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陈淋子镇后冲村 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工程
申
报
材
料
(标准文本)
固始县陈淋子镇后冲村村民委员会 2012年3月16日
目录
1.关于陈淋子镇后冲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初审情况的报告(人民政府文件)
2.陈淋子镇初审人员对后冲村的初审报告 3.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4.工程预算表 5.项目工程简略示意图
6.固始县陈淋子镇后冲村村民委员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 审核表 7.村民代表入户征求意见表
8.固始县陈淋子镇后冲村村民代表会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决议 9.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情况统计表 10.村一事一议筹资减免情况登记表 11.村一事一议筹劳减免情况登记表
12.村支部提议、两会商议、党员审议、村民代表决议会议记录及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公示
13.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公示照片及项目施工前照片
(上述材料除村民代表入户征求意见表一份由镇留存外,其他全
部一式四份,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打印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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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淋子镇初审组关于对后冲村2012年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初审情况的报告
陈淋子镇人民政府:
根据豫政【2010】36号和固政文【2010】147号文件精神,按照镇党委、政府领导安排,我们组成初审组,对后冲村2012年度申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进行了初审,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群众,查阅相关资料,情况基本澄清,报告如下:
后冲村2012年度拟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毛岭村民组、大山村民组,建设项目:毛岭村民组、大山村民组,村组道路修建,选项符合政策规定,筹资筹劳未超限额标准,村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决议等程序合法有效,申报材料齐全,项目真实可行。故初审组成员一致认为:该村2012年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毛岭村民组、大山村民组村组道路修建,项目通过初审,建议申请县农监部门复审。
特此报告。
初审人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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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陈淋子镇后冲村2012年度“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修建村内道路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为了规范一事一议财政筹劳,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筹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根据豫政【2010】36号和固政文【201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负责人
项目建设地点:后冲村毛岭村民组、大山村民组境内; 项目建设负责人:张占忠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效益,受益群众140多户500人。 四、项目规划设计、技术质量标准
修建村内水泥道路1000米,宽3米,20cm厚水泥路面。 五、工程预算及资金筹措
该项目预算30万元,其中“一事一议”筹资47600元,筹劳7130工作日,工日折资142600元,社会捐(投)资0元,申请财政补助94000元。 六、筹资筹劳方案
本项目所需资金于审批后7日完成。
筹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所议事项受益人口;筹劳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中男性18至60周岁,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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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至55周岁的劳动力。对政策规定的退出现役的伤残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孕妇或者分娩未满一周岁的妇女以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村民的筹资筹劳任务进行减免。
筹资筹劳:筹资人口2395人,减免15人,人均20元,实际筹资47600元;筹劳人口1438人,减免12人,劳均5工日,实际筹劳7130个工日。 七、项目招投(议)标
该项目由镇人民政府指派镇纪委、财政、农业中心等相关技术人员参加,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投(议)标。凡持有 级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均可参加竞标,严禁“三无”企业和个人承揽工程。最后由中标单位负责施工。(招、投、议标必须召开相应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八、开工时间及工期
该项目工程待县农监部门批复后,从2012年8月1日开始实施,施工时间120天。 九、项目实施及组织管理
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成立后冲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内道路修建项目工程指挥部,由后冲村支部、村委会负责项目实施。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的监督管理,在施工期间,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项目工程的质量标准、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群众公推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民主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监督,保证该项目工程按质按量如期竣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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