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夏最新电大城市管理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及答案(2)

2018-12-19 23:21

管工作坚持的根本原则。 二、加强城市管理,必须走科学发展之路 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复杂、长期的人文工程,它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 加速器和助力剂,它必须坚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在当前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不 断丰富、精神文明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的基础条件下,坚持城市管理科学发展就是坚持 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之路,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2004 年 3 月 5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处罚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解决多头执法和乱罚款问题。2002 年,国务院就 如何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出台了国发 2002<17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 定》 ,它为城市管理明确了科学的发展观。它的范围主要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 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和设施;城市规划管理方面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 权;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 分行政处罚权;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公安交通管理方面 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随后 2003 年 2 月日,中央编办、国务院 法制办联合下发了中编办发 2003< 4 >号文件《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试点有关问题的 通知》 。目前全国已有许多县、市、区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这是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坚 持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步伐。城市管理要跟进,洪湖经济要发展,必须走综合执法之路,这样才能杜绝多头 执法、重复收费,才能彻底改善洪湖经济环境 三、加强城市管理,必须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就是要做到统筹兼顾。经济社会是物质基础,是上层建筑,城市管理是建立 在经济社会的基础上,城市管理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社会影响着城市管理的进程,两者如何做到 有机结合,予认为必须在城市管理工作上一是不能贪大求远,要密切结合洪湖市经济的实际情况,根据城 市总体规划、建城区格局、行政区划分、基础设施建设、人民生活需要来综合平衡,不能凭一时长官意识, 脱离当前实际,乱审批、乱规划、滥圈地,造成城市配套不合理,城市建设无规模;二是要尽快完善城市 基础设施,提高城市功能的利用率,对破损路实行完全修复,整修断头路,完善主路、主干道的路坎、路 坡、路肩建设,对示范街实行分段的彩板铺装,对园林花草树木实行整枝修剪,以共同达到整齐划一,对 主干道花带进行拆除,对人行道实行重新均匀划分,解决人行道东高西低,南宽北窄的问题。 城市管理是一门科学,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态度,科学的理论来指导我们实际的工作,从理论中来到实 践中去,才能不断掌握城管工作的精髓和实质,才能实现城管工作质的飞跃。

城市管理学作业 3

结合所学城市管理学某一方面的理论,写一篇课程学习总结,题目如下: 1.突发事件管理理论学习体会 2.城市区域协调发展理论学习体会

3.城乡一体化理论学习体会 4.城市社区自治理论学习体会 5.城市环境管理理论学习体会 6.城市成长理论学习体会

7.城市发展战略管理理论学习体会 8.循环经济理论学习体会

考核形式及要求:撰写一篇字数不低于 1500 字的课程学习总结。 (参考:P109 城市规划管理与建设;P182 城市经济管理;P215 城市人口管理;P238 城市社区管理; P291 城中村管理) 5

参考论文:

关于社区流动人口管理调研报告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经济的发展,在社会管理方面呈现出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社 会流动人口的管理、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社会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引起了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 关注。*市司法局组织课题调研组,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先后在*县召开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座谈会, 并查阅大量资料,对*市社会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状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结果 报告如下: 一、当前社会流动人口的基本规律和特点 关于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的概念,有着自身的内涵和外延,不能排列和等同,更不 能混淆。流动人口的内涵可以包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会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在外延上大于刑释解教人员 和闲散青少年。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看,虽然都属于社会管理的范畴,但有其自身的规律性。 社会流动人口是指社会成员在社会结构中所处位置的变动,亦称社会流动。它通常是指社会成员从一 个阶层向另一个阶层的流动,有时只限于从一个职业群体向另一个职业群体的流动。这是一个深层次的社 会管理学问题又是一个深刻的社会实践问题,具有社会历史性、综合性和动态性特征,折射在人们的政治 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领域。社会主义转型期的社会流动人口状况,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的要素逐步渗透,尤其是生产力中人的活跃因素,其作用大于经济和技术引起的流动,同是社会主义 的本质要求,这个体系比资本主义社会更加开放,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出现了社会各种利益阶层或利益集 团,这些利益阶层或利益集团和政治、经济、文化均开始显示独立性,而且影响力日渐加大,引发了新的 社会流动。 (一)经济发展型。*市和全国一样,自“三线建设”以来,以××为代表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建设 和发展,一大批优秀人才和先进的科学技术进入*市,加快了工业化进程。同时存在的集体经济、个体经 济、私营经济、中外合资经济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推动了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居民的物质文化 生活水平日益增长,为社会流动人口提供了物质基础;在建设的进程中,加快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路 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省级公路四通八达,为人流、物流提供了交通便利,促进了地方区域经济的发展, 成为周边省、市人们向往发展的“宝地”,市中心城区人口从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 50,000 余人,增加到 现在 300,000 多人。 (二)政策引导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我们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上来,改革开 放的政治经济政策从沿海、东南向内陆延伸,人民的政治权利上升,把主要精力集中投向地

位变动和经济 生活的富裕上来。在城市进行新的经济体制改革,大量的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涌动,推动企业 所有制结构调整,产权制度的改革,企业资产重组,客观上引导一部分才华精英的社会成员流向了*市, 也刺激了当地的有用人才向东南沿海流动,就是人们常说的“孔雀东南飞”。在农村推行各种各样的承包 制,政府部门的部分权利下放,逐步放宽了农村与城市人口流动的限制,在传统体制下的绝大多数农民深 刻地理解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科学道理,遵循“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自然规律。于是,农 村社会流动人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展开,直到如今仍然保持着“开弓没有回头箭”的势头。实行土 地承包之后的农民有了自主经营的权利和支配劳动时间的权利,在人多地少,石漠化严重的偏僻山区,农 业成本上升、农业效益下降的压力下,面对城市较多的社会福利,纷纷离开家乡,涌入城市寻找生存的空 间。 (三)资源分配型。社会流动意味着个人社会位置的改变,其目的是改变自己所处位置上的社会资源 的质和量的分布状况,大多数人争取自己所期望或应得到的经济利益、政治权利、职业声望等社会资源, 对整个社会资源进行再分配。*市自然资源极为丰富,素有“江南煤都”之称,通过对煤炭资源开发,钢 铁、建材、电力、铝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 服务业长足发展,基本形成有矿必有城,有厂必有镇,外地人口的流入,本地人口的自发流动,社会经济 关系、人口、生活方式等由农村向都市型转化,必然形成人口集中和生活方式的传播,使得城市人口相对 于整个地区人口的比例上升,同时人们的价值观念、行为模式、道德规范、闲暇娱乐发生了变化,生产方 式不断更新,对社会资源重新再分配。如盘县境内的盘江矿区、城关镇和红果镇片区人口比例占盘县总人 口 116 万的 60%左右。城乡人口互动表明了投资的增长,推动了整个社会消费的增长,促进了经济的良性 循环。 二、社会流动因素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6 社会流动人口的闸门是依次被突破的,有着自身的运行规律。社会流动人口的浪潮第一波是从农村开 始,亿万农民工主动适应社会化分工,打破社会阶层之间的壁垒,使社会各个成员阶层的人员处于不断的 更新变换、互动之中,增加改变社会地位的机会,向东西南沿海转移,形成前所未有农民工浪潮;社会流 动人口的第二波是从没有职业社会闲散人员出于谋生的需要,在商品大潮的冲击下,纷纷加入个体、私营 经济活动,借政策的倾斜和市场的短缺迅速致富;社会流动人口的第三波是从公有制内部流动的,一些人 不愿意吃“大锅饭”,不甘于平庸生活,又有一定能力和胆量的“公家人”跃入商品经济的海洋,通过经 济致富改变社会地位。流动者成功的示范效应逐步扩散,更多的人受到启示,开始对人生重新定位,希望 通过变换新的职业或寻找第二职业带来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的变化。这一切都是在农村和城市经济体制改 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宏观背景下发生,改革使社会流动人口的条件逐步形成,以往禁锢社会流动的政策与 制度调整了,如户籍制度、商品粮制度、劳动用工制度、人事制度、农民进城居住制度、个体和私营企业 政策等,都做出了有利于社会流动的调整。但是,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增多,给社 会秩序带来了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行为失范。社会主义社会转型期行为失范,是指人们不认同规范,不遵守规则、破坏规范的行为。 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是要求人们遵守社会规范,就是一个规范只有当人们认为公正而甘受约束时才有真正 效力。在社会转型期,老的标准被打破了,新的标准正在建立过程中,这段时间各种价值观念产生冲突, 特别是处在青春期的社会闲散青少年对是非标准模糊不清,很难区分什么是公正的,什么是

不公正的,什 么是合情合理的。由此,在社会闲散青少年中的欲望失去了约束,社会生活的剧烈变化也自然而然地使欲 望迅速增长。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社会规范教育就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据统计:*市 2003 年小学在 校生为 395,228 人,2004 年小学在校生为 411,152 人,2005 年小学在校生为 414,051 人;2003 年初中在 校学生为 162,566 人,2004 年初中在校学生为 172,780 人,2005 年初中在校学生为 169,521 人;2003 年 高中在校学生为 33,452 人,2004 年高中在校学生为 35,812 人,2005 年高中在校学生为 40,482 人,可以 看出历年高中生逐步增加, 同时叠加 2003 年职业高中在校生 319 人, 2004 年职业高中在校生 198 人, 2005 年职业高中在校生 410 人,不能进入高中和职高系列的学生的比例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同时反映了家庭与 社会管理、社会就业、社会福利的互动。尤其是离开学校的年青人,既无法改变自己的身份,也无法改变 家庭经济的来源,又没有才华参与社会竞争,更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渴望得到社会报酬,理性思维不受 控制,导致心理失去理智,从而行为失范铤而走险。 二是行为越轨。马克思把社会基本形态概括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 社会。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在迈向共产主义人类最高理想社会的进程中, 难免有超越社会规 (更 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范的行为,在社会发展阶段的过程中,价值观念冲突反映出来的越轨行 为,主要表现在犯罪与违法之间,一方面,是指被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的禁止性行为;另一方面,是指人们 的道德规范已经不让习惯容忍的社会行为,必须受到刑法和行政处罚。在法理学和行政法学上统称为刑事 追究和劳动教养处罚。受到刑事惩罚和行政强制处罚的刑满释放和解教人员回归社会,不经意地就会被人 们视为“不受欢迎”的人, 因为越轨的负功能行为可能减少社会效益和扰乱社会秩序。 据不完全统计: 2003 年至 2005 年全市刑释解教人员 3761 人,其中:2003 年刑满释放 808 人,解除劳动教养 295 人;2004 年 刑满释放 718 人,解除劳动教养 516 人;2005 年刑满释放 893 人,解除劳动教养 531 人。重新犯罪 33 人。 社会对这部分人的第一反映是:他们存在可能毁掉他人规范、他们可能毁掉人们预期的制度安排、他们可 能会伤害他人和社会利益。尤其在法治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这部分人在择业上既无资金又无技术,不 但受到市场的排斥,而且本身原来把家庭酿成支裂破碎,没有经济的支撑力进入市场进行经济活动,有的 只能打工度日,有的对城市低保费用不予满足,有的对艰苦生活很茫然,重操旧业走上犯罪道路。这部分 人统称为有“劣迹”的人, 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置帮教方面, 人们不同程度地存在歧视性、 排他性因素。 然而,有个别人员不能正确判断社会公正标准,甚至心存对社会进行报复,作案手段翻新,危害社会的程 度更为凶险,也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 三是利益冲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尤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和发展 社会主义是首选的历史命题,以公有制为基础多种经济成份为补充的所有制结构已经发生深刻变化,在社 会主义制度下要解决和必须解决的是各种经济利益冲突。可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高收入阶层不愿对低 收入阶层负责,既得利益集团不愿为共同富裕作贡献,社会强势群体通过不正当竞争占有弱势群体的物质 成果,在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产生了利益冲突。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的经济增长,让 人民得到实惠。社会流动人口的目标是获得平等机会,经济上参与并获得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个人所得从中 7 受益,然而,这对大多数流动人口在现行法律和政策保障下可以实现。但是,对刑释解教人员以公民身份 参加“市场运作”比普通公民要困难得

多,当既无资本又无技术无力参与经济活动时,心理失衡,往往酝 酿有悖于社会有序发展的矛盾和纠纷,制造不利于社会安定的事件;极少数人员心存逆反心理,一旦有机 可乘,在我们内部寻找保护伞以达到违法占有别人物质成果的目的;有的个别极端分子把黑手伸向市场经 济中产生的“爆发富”和“新贵”,对需要安全的公民来说,这种个案虽然不多,但它的影响对社会危害 极大。 三、坚持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 政法机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关键在于宏扬社会主义法 治理念。一方面,通过法律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通过法治实践,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正确诠释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妥善处理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社会治安管控能力,依法管理社会流 动人口,教育感化挽救刑释解教人员,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教育,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统筹城 乡治安稳定,统筹区域安全,统筹内外防范,实现社会主义社会转型期社会稳定的新跨越。 一要坚持发展。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不仅是经济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解决当 前社会稳定中诸多矛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重要战略的指导 方针,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指导方针。发展是治国理政的第一要务,没有发展,就没有稳定,只有稳定, 才有发展。社会流动人口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积极的因素,对社会稳定也会带来负面影响。社会流动人 口、 刑释解教人员、 社会闲散青少年的出现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 压缩流动人口中违反社会秩序的行为, 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教育闲散青少年遵守社会规范,必须采取专门机关与社会各责任部门相结 合,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城市社区、乡镇社区管理制度,改革现行户籍管理制 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加强宏观就业引导,克服盲目流动,增强微观就 业指导,完善用工制度,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二要改善就业。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以抓经济增长,拉动就业增长;以抓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就业 机会;以抓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改善区域就业平衡;以抓西部大开发,改善整个社会就业需求;以抓发展 非公有经济,吸收社会剩余劳动力;以抓劳动力素质的提高,适应经济发展的就业需求,是解决流动人口、 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就业的根本出路。要求社会各责任部门要坚持劳动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 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方针,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改革创业和就业环境,把现有的就业资源最大限度利用 起来,促进社会就业,同时,建立健全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对失业人员实行完善的社会救济和社会保障。 就业是民生之本,要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的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再就业制度,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为 他们就业和再就业创造好的环境。 三要标本兼治。解决社会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犯罪问题,必须实行综合治理,标本 兼治。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和社会治安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公、检、法、司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干 警素质,增强社会治安管控能力,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进一步深化社区建设,建立社区、家庭、 学校互动制度,推动安置帮教健康发展。深化法治建设,在全社会加大对公民的普法力度,坚持法治教育 与德治教育相结合,打防并举,提高社会防范功能,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总之,要着力处理好经 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处理好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处理好经济增长同资源、环境、人口的关系,处 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归根到底,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社会 全面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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