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 诚信意识的提高是自律还是教育(2)

2018-12-19 23:08

反方二辩:……(无语)(假如他律消失了,那么我们的从小自律靠什么方式来构建呢?)

正方三辩:既然对方辩友无法回答我。那就让我们开动脑筋想一下,警察消失了,小偷会存在吗?当然会存在呀。小偷并不会因为警察的消失而消失,而警察却极有可能因为小偷的消失而消失,由此可见,没有了自律,他律也就没有了对象,也就推动了推动原有意义的动力了。请对方辩友,回答我第三个问题,当你在路上捡到钱包时,你会交给我们警察叔叔吗?

反方二辩:我记得我们的老师从小就教导我们拾到一分钱一定要还。

正方三辩:看来对方辩友是个极其诚信的人啊,能够拾金不愚不可及,必然是个高度自律的人,正是你的自律决定了你的诚信。再请问对方辩友,“江山易改”下一句是什么呢? 反方二辩:本性难移呀。

正方三辩:哦,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人的本性是由人自身自律决定的,无论他律如何影响,做出决定的还在于我们自身,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不正是最好证明吗?……(哨声响)

反方三辩:我现在先告诉对方辩友,我的诚信是因为老师教育了我,我本出身时是不会那么诚信的。那好,请问对方辩友你曾经买过盗版吗? 正方二辩:我可以直接告诉你,我没有。 反方三辩:对方真的是一位非常有诚信的人。 正方二辩:谢谢。

反方三辩:但是我想在场的各位不可能没有一个人没买过盗版的。那你能说在场各位对诚信没有认知吗?

正方二辩:所以说他律是一定条件,可是为什么有一些人去买,还有一些人不去买呢?就是因为最终取决的还是自律,看自己要不要去买嘛!(掌声) 反方三辩:但是为什么有一些人还会去买呢?就是说明在当前的社会情况下,法律机制不够健全,是不是这个原因呢?

正方二辩:正是因为法律机制还不够健全,所以我们更应该依靠自律去完成呀。 反方三辩:可是如果我们的法律机制健全的话,是不是就会杜绝这种现象呢?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请你注意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主要靠他律还是自律。

反方三辩:是啊,我方也没有提到不注重自律的作用呀。

正方二辩:那我再请问对方一个问题,你应该知道最近胡锦涛书记提到的“八荣八耻”吧?

反方三辩:当然听过。

正方二辩: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会提到“八荣八耻”呢?

反方三辩:是因为提出八荣八耻的人是一个自律的人,但不是每个人都自律的,他就是想通过这种他律手段使每个人都自律呀。

正方二辩:感谢对方辩友告诉我们是通过他律来使自己自律……(哨声响) 正方四辩:谢谢主席,大家好!在我们讨论诚信这个话题之前,首先要感谢对方辩友帮助我方证明实现诚信他律手段很重要,但是重要不等于主要,请对方辩友回到话证主要而非重要的辩题上来。其次,对方辩友,一直模糊和缩小自律的定义,在我方的一辩陈词中,已经对自律和他律作出定义和区别。但是正如对方辩友刚刚提到的法律,其实法律不也正包括了自律和他律吗?当法律内化于我们心中时,并自觉自愿地执行时,就成为了自律。我是一个讲诚信的人,按照对方的逻辑,我却变成了一个他律的人。

再次,对方辩友并没有看到自律和他律的本质和主次关系,只是一味地用他之长与自律之短进行比较。在这点上,对方辩友显得过于偏激了吧!

前面,我方已从诚信的特性上进行分析,证明诚信主要依靠自律,下面,我将从其它方面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

第一, 从自律与他律师事务所手段关系来看,自律决定了他律手段能否实施及实施程度。众所周知,任何一种的他律手段其实实施者皆非受律者本人,因此,实施者能否自律就是将到关重要。一个社会学家说过,一个国家最应当自律的就是他律者,只有做工到他律者的良好自律,才能正确行使他律。

第二, 从自律与他律的作用方式来看,应当以自律为主,众所周知,他律手段为辅助性,惩罚性和补救性的,它的目的在于保证公众不为恶,但对于引人向善,往往显得无能为力。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自律既是他律的基础,也是其终极目标,必然在实现诚信的过程中起到主要作用。谢谢大家!(掌声)

反方二辩:谢谢主席!刚才对方一辩说自律则指的是一个人对社会、道德的规范,这我就不懂了,一个人怎么可对社会、道德的规范进行一种规范呢?我们应该知道诚信是全体公民的一种平台,一种标准。从自律与他律的关系来看,两者作为实现诚信的手段,相互影响相互促进。而作为社会人,个体自律的实现离不开他律的保障。一千个人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人心中的诚信标准同样需要他律来沟通和协调。他律的缺失使脆弱的自律机制难以抵御社会示范行为的冲击,社会的诚信体系必然将遭到严重的破坏。

从“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古训到朱荣基总理为国家会计学院的题词“不做假帐”。足见个人,企业和社会对诚信的热切呼唤。而诚信的实现不仅需要我们每一个人树立诚信的自律观念,更为重要的是我们的社会需要建立一套健全而行之有效的他律机制和体系。这样,自律作为实现诚信的必要手段,也将在他律不断健全的今天发挥更大的作用!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诚信主要靠他律。谢谢!(掌声)

正方一辩:我们说自律是一种靠内在的力量约束自己的行为,而他律是一种靠外在力量约束自己的行为,那我想请问对方辩友,那一部分人因为违纪而受到处分后一句句痛心的“唉,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难道不足以说明“诚信主要是靠自律”吗?

反方四辩:对方辩友,我们说正是由于那些人自律的能力不足以与抵制他心中的恶念,所以只能通过法律来约束这种现象呀。我想请问对方辩友,自律和他律的问题是相铺相承,还是各施其职呢?

正方二辩:我想说的是自律和他律的关系当然是相铺相承的,达到内心和行为相协调。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当今世界说“打假打假”可是为什么越打越假呢? 反方二辩:正是因为缺少一种有效的他律机制。

正方三辩:自律则指的是一个人对社会、道德的规范,对各种法规自学的认识,是没有处在监督下的一种自觉的行为,而“他律”指的是道德法律等对个体的约束。社会正是在这种两种方式的结合下有效地实现诚信的,但是究竟何者起主要作用呢?

反方二辩:如果对个人来说,当然自律是起主要作用啦,但现在是对于很多人来说,对社会来说,那请问对方辩友,对社会机制来说是主要靠自律还是他律呢?

正方四辩:那我想问对方辩友,你们到超市时,是因为看到保安而不想偷东西还是因为你根本就不想偷东西呢?

反方四辩:对方辩友,请你正面回答我方刚才提出的问题。

正方二辩:我们说自律是内因,他律是外因,至于内因和外因,想必对方辩友也是很清楚了。一开始对方辩友说诚信是他律和自律共同作用的结果,可是后来对方辩友又说诚信是依靠他律,这是不是互相矛盾了呢?

反方一辩:我们完全没有矛盾,对于个人而言,我们说自律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放在一个社会,一个诚信来说,主要靠他律。那请问对方辩友,你们今天谈来谈去,究竟一个主要和次要的标准在哪里呢?

正方四辩:我们说到主要靠内心的力量来维持,他律只有在自律不足时才会起作用。其最终目的也是加上人的自律。

反方一辩:那对方辩友不就是说他律很重要了吗?

正方一辩:请问对方辩友,你听说过“做人要厚道”这句话吗?他之所以广泛淬你知道它存在的意义吗?

反方二辩:对方辩友我不明白你说的这个问题跟我们的辩题有关吗?

正方三辩:当然有关啦。这句话深入人心的话之所以广泛淬不正是因为它发出了当今社会人人发自内心的对诚信的呼吁与追求吗?当我们个人做到诚信,人人也做到诚信,进而整个社会达到一种广泛的诚信,我们的世界就会更加的美好啊。 反方三辩:那我请问对方辩友,你逃课过吗?

正方二辩:当然没有。我在前面说过我是一个非常自律的人。

反方二辩:可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上课逃课呢?不就是因为自律存在着缺陷吗?

正方三辩:万丈高楼平地起,基础不好,如果一个人一味凭自己意志办事,即使他再好也不能改变他的行事啊!

正方二辩:我们自律,并不是让一大堆规章制度来层层地束缚自己,而是用自律行动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来为我们学习生活争取更大的自由。

正方四辩: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保持了自制力,就保持了自己的优势。 正方三辩:由古至今,找不出一位名人志士创造出辉煌只靠父母,友人,社会强制监督完成的。可见自律的重要性。

正方二辩:文天祥被俘,难道没有威逼利诱吗?没有,因为他的自律意识支撑着他。

反方四辩:谢谢主席,评委,对方辩友,来宾,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所讨论的是“诚信主要靠自律还是他律”这个问题,经过几轮激烈而精彩的辩论,我方更加坚定“诚信主要靠他律”的立场。

我们自始至终都承认自律的重要性,但是我方认为他律是占主要地位的。(请对方辩友不要混淆视听),以下几个方面陈述我方观点。

首先,诚信的标准存在着不确定性。要知道个人的自律是没有整齐划一的,也就是说各不相同,那该如何加以统一呢?众所周知,无规矩不成方圆,诚信也如此,你没有一把度量的标尺,何以判定这个人是否诚信呢?就如今天我借给我同学一块钱,他不还呢?我会认为他不够诚信,仅仅是我个人的判定标准对方辩友是如何界定的呢?我无从知道,而且我相信在场的各位判定标准也不可能各是统一的吧。这时我们会遵循,跟外界的道德准则,法律等一系列对方所谓的外力他律。也应因他律作为一个准绳时时给予衡量。对方辩友,当你所谓的自律的动力,标准保障都来源于被你们认为不是主要的他律时,你们还能信誓旦旦地说,诚信主要靠自律吗?

其次,我方认为诚信是要放到社会上来看的,如果硬要把它放到个人来讲,你认为鲁滨逊在孤岛有什么诚信可言吗?只有放在社会上,诚信才会有意义。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今天我们更加急需在全社会进地他律,来完善各种诚信规则,构建完善诚信体系,对于诚信这和种规则,应该写进均衡生产书,以道德的形式才华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以行政或执法的手段对非诚信进行惩罚。再说了,诚信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是靠后天的教育不断形成的。因此,我方认为,诚信靠自律是脆弱的,只有靠他律才能使诚信坚强。就如一片林子中都长满虫害。你若其发展下去,来年你还能看到一片葱郁的树林吗?这时我们就要发挥他律的作用。运用各种方法来治理病害,只有外在的他律界入,这片树林才能得以健康的发展。 当然了,在我们诚信大量缺失的今天的确令我们担忧,但也不必过于悲观,因为我们可以先用社会的基本首先规范来引导你,规范你的行为,如果还是无法纠正你的行为,不要紧,我们还有法律这个终极他律来强求你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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