚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6,材料乘以系数1.1。 墙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2,材料乘以系数1.1。 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者,人工乘以系数1.8,材料乘以系数1.1。
七、壁画、国画、平面浮雕均含艺术创作、制作过程中的再创作、再修饰、制作成型、打磨、上色、安装等全部工序。聘请名专家设计制作,可由双方协商结算。 八、扶手、栏杆、栏板
1、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栏杆、栏板、扶手造型图见本定额附录三。
2、扶手、栏杆、栏板的材料规格、用量、其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九、其他
1、罗马柱设计为半片安装者,罗马柱含量乘以系数0.50,人工、材料不变。
2、暖气罩挂板式是指挂钩在暖气片上:平墙式是指凹入墙内;明式是指凸出墙面。半凹半凸按明式定额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货架、柜台
1、柜台、展台、酒吧台、酒吧吊柜、吧台背柜按延长米计算。
2、货架、附墙木壁柜、附墙矮柜、厨房矮柜均按正立面的高(包括脚的高度在内)乘以宽
以面积计算。
3、收银台、试衣间以个计算。
二、家具是指独立的衣柜、书柜、酒柜等,不分柜子的类型,按不同部位以展开面积计算。 三、招牌、灯箱
1、平面招牌基层按正立面面积计算,复杂形的凹凸造型部分亦不增减。 2、沿雨棚、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基层,按展开面积计算。
3、箱体招牌和竖式标箱的基层,按外围体积计算,突出箱外的灯饰、店徽及其他艺术装潢等,均另行计算。
4、灯箱的面层按展开面积计算。 5、广告牌钢骨架以吨计算。
四、美术字安装按字的最大外围矩形面积以个计算。 五、压条、装饰线条均按延长米计算。
六、壁画、国画、平面雕塑按图示尺寸,无边框分界时,以能包容该图形的最小矩形或多边形的面积计算。有边框分界时,按边框同面积计算。 七、栏杆、栏板、扶手
1、栏杆、栏板扶手均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计算扶手时不扣除弯头所占长度。 2、弯头按个计算。 八、其他
1、暖气罩(包括脚的高度在内)按边框外围尺寸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镜面玻璃安装以立面面积计算。
3、塑料镜箱,毛巾环、肥皂盒、金属帘子杆、浴缸拉手、毛巾杆安装以只或副计算。 4、大理石洗漱台以台面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孔洞面积)。 5、不锈钢旗杆以延长米计算。
6、窗帘布制作与安装工程量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第八章 拆除工程
说明
一、本章使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工程的修缮、改建工程。 二、当室内全部腾空后进行的装饰装修项目(含隔墙及内、外装饰),执行本章定额子目,当室内未腾空进行的装饰装修项目,执行现行(湖北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统一基价表(装饰装修分开))。
三、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主体及部分结构拆除,执行现行(湖北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统一计价表(建筑爆破分开))。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铲除饰面面层以实际铲除面积计算。
二、天棚的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不扣除室内柱子所占的面积。 三、地面面层的拆除按面积计算,踢脚板的拆除并入地面面积内。 四、木楼梯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第九章 脚手架工程
说明
一、本章脚手架中的钢管及配件(螺栓、底座、扣件)含量均以租赁形式表示,其他含量(脚手板等)以自有摊销形式表示。
二、建筑物檐高指建筑物自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标高,无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屋面板顶,有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天沟板底。
建筑物层数指室外地面以上自然层(含2.2m设备管道层)。地下室和屋顶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望台等,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檐高和层数。
三、外脚手架和电动吊篮,仅适用于单独承包装饰装修,工作面高度在1.2m以上,需重新搭设脚手架的工程。
四、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时,如发生本章未列的其他单项脚手架时,按结构相关脚手架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外脚手架
装饰装修外脚手架按外墙的外边线乘以墙高以面积计算。 二、里脚手架
1、内墙面装饰脚手架,均按内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孔洞的面积,但已计算满堂脚手架的,不得在计算内墙里脚手架。
2、搭设3.6m以上钢管里脚手架时,按9m以内钢管里脚手架计算。 三、满堂脚手架
1、凡天棚操作高度超过3.6m需抹灰或刷油者,应按室内净面积计算满堂脚手架,不扣除垛、柱、附墙烟囱所占面积。
满堂脚手架高度,单层以设计室外地面至天棚底为准,楼层以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斜天棚或斜屋面板以平均高度计算)为准。
2、满堂脚手架的基本层操作高度按5.2m计算(即基本层高3.6m),每超过1.2m计算一个增加层,每层室内天棚高度超过5.2m,在0.6m以上时,按增加一层计算;在0.6m以内时,则舍去不计。
例如:建筑物室内天棚高9.2m,其增加层为:
(9.2-5.2)+1.2=3(增加层)余0.4m,则按3个增加层计算,余0.4m舍去不计。 四、外墙电动吊篮,按外墙装饰面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第十章 垂直运输工程
说明
一、凡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所需搭设的垂直运输,均按本章定额执行。 二、建筑物垂直运输以建筑物的檐高及层数两个指标划分定额子目,如檐高达到上一级而层数未达到时,以檐高为准;如层数达到上一级而檐高未达到时,以层数为准。 三、建筑物檐高指建筑物自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标高,无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屋面板顶,有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天沟板底。
建筑物层数指室外地面以上自然层(含2.2m设备管道层)。地下室和屋顶有围 护结构的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望台等,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檐高 和层数。
四、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包括6层以上(或檐高20m以上)的垂直运输、超高人工及机械降效、清水泵台班、28层以上通讯等费用。建筑物层数在6层以上或檐高在20m以上时,均应计取此费用。
五、7~8层(檐高20~28m)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子目只包含本层,不包含1~6层(檐高20m以内)。当套用了7~8层(檐高20m~28m)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子目时,余下地面以上的建筑面积还应套用6层以内(檐高20m以内)建筑物垂直运输子目。
9层及以上或檐高28m以上的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子目除包含本层及以上外,还包含7~8层(檐高20m~28m)和1~6层(檐高20m以内)。当套用了9层及以上(檐高28m以上)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子目时,余下地面以上的建筑面积不再套用7~8层(檐高20~28m)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子目和6层以内(檐高20m以内)垂直运输子目。
六、建筑物地下室(含半地下室)、高层范围外的1~6层且檐高20m以内裙房面积(不区分是否垂直分割),应套用6层以内(檐高20m以内)建筑物垂直运输子目。
七、建筑物垂直运输定额中的垂直运输机械,不包括大型机械的场外运输、安装费以及路基铺垫、基础等费用,发生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规则
檐高20m以内建筑物垂直运输,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工程量按建筑面积计算。 二、檐高20m以内建筑物垂直运输
当建筑物层数在6层以下且檐高20m以内时,按6层以下的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工程量,包括地下室和屋顶楼梯间等建筑面积。 三、高层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
1、檐高在20m以上时,以建筑物檐高与20m之差,除以3.3m(余数不计)为超高折算层层数(除本条第5、6款外),乘以按本条第3款计算的折算层面积,计算工程量。
2、当上层建筑面积小于下层建筑面积的50%时,应垂直分割为两部分计算。层数(或檐高)高的范围与层数(或檐高)低的范围分别按本条第1款规则计算。
3、当上层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下层建筑面积的50%时,则按本条第1款规则计算超高折算层层数,以建筑物楼面高度20m及以上实际层数建筑面积的算术平均值为折算层面积,乘以超高折算层层数,计算工程量。 4、当建筑物檐高在20m以下,而层数在6层以上时,以6层以上建筑面积套用7~8层子目,剩余6层以下(不含第6层)的建筑面积套用檐高20m以内子目。
5、当建筑物檐高超过20m,但未达到23.3m,则无论实际层数多少,均以最高一层建筑面积(含屋面楼梯间、机房等)套用7~8层子目,剩余6层以下(不含第6层)的建筑面积套用檐高20m以内子目。
6、当建筑物檐高在28m以上但未超过29.9m,或檐高在28m以下但层数在9层以上时,按3个超高折算层和本条第3款计算的折算层面积相乘计算工程量,套用9~12层子目,余下建筑面积不计。
第十一章 成品保护工程
说明
1、成品保护指对已做好的项目表面上覆盖保护层。 2、实际施工采用材料与定额不同时,不得换算。
3、玻璃镜面、镭射玻璃的成品保护按大理石、花岗岩、木质墙面子目套用。 4、实际施工中为未覆盖保护层的,不应计算成品保护。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成品保护按被保护的面积计算。
2、台阶、楼梯成品保护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