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犯罪预防的战略性措施,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
(一)原则
1.谁主管谁负责
2.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条:按不同工作性质划分的,隶属不同系统的各行业、部门、单位; 块:按地域划分的行政管辖区,如市、县。 应消除条块分割、脱节现象。
(二)基本内容
六方面: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 1.打击犯罪活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
打击不力 ① “依法从重从快“未贯彻落实:“快不起来”、“重不起来”; ② “严打”工作不深不细:“大轰隆”;
③ 缺乏调查、准备,斗争没有重点:既打得不准,又打得不狠。
2.落实防范措施
(1)加强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2)发动组织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3)加强安保和技防措施。 3.加强道德、法制教育
4.加强社会管理,堵塞各种漏洞
(1)外来人口、流动人口管理
外来人口、流动人口犯罪率大大高于本地常住人口。 (2)旧货业管理 (3)文化市场管理 消除精神污染。
(4)银行金融部门管理 减少被盗案件发生。
5.搞好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如联防队的巡逻制度、居委会的公寓式管理制度、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6.做好违法犯罪人员的改造工作
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 “三个延伸” *向前延伸——罪犯改造工作要体现在公检法办案、起诉和审判的有关工作中; *向外延伸——运用家属、亲友、原工作单位、街道居委会等力量参与罪犯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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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后延伸——将罪犯的改造情况在其刑满释放时介绍到所在街道、工作单位及派出所等单位,进行接茬帮教。
◆本章思考题
我国犯罪预防措施如何体现区别对待,“因人而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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