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教学人员岗位津贴科研考核标准 及评分细则(校字〔2005〕69号文件附件2、3合并修订)
(校字〔2009〕51号文件)
一、考核标准
正 高 职 称 副 高 职 称 考核科研任务完成指标,论文或著作为必备,如论著分值备注 未达到考核标准,再加上附2中所列其他评分标准值。 专业课和公共课教师 专业要求: 1、 岗位考核分值12分/年,每年在核心刊物上公开一、成果认定: 1、 学术论文:以四川师范发表论文1篇; 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独2、 三年考核周期内总分达标,发表权威类论文1篇立或第一作者)在正刊上公以上,或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 注:增刊不计入工作量 开发表论文,以第一单位发表的论文,排名在2名以后的作者,只计分值,不计论文数; 2、著作:要求以四川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1、 本岗位考核分值8分/年,每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3、获奖和专利:以四川师课2、 考核周期三年总分达标,在CSSCI、CSCD以上范大学为署名单位的各级教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者省部级以上出版社出政府等级奖、获得的专利。 二、权威类论文 师 版专著1部。 注:增刊不计入工作量 1、被SCI、SSCI、A&HCI、公共课教师 1、 本岗位标准分值为4分/年,每年公开发表学EI、MEDLINE收录论文 2、发表在学校制定的权威术论文一篇; 2、考核周期三年总分达标,在CSSCI、CSCD以上期核心类期刊上的论文。 刊发表论文1篇,或省部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专著1三、核心期刊 部。 注 :增刊不计入工作量 1、国外、境外知名刊物; 2、参照北京大学图书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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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级 职 称 专业和公共课教师 1、 本岗位标准分值为2分/年,每年公开发表学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认术论文一篇或参与著作编写1万字以上; 定。 2、 考核周期三年总分达标,可以不计论文数。
二、评分细则
(一)科研项目 当年到帐经当年 项目类别 费分 通讯 10 10 10 6 6 当年结题分 会议 鉴定 15 15 15 10 10 项目结题验收 优 14 14 14 8 8 5 5 5 良 12 12 12 7 7 4 4 4 3 合格 10 10 10 6 6 3 3 3 2 立项 (每万元) 分 自然人文50 25 25 12 8 3 1 0 2 2 2 2 2 2 2 0 4 4 4 4 4 4 4 0 科学 社科 鉴定 国家级重点(大)项目 国家级一般项目 部级重点(大)项目 部级一般项目 省级 市级 厅级 校级 横向 0 2 4 4 说明: 1、项目参研人员分配比例7:3;7:2:1;6:2:1:1 2、教学改革项目对应同级别科研项目计算分值; 3、鉴定以成果登记号为准; 4、国家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基地)、部(省)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基地)、校内厅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基地)项目分别按省级、厅级、校级课题计。 (二)著 作 出版社类别 国家级出版社(A类) 国家级出版社(B类) 学术古籍整理、理专著 论译著、统编教材 40 30 32 24 教辅、编著、通二人合著按7:3计算; 俗读物、资料汇三人以上合著者按以编 下计算: 署名为第一的合著按20 以上60%计算;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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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出版社 其他出版社 20 10 16 8 10 5 署名为第二的合著按以上30%计算; 署名第三及以后共占10%。 (三)学术论文及专利 成果级别 在《Science》、《Nature》上发表论文 分值 60 备注 1.第一署名单位为四川师范大学;2人合著:7:3; 3人合著:7:2:1; 2.通讯作者权数0.5; 3.非权威核心期刊论文被《人6 2 2 1 40 30 6 4 30 15 2人合作7:3; 3人合作7:2:1; 4人合作6:2:1:1 参与制定标准以字数适当计算 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加2分。 权威A类核心期刊、《SCI》、《SSCI》、《A&HCI》检索24 的论文 权威B类核心期刊、《EI》、《MEDLINE》收录的论文 12 《CSSCI》、《CSCD》,《ISTP》收录的论文和国外、境8 外知名期刊发表论文 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北大版) 一般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国家出版社出版、已出版国际会议论文集 增刊、其它出版社出版的论文集 涉外专利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主持制定产品国家标准 持 主持制定产品行业标准 (四)获奖成果 获奖名称 国家科技进步成果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等级奖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奖 国家教学成果奖 获奖等级 1 120 100 65 2 3 4 60 100 80 80 55 45 45 30 20 15 60 45 35 35 20 12 12 文艺类全国性奖(按《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规定奖项) 55 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部科技进步成果奖 四川省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四川省科技进步奖、其它部委 四川省教学成果奖、文艺类全省性奖(按《管理办法》规定) 成都市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成果奖 55 40 3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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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成果奖 1、优秀奖为三等奖的50%; 2、集体获奖成果按下列权数计算 合作者人数 2人合作 3人合作 4人合作 5人合作 第一名 7 6 6 6 第二名 3 3 2.5 2 第三名 1 1 1 15 12 8 第四名 0.5 0.75 第五名 0.25
(五)体育、艺术及指导类 类别 获奖类别 指导运动员参加全国体育运动会 体育 指导运动员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指导全省体育运动会获得团体或单项 等级 一 30 20 20 二 24 12 15 6 12 三 20 10 10 4 10 四-六 10 备注 指导运动员参加全省大学生体育运动会 10 参加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办的专业比赛(以批文为准) 参加省委宣传部、文化厅、教育厅等主办的专业比赛 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节获奖 音乐 舞蹈 影视 编导 服装 指导学生参加全省大学生艺术节获奖 指导学生参加四川省声乐赛(文化厅/文联) 指导学生参加全中央电视台、中国人民广播电台主办比赛 在国家剧院、省剧院、市剧院、校剧场举办个人音乐演唱、演奏、表演会 国家级、省级、其他类出版社出版个人演唱、演奏、表演专辑 策划、导演音乐会、表演会、影视剧 音乐作品发表 15 15 30 6 4 2 20 20 12 10 20 10 10 5 4 国家、省、市、校分别对应以、二、三、四等, 10 5 按论文计算,仅词或曲按一半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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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中国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等主办的全国综合性美术大展 参加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中国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等主办的全国单项美术大展 美术 服装 30 20 10 未获奖的参展6分 20 12 8 未获奖2分 在国家美术馆或省美术馆以及市、省厅、30 校美术馆举办的个人画展、摄影展、服装展 参加省委宣传部、文化厅、教育厅、省文联、省美协等主办的展览 博物馆收藏(国家级、省级) 美术作品刊用(核心期刊) 国家级、省级、其他类出版社出版的个人画集 16 3 20 8 20 10 4 6 8 16 12 4 12 未获奖的参展1分 部分画作适当计算 文学 作品 在《人民文学》刊物上发表一篇 其他刊物上发表一篇 8 2 20 学生创新指导 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奖 同获全国奖、省级奖仅按最高分计 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省奖 4 2 1 注:1。文艺奖以《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规定奖项为准;
2.指导获奖中,上述成果计分应为四川师范大学第一署名单位。
二○○九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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