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气候评价使用的一些天气和气候标准
1.气温
季、月、旬或某一时段气温与多年(30年)平均值比较,距平〉2.0℃为特高,0.6-2.0℃为偏高,-0.5-0.5℃为正常,-2.0--0.6℃为偏低,〈-2.0℃为特低。
2.降水
(1)季、月、旬或某一时段的降水量与多年(30年)平均值比较,距平百分率<-60%为特少,-60--20%为偏少,-20-20%为正常,>20-60%为偏多,>60%为特多。
(2)春季透雨:河西地区4、5月间一日降水量≥5.0mm,或2天降水量≥10.0mm,河东地区4、5 月间(陇南地区包括3月份)一日降水量≥10.0mm,或2天降水量≥15.0mm。
(3)大雨:河西地区日降水量(20-20时)≥15.0mm;河东地区日降水量≥25.0mm。 (4)暴雨:河西地区日降水量≥30.0mm(≥70.0mm为大暴雨);河东地区日降水量≥50.0mm(≥100 .0mm为大暴雨)。
(5)连阴雨:连续阴雨≥5天,降水总量≥15.0mm(允许其中一天微量或无降水量,但不包括过程起止日期),日平均总云量≥8成,同时满足以上条件者,为一次连阴雨过程。
3.霜冻
日最低气温降至≤0℃,农作物叶受冻为轻霜冻,叶、花或茎受冻为重霜冻。 4.干旱
(1)春旱:4、5月内连续2个旬降水量偏少5成或以上,旱段(两场好雨的间隔日期)≥15天。
(2)春末初夏旱:5、6月内连续2个旬降水量偏少5成或以上,旱段〉35天(定西、甘南地、州 自5月下旬至7月上旬)。
(3)伏旱:7月中旬至8月中旬(7月11日至8月20日)有一个旬降水量偏少5成或以上,旱段≥15 天。
5.干热风
6月11日至7月20日期间任意三天内达到:每天的平均气温正距平≥1.0℃或三天正距平和≥ 9.0℃;14时为偏东风或静风;三天的最高气温平均值≥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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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寒潮
日平均气温(2、8、14、20时4次气温观测平均)24小时下降≥10.0℃或48小时≥12.0℃,且最低气温≤5.0℃。
7.强降温
日平均气温24小时下降8.0-10.0℃,或48小时下降10.0-12.0℃,且最低气温≤5.0℃。
8.春寒
3、4、5月内连续有两个月的月平均气温距平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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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地面气象观测场值班室建设规范
一、总体要求
地面气象观测场和值班室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省(区、市)气象局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的要求建设地面气象观测场和布设安装仪器,同时能满足综合气象观测发展的需要,本着适度超前,整体规划,互不影响,布局合理的原则实施相关建设。
本规范是对《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的细化,地面气象观测场地建设和仪器布设安装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要求,未作要求部分以《地面气象观测规范》为准。
新建或改造气象观测场、值班室,应按本规范执行。已建气象观测场,应按本规范调整。
观测站址一般需建设围墙或围栏,当围墙与观测场围栏的距离不符合《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所规定的障碍物距离标准时,应将围墙改为通透式的围栏以改善气象探测环境。
站内建设应环保,尽量减少硬化的水泥地。
各类仪器的支架(支柱,包括地温表支撑架)、踏板应牢固、美观,用油漆涂刷为白色(除自动气象站配套风杆、观测仪器及出厂配套设备外),不得使用对要素测量有影响的材质(如反光的不锈钢等)。观测场内地沟、小路、底座、踏板等应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状态的破坏。不得自行设置对要素测量有影响的各种装置。
各种电缆线应使用线管与地沟相连,线管要垂直、水平,与传感器相连处,尽可能少的使电缆线暴露在外。为防雨水流入管内,顶部应接向下的弯管。
在气象台站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标牌,告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标准。 要设置地面气象观测环境评估的公示牌,按照中国气象局统一要求公示观测环境状况证书的内容。
测站警示标志标牌和公示牌由各省按照有关要求统一制作。
有条件的台站观测值班室可以与现代气象业务综合室合并,单独设立时,要求总体美观、布局合理、便于操作维修。值班室应有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
承担酸雨观测任务的台站必须建立专用酸雨观测工作室,有关建设内容符合《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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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观测业务规范》的要求。
观测场和值班室的防雷应符合“QX 30-2004 《自动气象站场室防雷技术规范》”的要求。
在观测场附近适当位置安装实景监控系统,值班室内设监视平台,对观测场进行实时监视;也可以在观测场内安装红外报警器。
台站要建立健全地面气象观测工作职责、质量标准、操作规范、业务流程(包括探测仪器、网络、供电等故障的应急处理流程)、考核上岗制度,并装订成册。
要建立地面气象观测场室规范化建设的各种建设、技术文档。 二、地面气象观测场建设 (一)场地与布局 1.场地
地面气象观测场应为东西、南北向,大小应为25m×25m,有辐射观测的应为35m(南北向)×25m(东西向)。受条件限制的高山站、海岛站、无人站,观测场大小以满足仪器设备的安装为原则。
不得垫高观测场。
观测场地应平整,场内应整洁。场内应尽可能保持自然下垫面,草高不得超过20cm,避免养护草层对观测场内温、湿度环境造成影响。
除必建的小路外,观测场外四周2m范围内应与观测场内下垫面一致,不得用水泥或沥清等进行硬化。
降水较多的地区,四周可修建排水沟,以尽可能减少强降水时造成观测场内积水。排水沟的宽度约为30cm-50cm,深度约为20cm-30cm,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台站应尽可能在观测场处设置独立避雷针,使观测场仪器设备在直击雷防护区内,具体安装应符合GB 50057-19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和《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的要求。
应按《地面气象观测规范》要求在观测场附近平坦、开阔的地方设置积雪专用观测地段。
观测场内不宜安装装饰灯。 2.总体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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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5m×25m大小观测场为例,场内仪器设施参照附图1。
台站没有的观测项目,可将其布设位置预留,以便今后业务发展需要,但不得随意增加仪器设备。
辐射观测仪器设置在观测场南扩10m(南北向)×25m(东西向)地段内,位于观测场南北中心轴线上,距地温场南边缘垂距约8m处,避开支架和仪器阴影对地温观测的直接影响。
能见度仪、闪电定位仪可安置在观测场内,需符合《地面气象观测规范》“观测场内仪器设施的布置”的要求。
GPS/MET仪器基座不得安装在观测场。 3.围栏
观测场四周应设置约1.2m高的稀疏围栏,围栏应坚固、美观、耐用,白色,不得使用对要素测量有影响的材质(如反光的不锈钢等)。栅条宽度应小于8cm,栅条的间距应大于10cm。围栏四周高度应一致,且水平。
一般只在围栏立柱处建设基座,基座要保证围栏安装的牢固。为了对观测场地的标识,可在观测场四周建设完整的基座,其宽度、高度均以15cm-20cm为宜。
4.地沟与小路
观测场内小路宽30cm-50cm,小路下面根据电缆铺设需要挖掘地沟。盖板以可活动的水泥预制板或石材铺设,以结实、美观、耐用为宜。
地沟深30cm-50cm(根据降水情况而定)、宽30cm,在地沟1/2深度处横向架设钢筋,每隔1.5m-2.0m架设一根,地沟拐角和交叉处适当增加架设密度;地沟靠仪器安装位置一侧沟壁上应留有直径5cm-10cm的洞口;地沟底部和沟壁用砖砌实,以防地下水渗入,沟沿与观测场地面平齐或不高出3cm,防止雨水从观测场流入,地沟要留有排水涵洞,以防雨后积水。地沟盖板可高出观测场地面约5cm。
应在横向钢筋上铺设镀锌线槽,用于铺设仪器信号线和电源线。信号线和电源线尽量不在同一线槽内,各种接头或引出线端应使用专用接头和堵头,以保证线槽完全密封。受条件限制的,可以使用PVC管代替线槽。
地沟应做到防水、防鼠,便于铺设和维护。 5.测站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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