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开发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积极开发校内外资源,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与文化、体育、科协、团市委等部门以及各高校联系协调,开放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场所,丰富学生文化生活。 5.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专项督导和随机督查相结合的全方位、经常化的督导检查机制。进一步落实包保责任,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落实到每一名干部的身上。深入开展排查活动,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会同工商、综合执法、消防等部门,重点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整治。
鞍山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情(2)
2018-12-19 22:58
鞍山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情(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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