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录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6、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7、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8、医院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分类收集各科室送交的医疗废物,并负责过称登记。建立医疗废物收集统计表,按日按月统计汇总送医院感染管理科备案。
9、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应日产日清,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丰镇市医院医疗废物内部转运制度
1、各科保洁人员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2、转运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要与废物产生地点负责人进行废物交接登记并签名,登记的内容有: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日期、废物类别、数量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登记材料存档三年。
3、转运人员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指定的暂时储存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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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储存地点。
5、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律实施袋装封闭运送。
6、本单位内部一般采取每天运送,运送时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办公区等。
7、内部运送路线:
一楼: 急诊科、各诊室 → 一楼连接走廊西门 → 医疗废物暂
时储存点
内科病区 → 病区西门 →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
二楼:儿科、五官科、检验科、手术室 → 连接走廊 → 妇科西
楼梯 →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
外科、妇产科 → 妇科西楼梯 →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 运送时间:8:00——8:30 14:00——14:30
8、医疗废物转交出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地点、容器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9、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
1、我院建立的暂时储存室位于住院楼西边。
2、袋装的医疗废物必须装入暂时储存室内的专用收集箱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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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露天存放。
3、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天。
4、储存室要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工人专人管理,不准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5、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6、暂存点内必须防渗漏和防雨水冲刷、避免阳光直射。 7、室外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8、室内要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可用含氯消毒剂喷雾、擦拭。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严禁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丢弃及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或生活垃圾,特实行医疗废物处置登记制度:
1、各科室(医疗废物产生地)对所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对一次性医疗用品,按规定逐班登记使用后的废弃销毁数量。 2、运送人员(保洁员)每日在规定的时间,从医疗废物产生地运走医疗废物时,必须在“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认真登记各项内容,与科室人员在登记本上双方签名,做好日产日清,数量相符。
3、运送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医疗废物运送至院内暂时储存间,立即与指定的暂存间工作人员进行交接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等),双方签名。
4、暂时储存间的工作人员与集中处置单位(集宁环泰公司)人员进行联单转运交接,做好交接记录,双方签名。
5、暂存间工作人员发现医疗垃圾收集不合理或者包装破 损、渗漏,有权拒绝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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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医疗废物各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7、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转然、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
1、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等医疗废物必须交乌兰察布市环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置。
2、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3、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乌兰察布市环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置。
4、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如细胞毒药物,必须由科主任、分管院长批准,交乌兰察布市环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置。
5、放射性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处理并有记录。 6、禁止任何科室及其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违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职责
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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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5、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相关资料保存至少3年以上,更换管理人员时有交接手续。
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工作人员职责
1、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严格区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不得混放。做到医疗废物日产日清。
2、在诊疗过程中处理医疗废物时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分类、毁形、浸泡、消毒。焚烧废物按危险度要求分类置于规定的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中封扎。
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4、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5、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6、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科室或部门、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并与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交接,登记并签名。
8、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意外损伤应即刻诊治处理,同时报告监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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