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运行时要及时停运处理。积油、积粉、积煤要及时清理。
6.磨煤机出口温度、原煤斗和煤粉仓温度应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应关注煤种变化,任何情况下磨煤机入口风温不得超过煤种要求相关规定。严禁超过规定温度运行。
7.发电机冷却用氢气纯度应达到99.8%,含氧量不应大于0.2%。发电机内部氢气纯度不应低于 96%,含氧量不应超过2%。氢气系统中含氧量不应超过 0.5%,发现超标应立即处理。
8.动火区进行动火作业前应先测量可燃气体含量或者粉尘浓度在合格范围内,方可动火。
(五)防止机组非停、障碍控制措施
1.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尤其是电气操作要执行监护、唱票、复诵、确认制度,停送电执行停送电联系单,防止误操作事故。
2.严格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运行人员要按时按巡检路线认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影响主机及主要辅机安全运行的缺陷及时通知责任单位人员到现场处理,并通知责任单位领导及相关领导。值长、机组长、班长、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督促和检查。
3.严格执行设备定期轮换和试验制度,集控、化学、脱硫、除灰要按照部门下发的定期工作一览表严格执行,确保设备可靠备用。
4.机组启停要严格按照运行规程规定的升(降)温升(降)压曲线,严禁启、停过程中升降压(温)速度过快及超温、超压的现象,保证金属部件受热均匀。 5.运行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监盘制度,精心调整和操作,发现各类参数(包括环保排放参数)异常及时分析、解决。运行机组至少主值及以上岗位两人同时监盘,禁止学习人员和经验不足的人员单独监盘运行人员要认真监盘。
6.运行部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重大操作到岗到位制度,启停机等重大操作要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在重大操作前做好相关组织及技术措施,防止操作过程中出现疏漏。
7.严格按照国电集团公司修订的“二十五项反措”投入各类保护,确保机组稳定运行。
8.严格执行公司保护投退的审批制度,主要保护的投退必须经生产副总批准,运行人员严禁擅自投退相关保护。
9.各班接班前详细检查各类保护的投退情况,因故退出相关保护时,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保护退出的原因、时间及相应的安全措施。 10.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检修工作结束,要求检修填写检修交待,查明设备异动,严防误操作。
11.加强专业培训及学习,提高专业素质及事故的判断、处理能力。做好相关事故预想及异常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杜绝人员误操作造成停机事故。 12.加强对入炉煤煤质的监视,根据煤质变化及时调整制粉系统及燃烧调整,防止因煤质变化引起锅炉灭火。
13.根据设备运行方式、设备缺陷、环境因素等做好相关事故预想,根据煤质、飞灰及炉渣及时调整燃烧,加强对火焰电视及就地炉膛燃烧情况的监控,保证锅炉安全及经济运行。
14.部门和班组要经常性的开展反事故演习,提高运行人员处理事故的能力和技术水平;事故处理必须坚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保供热”的四保原则。 15.对发生的责任异常以上的不安全事件,责任班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举一反三,提出防范措施,及时提交不安全事件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