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关的金额,如:在建工程人员工资等。 长期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负债:期末-期初 包括: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预收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在建工程) 其他应付款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是计算结果)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第二步 知道名称即可,一般填0。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货币资金期末数(资产负债表)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货币资金期初数(资产负债表) 第一步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是计算结果)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填列记忆: (1)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这四个项目属于没有发生现金支出的费用,应加回。 (2)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财务费用;投资损失 这五个项目调整不属于经营活动的部分。 (3)递延所得税资产↓(减:↑);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存货的减少(减:↑);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 这五个项目资产类的“加减少,减增加”,负债类的“加增加,减减少”。 附注 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 会计政策→方法、原则、基础(计量基础) 会计估计→百分比、年限 确定报告分部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企业应当披露采用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可以不披露。 企业应当以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的 大部分收入是对外交易收入,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将其确定为报告分部: 1.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 2.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l0%或者以上。 3.该分部的分部资产占所有分部资产合计额的l0%或者以上。 75%为一个下限。 报告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占合并总收入或企业总收入的比重未达到75%的,应当将其他的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即使它们未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直到该比重达到75%。 业务分部、地区分部 (部门之间的关系) 主要区别 业务分部 以不同的产品,区别部门 业务分部,是指企业内可区分的、能够提供单项或一组相关产地区分部 以不同的分厂所在地,区别部门 区别方法:资产所在地、客户所在地。 地区分部,是指企业内可区分的、能够在一个特定的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承担了不同于在其他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的风险和报酬。 定义 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承担了不同于其他组成部分的风险和报酬。 在确定地区分部时,应当结合企业内部管理要求,并企业在确定业务分部时,应当结合企业内部管理要求,并考虑考虑下列因素: 下列因素: (1)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 (2)生产过程的性质。 考虑因素 (1)所处经济、政治环境的相似性; (2)在不同地区经营之间的关系; (3)经营的接近程度大小; (4)与某一特定地区经营相关的特别风险; (5)外汇管理规定; (6)外汇风险,即外汇汇率变动的风险。 (3)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 (4)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 (5)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受法律、行政法规的影响。 但是,企业在具体确定业务分部时,特定的分部不大可能同时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具体确定地区分部时,特定的符合上述列明的全部因素。通常情况下,业务分部应当在包含了上分部不大可能同时符合上述列明的全部因素。通常,当包述所列明的大部分因素时予以确定。 含了上述所列明的大部分因素时,就可认定为某个地区分部。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予以合并: (1)具有相近的长期财务业绩; (2)确定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所考虑的因素类似。 分部信息的披露 企业应当区分:主要报告形式、次要报告形式披露分部信息。(是对地区分部、业务分部主次的排序) 主要报告形式——披露较为详细的分部信息; 次要报告形式——披露较为简化的分部信息。 主要形式 次要形式 风险和报酬主要受其产品和劳务差异影响的 业务分部 地区分部 风险和报酬主要受企业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经营活动影响的 地区分部 业务分部 1.主要报告形式下分部信息的披露 (1)分部收入 (2)分部费用。 (3)分部利润(亏损) 包括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等。 =分部收入-分部费用 通常不包括下列项目: 如果企业需要提供合并财通常不包括下列项目: ① 利息收入和股利收入。 务报表的,分部利润(亏损)② 营业外收入。 ① 利息费用。 应当在调整少数股东损益③ 处置投资产生的净收益。 ② 营业外支出。 前确定。 ④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被③ 处置投资发生的净损失。 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中应享有的份④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额。 发生的净损失中应承担的份额。 ⑤ 所得税费用。 ⑥ 与企业整体相关的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4)分部资产 (5)分部负债 分部资产包括企业在分部的经营中使 分部负债,是指分部经营活动形成的可归属于用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分部的资产,以及该分部的负债,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负债。 能够以合理的基础分配给该分部的资产 即按照分部资产的账面价值来确定。 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 2.次要报告形式下分部信息的披露 次要报告形式披露下列信息:①对外交易收入; ②分部资产总额。
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1)某一企业直接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 关联方关系的1.该企业的母公司。 认定 况: 1)直接拥有 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通常包括3种情2)间接拥有 3)直接拥有+间接拥有 (2)某一个企业通过一个或若干个企业间接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 (3)一个企业直接和通过一个或若干个企业间接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 2.该企业的子公司。 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联营企业投资方) 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8.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人投资者。 (1)某一企业与其主要投资者之间的关系 (2)某一企业与其主要投资者个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主要包括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行使类似决策职能的人员等。 9.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交易时可能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纯直系亲属) 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企业人影响的家庭成员。例如: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和子女等。(纯直系亲属) (1)某一企业与其关键管理人员之间关系。 (2)某一企业与其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1)某一企业与受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 10.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2)某一企业与受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控制、共同控制或实施加重大影响的(3)某一企业与受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 其他企业。 (4)某一企业与受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 【识记要点,简化】关联方判断标准 1.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2.关联方关系的表现形式 (4)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5)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主要包括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行使类似政策职能的人员等)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6)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不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情况: 不构成1.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以及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 关联方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和代理商之间,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关系的2.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之间,通常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情况 3.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关联方的交易类型主要有: 交易的 1.购买或销售商品。 类型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固定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担保。 5.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 6.租赁。 7.代理。 8.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9.许可协议。当存在关联方关系时,关联方之间可能达成某项协议,允许一方使用另一方商标等,从而形成了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10.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 1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关联方的披露: 1.企业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均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该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制关系的母公司和子公司有关的信息。 (母子公司不管有无交易,均要在附注中披露) (1)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名称。 (2)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性质、注册地、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股本)及其变化。 (3)母公司对该企业或者该企业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 关联方 (1)关联方关系的性质,是指关联方与该企业的关系,即关联方是该企业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 的披露 (2)交易类型,通常包括购买或销售商品、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提供或接受劳务、担保、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租赁、代理、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许可协议、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等; (3)交易要素,至少应当包括:交易的金额;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条款和条件,以及有关提供或取得担保的信息;未结算应收项目坏账准备金额;定价政策。类型相似的关联方交易,在不影响财务报表阅读者正确理解关联方交易对财务报表影响的情况下,可以合并披露。 3. 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已抵销的)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披露。 企业只有在提供确凿证据的前提下,才能披露关联方交易是公平交易。 中期财务报告——非年度报告 中期财务报告应遵循的原则 1.遵循与年度财务报告相一致的会计政策原则 2.遵循重要性原则,重要性程度的判断应当以中期财务数据为基础,而不得以预计的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这里所指的“中期财务数据”,既包括本中期的财务数据,也包括年初至本中期末的财务数据。 3.遵循及时性原则,中期财务报告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估计。 中期合并财务报表和提供母公司财务报表编制要求——(与上年保持一致) 1.上年度中编报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其中期财务报告中也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而且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原则、编制方法和合并报表的格式与内容等也应与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一致。 【新】2.企业中期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则应该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企业在报告中期内处置了所有子公司,而且在报告中期又没有新增子公司,那么企业在中期财务报告中就不必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企业提供的上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应同时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除非在上年度可比中期末,企业没有子公司。 (2)中期内新增符合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要求的子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中期末就需要将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中。 3.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如果在上年度财务报告中除了提供合并财务报表之外,还提供了母公司财务报表,如上市公司,那么在其中期财务报告中除了应当提供合并财务报表之外,还应当提供母公司财务报表。 4.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如果在上年度财务报告中除了提供合并财务报表之外,还提供了母公司财务报表,那么在其中期财务报告中除了应当提供合并财务报表之外,也应当提供母公司财务报表。 中期财务报告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供比较财务报表: 1.本中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和上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 2.本中期的利润表、年初至本中期末的利润表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利润表。其中,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利润表包括:上年度可比中期的利润表和上年度年初至上年可比中期末的利润表。 3.年初至本中期末的现金流量表和上年度年初至上年可比本期末的现金流量表。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在中期财务报告中提供比较财务报表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在中期内按新准则规定,对财务报表项目在报告中期进行了调整,则上年度比较财务报表项目的有关金额应当按照本年度中期财务报表的要求进行重新分类,以确保其与本年度中期财务报表的相应信息相互可比。(本中期与以前财务报表格式不同时,将上年调整成本年格式) (2)企业在中期内发生了会计政策变更的,其累积影响数能够合理确定、且涉及本会计年度以前中期财务报表净损益和其他相关项目数字的,应当予以追溯调整,视同该会计政策在整个会计年度一贯采用;对于比较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以前的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应当根据规定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数字也应当一并调整 (3)对于在本年度中期内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事项,企业应当调整本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同时,中期财务报告中相应的比较财务报表也应当为已经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后的报表。 中期财务报告的确认与计量 1.中期财务报告的确认与计量的基本原则 (1)中期财务报告中各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原则应当与年度财务报表原则相一致。 (2)在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中期会计计量应当以年初至本中期末为基础,财务报告的频率不应当影响年度结果的计量。即 企业在中期应当以年初至本中期末作为中期会计计量的期间基础,而不应当以本中期作为会计计量的期间基础。 (3)企业在中期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政策,应当采用与年度财务报表相一致的会计政策 2.季节性、周期性或者偶然性的收入的确定和计量 应当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和计量,不应当在中期财务报表中预计或者递延,但会计年度末允许预计或者递延除外。 3.会计年度中不均匀发生的费用的确认与计量 应当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和计量,不应在中期财务报表中预提或者待摊,但会计年度末允许预提或者待摊的除外。 中期会计政策变更的处理: 1.会计政策变更发生在会计年度的第1季度的处理,不用调整本年以前周期。 2.会计政策变更发生在会计年度内第1季度之外的其他季度的处理,调整本年以前周期。 企业除了应当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之外,在财务报表的列报方面,还需要调整以前年度比较财务报表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比较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数字,以及在会计政策变更季度财务报告中或者变更以后季度财务报告中涉及到的本会计年度内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季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 中期财务报告附注编制的基本要求: 1.附注应当以年初至本中期末为基础编制 中期财务报告中的附注应当以“年初至本中期末”为基础进行编制,而不应当仅仅只披露本中期所发生的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2.附注应当对自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发生的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披露。 【识记要点】 中期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四个组成部分。其中: (1)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是中期财务报告至少应当编制的法定内容。 (2)中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应当是完整报表,其格式和内容应当与上年度财务报表相一致。 (3)中期会计报表附注相对于年度财务报告中的附注而言,可以适当简化,但应遵循重要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